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广珠 证券代码:600382 编号:临2023-010
广东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合作投资“怡景花园”
房地产开发项目签署债务和解协议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2年2月23日,广东明珠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佳旺房地产就联合投资签订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明珠集团土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公司”)与梅州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旺房地产”)和解,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同日,房地产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以下简称“和解协议”)已收到嘉旺房地产委托支付的和解协议第一期10、952、413.75元。根据和解协议,第一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分为四期等额支付。截至2022年12月10日,土地公司已收到2022年8月30日前需要偿还的第一期还款,共32、029、609.93元(其中本金24、642、930.94元,分配利润3、598、020.03元。658.96元)(见公司公告:临2022-139)。
2023年2月28日前,佳旺房地产需要偿还第二期还款 30,991,759.21 元(包括本金24,642,930.94 元,利润分配 3,598,020.03 元,利息 2,750,808.24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旺房地产因资金短缺尚未支付上述第二期还款,嘉旺房地产已按照和解协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85份房地产证书(住宅)以房地产公司名义登记,剩余117份房地产证书(包括28家商店、89套住宅)正在办理过程中,约定的340份停车合同尚未完成相关手续。
●房地产公司将继续敦促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支付剩余款项,要求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尽快办理剩余房地产产权证书登记到房地产公司名称,尽快完成约定停车位合同转让等相关手续,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风险提示:佳旺房地产不能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存在可能无法收回“宜景花园”项目相关资金的风险。对公司利润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2017年1月16日,房地产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了《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2018年7月3日,MZHJWFDC2017.01.161)签署《〈合作投资合同〉补充合同1号(编号:MZHZHD-MZHJWFDC2018.07.03-补1),2019年2月1日签署《〈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2017.01.16-1)MZHJWFDC补充协议2号,2019年11月1日签署《〈合作投资合同〉(编号:MZHZHD-MZHJWFDC2017.01.16一1)之补充协议3号》(上述《合作投资合同》及其三份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合作协议于2021年11月15日到期。
2021年4月23日,房地产公司与佳旺房地产、担保人广东佳旺房地产有限公司、钟聪芳签订了《还债协议(编号:JWFDCDZ20210423)》、在项目建筑区划中,用于停车的部分停车位权益的部分应付款项为248、482、200.0元。
房地产公司与佳旺房地产多次沟通,为尽快实施“宜景花园”项目到期解决方案,结合佳旺房地产的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2月23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佳旺房地产就联合投资签订债务和解协议的议案,同意与佳旺房地产和解并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同日,房地产公司与佳旺房地产签订债务和解协议(协议编号:MZHZHD-MZHJWFDC2022.02.23-01)已收到嘉旺房地产通过委托付款支付的10、952、413.75元首期还款,和解协议已生效。2022年2月24日,佳旺房地产对和解协议项下债务余额提供的担保资产(位于梅州市梅江区三角镇宫前梅州大桥南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面附着物,面积311171平方米,房地产权证号:粤(2018)梅州市房地产权第0032026号)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详见公司公告:临2022-033)。
根据和解协议,第一期还款后,剩余债务应分别在2022年8月30日前和2023日前 2023年2月28日前、8月30日前、2024年2月28日前分四期支付,并需于2022年3月31日前办理约定的340个停车位合同转让等相关手续,2022年9月30日前按约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022年10月31日前以置地公司名义办理房地产证。2022年12月10日,置地公司收到32、029、609.93元(其中本金24、642、930.94元,分配利润3、598、020.03元,利息3、788、658.96元)(详见公司公告:2022-139)。
2023年2月28日前,佳旺房地产需要偿还第二期还款 30,991,759.21 元(包括本金24,642,930.94 元,利润分配 3,598,020.03 元,利息 2,750,808.24 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佳旺房地产因资金短缺尚未支付上述第二期还款,嘉旺房地产已按照和解协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办理85份房地产证书(住宅)以房地产公司名义登记,剩余117份房地产证书(包括28家商店、89套住宅)正在办理过程中,约定的340份停车合同尚未完成相关手续。
房地产公司将继续敦促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支付剩余款项,要求佳旺房地产按照和解协议尽快办理剩余房地产产权证书登记到房地产公司名称,尽快完成约定停车位合同转让等相关手续,必要时公司将采取法律手段追偿,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嘉旺房地产无法按时履行和解协议,存在可能无法收回“怡景花园”项目相关资金的风险。对公司利润和信用减值损失的影响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明珠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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