我们公司及股东会全体人员确保信息公开具体内容的实际、精准和详细,并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醒:
1、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共387人,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1953.90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7,513.40亿港元的2.52%;
2、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合乎解除限售要求的激励对象总共20人,可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数187.35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7,513.40亿港元的0.24%;
3、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可发售流通日期是:2023年4月26日。
广东省东方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企业”)于2023年4月17日举办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董对该提案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详细公司在2023年4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特定公布书报刊的有关公示。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定,此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日期是2023年4月26日。
有关事宜表明如下所示: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相应审批流程
1、2021年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股东会第十五次大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有关提案发布了单独建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三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其《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该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提交了有关审查建议。
2、2021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股东会第十六次大会,表决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日,企业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提案。
3、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2月4日,企业对该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位在公司内部展开了公示公告。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没有收到和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相关的一切质疑。2021年2月8日,公司在证监会特定信息公开网址公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示序号:2021-013)。
4、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股东大会决议,决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18日,公司在证监会特定信息公开网址公布《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示序号:2021-015)。
5、2021年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股东会第十七次大会与第七届职工监事第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以2021年2月10日为授于日,授于价格是2.93元/股,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于6608.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6、2021年3月8日,公司新闻《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具体授于备案6545.3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对象406人。
7、2021年10月18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此事发布了赞同的单独建议,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审查建议。
8、2021年11月4日,企业2021年第六次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2022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大会与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五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允许企业以2022年1月4日为授于日,授于价格是4.16元/股,36名激励对象授于391.3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10、2022年1月26日,公司新闻《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具体授于备案379.3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涉及到激励对象24人。
11、2022年3月15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七届职工监事第二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对此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册进行核查并做出了审查建议。
12、2023年4月17日,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布了单独建议,职工监事发布了审查建议。
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一)限售期已期满
1、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已期满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引言,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限售期为初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发售之日起24月,解除限售比例是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30%。本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发售日为2021年3月1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二个限售期已经在2023年3月9日期满。
2、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期满
结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及引言,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限售期为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发售之日起12月,解除限售比例是获授员工持股计划总量的50%。本激励计划预埋授予员工持股计划发售日为2022年1月27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在2023年1月26日期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解释
解除限售期限内,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员工持股计划即可解除限售:
总的来说,股东会觉得企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初次授于一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埋授于一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标准早已造就,允许企业依照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对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相关的事宜。
(三)此次开展的激励计划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是不是有所差异的解释
1、2021年2月10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以2021年2月10日为员工持股计划授于日,以2.93元/股的授于价钱向418名激励对象授于6608.7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但明确授于日后资产交纳环节中,1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计63.40亿港元。因而,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406人,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6545.30亿港元,放弃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依照废止解决。
2、2021年10月18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六次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有关规定,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6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以上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5.8亿港元将予以回购注销。销户结束后,此次激励计划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6545.30亿港元调整至6539.5亿港元,激励对象总数由406人调整至400人。
3、2022年1月4日,企业第七届股东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以2022年1月4日为员工持股计划预埋授于日,以4.16元/股的授于价钱向36名激励对象授于391.30亿港元员工持股计划。但明确授于日后资产交纳环节中,12名激励对象个人原因自行放弃认购企业拟将其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计12亿港元。因而,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激励对象24人,具体授于员工持股计划379.30亿港元,放弃认购的员工持股计划依照废止解决。
4、2023年4月17日,企业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此次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13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其他问题死亡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预埋授于员工持股计划的4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因变成公司监事不再具有激励对象资质,以上工作人员已获得授但还没有解除限售的员工持股计划总计23.15亿港元将予以回购注销。销户结束后,此次激励计划初次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6539.50亿港元调整至6513.00亿港元,初次授于激励对象总数由400人调整至387人,预埋授予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由379.30亿港元调整至374.70亿港元,激励对象总数由24人调整至20人。
除了上述调节外,此次开展的股权激励方案的相关介绍与已公布的激励计划不有所差异。
三、此次解除限售股权的上市商品流通分配
(一)初次授于一部分
1、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发售商品流通日期:2023年4月26日
2、此次解除限售股权数量达到:1,953.90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7,513.40亿港元的2.52%。
3、此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总数:387人。
4、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除限售及发售商品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董事、高管人员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启后,其交易股权必须遵守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二)预埋授于一部分
1、此次解除限售股权发售商品流通日期:2023年4月26日
2、此次解除限售股权数量达到:187.35亿港元,占公司现阶段总市值77,513.40亿港元的0.24%。
3、此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总数:20人。
4、此次员工持股计划可解除限售及发售商品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董事、高管人员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开启后,其交易股权必须遵守证监会、深圳交易所公布的相关法律法规、交易规则、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
四、此次约束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股权结构转变
五、备查簿文档
(一)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决定;
(二)第八届职工监事第三次会议决定;
(三)独董有关第八届股东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宜单独建议;
(四)东方锆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一部分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东方锆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股东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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