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56 简称证券: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22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7日,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定: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提交的相关提案。会议相关事宜现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 股东大会次: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 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 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023年2月2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 会议时间:
2023年3月17日(星期五)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网上投票时间:
(1)2023年3月17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17日9日:15-15:00。
5. 会议召开方式: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 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
7. 出席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委托书见附件)。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航空城大道欧菲光未来城综合办公楼7楼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编码
■
说明:(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2)股东大会议案1将通过累积投票表决,共选举2名非独立董事。股东持有的选举票数乘以申请人数(如股东持有100股有效投票,申请人数为2人,申请人数为200股),股东可以将选举票数限制在候选人中(可投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共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进行投票和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式
1. 注册时间: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5:30-17:30)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
3. 登记方式:
(1)法定股东登记: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当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应当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必须持有委托书和身份证。
4. 注: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的原件到场。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如下: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持续半天,参会人员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
2. 会议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蛇口商海路91号太子湾商务广场T6栋9层公司证券部。
3. 会议联系电话:0755-2755531
4. 会议联系传真,0755-2754568
5. 会议联系邮箱:ir@ofilm.com
6. 联系人:周 亮 程晓华
六、备查文件
1.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一: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362456;
2. 投票简称:欧菲投票;
3. 股东大会提案为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的,视为提案组投票无效。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累计投票制度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写清单:
■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等额选举,候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两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随意分配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
4. 股东大会没有总提案。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3年3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2023年3月17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 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二: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公司(本人)出席2023年3月17日召开的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代表本人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的提案进行投票,并签署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
客户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 根据上述格式,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 以“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反对”、“弃权”、在“回避”下面的方框中打“√以单项选择为准,多项选择无效。如果没有具体说明,受托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委托书由委托人签字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必须加盖法人公章,由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456 简称证券: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21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以及工作调整和补选董事、监事
聘请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赵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关赛新先生、监事会主席罗永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1)赵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二)关赛新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职务;
(三)罗勇辉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监事等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赵伟先生和关赛新先生的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罗永辉先生辞去监事会主席后,仍担任监事等职务。他辞去监事会主席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监事会后生效;
赵伟先生、关赛新先生、罗永辉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由于赵伟先生是公司的总经理,公司的独立董事已经核实了赵伟先生辞职的原因,并就辞职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伟先生持有公司603693股,关赛新先生持有公司22990股,罗永辉先生持有公司43800股。上述人员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更管理的有关规定管理公司股份。
赵伟先生、关赛新先生、罗永辉先生在担任公司相关职务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上述人员在任职期间对公司经营发展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安排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的调整
(一) 公司拟聘请黄丽辉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并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公司拟聘请海江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副总经理,并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1、黄丽辉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职务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海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详见下面),海江先生不再履行监事职务。
三、选举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
(一)选举公司监事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员工代表大会,经员工代表大会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员工代表监事,任期自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李云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监事会同意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四、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一)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工作,公司控股股东深圳欧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海江先生、刘晓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后,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海江先生和刘晓晨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将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选举结束后,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见附件,海江先生、刘晓臣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
(二)选举公司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3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选举黄先生为副董事长、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五、聘请高级管理人员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批准,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请黄丽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请海江先生、刘晓臣先生、谭振林先生、沈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尹云云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上述人员的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董事会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代表的董事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一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情请参考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刘晓臣先生、谭振林先生、沈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尹云云女士的简历及相关信息见附件。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黄丽辉先生简历:
黄丽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湖北江汉石油学院。自2007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CTP业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基地总裁、质量中心副总裁、副总经理、CCM影像业务集团总裁、Delta影像业务集团总裁。现任光学业务部总裁、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黄丽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2、752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黄丽辉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海江先生简历:
海江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自2010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市场中心副总裁、触摸业务集团总裁、公司监事,现任智能汽车业务集团总裁。
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0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海江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刘晓臣先生简历:
刘晓晨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2006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曾担任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市场部副总经理。现担任市场部总裁,负责集团的市场业务管理。
刘晓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晓臣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李云先生简历:
李云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自2011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担任TP业务集团总监、总经理、总裁、CL业务集团总裁、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总裁、业务集团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集团人力资源总裁、行政总裁。
李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公司法》禁止任职监事,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监事;李云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监事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谭振林先生简历:
谭振林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位,毕业于纽约理工学院。自2005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曾任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公司智能汽车联合会事业部运营总裁。
谭振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25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公司法》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的,没有明确的结论;《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没有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谭振林不属于“不诚实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申成哲先生简历:
沈成哲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吉林大学。自2013年9月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R&D部副总经理、事业部副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影像事业部总裁。
申成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申成哲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叶清标先生简历:
叶清彪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汕头大学。自2006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他曾担任TP业务部制造工程师、经理和总监。他在微电子业务部成立初期加入。他曾担任光学制造部总经理、3D产品部总经理、业务部总经理、业务部副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微电子业务部总裁。
叶清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叶清标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尹云云女士简历:
尹云云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郑州大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无境外居留权。2015年10月至2022年6月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公司工作,历任审计验证业务部经理、高级经理。2022年6月加入公司,现在任智能汽车事业部副总裁、财务总监。
尹云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尹云云女士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证券代码:002456 简称证券: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20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5日,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全体监事,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通讯召开并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3名监事,实际出席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罗永辉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经全体监事讨论,同意选举李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届满。
投票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李云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李云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自2011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担任TP业务集团总监、总经理、总裁、CL业务集团总裁、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总裁、业务集团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集团人力资源总裁、行政总裁。
李云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公司法》禁止任职监事,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监事;李云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监事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456 简称证券:欧菲光 公告编号:2023-019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5日,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2月28日通过通讯召开并表决。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实际出席7名董事。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蔡荣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黄丽辉先生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丽辉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和全体董事讨论,同意选举海江先生和刘晓晨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附件,海江先生、刘晓臣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选举黄丽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丽辉先生简历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同意聘请黄丽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海江先生、刘晓晨先生、谭振林先生、沈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尹云云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黄丽辉先生、海江先生、刘晓臣先生、谭振林先生、沈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尹云云女士简历及相关情况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调整工作、选拔董事、监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号:2023-02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全体董事讨论,公司定于2023年3月17日14日:2023年召开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23-022。
特此公告。
欧菲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附件:
黄丽辉先生简历:
黄丽辉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湖北江汉石油学院。自2007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CTP业务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深圳基地总裁、质量中心副总裁、副总经理、CCM影像业务集团总裁、Delta影像业务集团总裁。现任光学业务部总裁、非独立董事、副总经理。
黄丽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62、752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黄丽辉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海江先生简历:
海江先生,中国国籍,1978年出生,毕业于北京大学。自2010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市场中心副总裁、触摸业务集团总裁、公司监事,现任智能汽车业务集团总裁。
海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0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海江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刘晓臣先生简历:
刘晓晨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自2006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曾担任销售专员、销售经理、销售总监、市场部副总经理。现担任市场部总裁,负责集团的市场业务管理。
刘晓晨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刘晓臣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资格。
李云先生简历:
李云先生,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陕西科技大学。自2011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担任TP业务集团总监、总经理、总裁、CL业务集团总裁、人力资源和行政管理总裁、业务集团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集团人力资源总裁、行政总裁。
李云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股东、董事、监事、持股5%以上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没有关联关系;《公司法》没有禁止任职监事的情况。近36个月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也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的结论;《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没有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监事;李云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监事资格。
谭振林先生简历:
谭振林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位,毕业于纽约理工学院。自2005年以来,他一直在集团工作。曾任生产管理中心副总经理、运营中心副总经理、首席运营官、公司总经理,现担任公司智能汽车联合会事业部运营总裁。
谭振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15、25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系;《公司法》禁止任职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违规立案调查的,没有明确的结论;《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没有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谭振林不属于“不诚实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申成哲先生简历:
沈成哲先生,中国国籍,1977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吉林大学。自2013年9月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曾任R&D部副总经理、事业部副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影像事业部总裁。
申成哲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申成哲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叶清标先生简历:
叶清彪先生,中国国籍,1983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汕头大学。自2006年以来,他一直在公司工作。他曾担任TP业务部制造工程师、经理和总监。他在微电子业务部成立初期加入。他曾担任光学制造部总经理、3D产品部总经理、业务部总经理、业务部副总裁。现任集团副总裁/微电子业务部总裁。
叶清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0股,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叶清标先生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尹云云女士简历:
尹云云女士,中国国籍,1982年出生,学士学位,毕业于郑州大学。无海外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2015年10月至2022年6月,他在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深圳分公司担任经理和高级经理。2022年6月加入公司,现任集团副总裁、智能汽车事业部财务总监。
尹云云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禁止高级管理人员,近36个月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中国证监会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没有明确结论;《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尹云云女士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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