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11 证券简称:*ST荣华 2023-029号公告号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2月27日、2月28日、3月1日)收盘价下跌偏差超过15%,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自2023年2月3日起,公司股票连续19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2月修订)第9.2.第一款规定,公司股票可以终止上市交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6.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强制退市公司的股票不能进入退市整理期。请注意投资风险。
●预计公司2022年底净资产约为-43580万元。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将触及财务强制退市指标。如果2022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仍为负值,公司股票将在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终止上市。请注意投资风险。
●截至目前,公司、荣华工贸和实际控制人已确认,没有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也没有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公司自查,并咨询武威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华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张燕德先生。截至公告日,公司和荣华工贸没有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1、股票交易波动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3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盘时,公司股价连续三个交易日(2023年2月27日、2月28日、3月1日)下跌15%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咨询公司控股股东荣华工贸及实际控制人张燕德先生,除公司披露的信息外,无其他应披露但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生产经营情况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的经营业务仅为黄金开采和销售。截至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预计2022年亏损约37950万元,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约-3.8万元。除公司披露的信息外,不得披露但未披露。
(二)重大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荣华工贸和实际控制人已确认,没有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也没有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组、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退市风险
1、《股票上市规则》第一 9.2.1 第一款规定,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1)只在本所发行 A 股票上市公司连续120家 通过本交易系统实现的个交易日累计股票交易量低于 500 一万股,或连续 20 每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元。”
自2023年2月3日以来,公司股票连续19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人民币1元。如果自此之日起,“连续” 20 每个交易日的日收盘价低于人民币 1 在元的情况下,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因为它涉及交易强制退市。
2、由于公司2021年底净资产为负,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注意交易风险,理性投资。
3、2021年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80、421、776.84元。2022年期末公司净资产预计约为-43580万元。《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将触及财务强制退市指标。2022年底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仍为负值的,公司股份终止上市。请投资者合理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4、《股票上市规则》第9.3.根据第十四条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出现《股票上市规则》第9.3.第十一条在第一款规定之日起15个交易日内,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计意见,决定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请投资者合理投资,防范投资风险。
(二)资产回购风险
自2023年1月1日起,公司不再租赁荣华工贸年产150万吨焦炭生产线。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焦炭生产线改造投入形成的资产净值约为16411万元,由荣华工贸回购。荣华工贸能否按时支付资产回购资金存在较大不确定性,2022年期末资产回购无法增厚公司净资产。请注意投资者。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与中程租赁、天津盛辉担保合同纠纷已进入法院执行阶段,无最新进展;公司与天津丰瑞担保合同纠纷已进入诉讼阶段,并于2022年9月30日申请撤回诉讼。上述事项已在2022年10月22日发布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号:2022-027号)中披露,没有最新进展。
四、董事会的声明及相关方的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披露的公共信息外,公司未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规划、谈判、意向、协议等相关规定披露,董事会未了解公司应披露但未披露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影响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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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甘肃荣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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