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70 证券简称:华明装备 公告编号:〔2023〕024号
华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配实施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已获2023年5月4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股权分配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提案。具体内容如下:公司计划根据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896、225、431股,每10股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268、867、629.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后的年度。
2、自公司2022年利润分配计划披露至股权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原则是以固定总额的形式分配;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一致;
5、股权分配的实施距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1.分配年度和范围
(1)发放年度:2022年
(2)发行范围: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2、股权分配方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权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896、225、431股为基础,每10股向全体股东分配3.万元现金(含税);扣税后,香港市场投资者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QFII、RQFII和持有首发前限制股票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2.7万元;持有首发后限制股票、股权激励限制股票和无限流通股票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征收差异化税率。公司暂时不扣除个人所得税。当个人转让股票时,应纳税额【注】按其持股期限计算;持有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无限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及的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10%,对内地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征收差异化税率)。
【注: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一个月(含一个月)以内,每10股缴纳0.6万元税款;持股一个月以上至一年(含一年)的,每10股缴纳0.3万元税款;持股一年以上的,不需要缴纳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权除息日
股权分配登记日为:2023年5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5月15日。
四、权益分配对象
分配对象为:截至2023年5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2023年5月15日,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分配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转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977号
咨询部门:华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夏海晶
联系电话:021-52708824
七、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股权分配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华明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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