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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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与收入支付相关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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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由于本集合计划的分红方式不包括分红再投,因此没有收入结转集合计划份额;
(2)本次分红区间分配现金红利490元,372.56元。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集合计划的收入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投资者累计实际收入为负的,股东减少相应份额;投资者剩余份额不足以扣除的,经理按照内部应急机制确保集合计划的顺利运行;
(2)投资者赎回集合计划份额时,应在当期月度分红日支付相应收益;
(3)投资者终止合同时,管理人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当期临时估计收益率和低活期存款基准利率的原则分配投资者的收益;
(4)当日认购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集合计划的收入分配权;当日赎回的集合计划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不享有集合计划的收入分配权;
(5)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相关信息:
恒泰证券有限公司网站:www.cnht.com.cn
恒泰证券资产管理部客户服务热线:400-660-9926
风险提示:本集合计划的股息不会改变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降低集合计划的投资风险或增加集合计划的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信、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使用本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本集合计划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投资者在投资本集合计划前,应仔细阅读本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股说明书、产品资料总结等相关资料,充分了解本集合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合适的产品,认真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恒泰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03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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