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1 证券简称:三达膜 公告编号:2023-007
三达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没有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1日
(2)股东大会地点: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锦亭北路66号三达科技园办公楼三层
(三)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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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 LAN WEIGUANG 先生主持,会议采
结合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投票方式。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现场出席通讯7人;
2、公司在职监事3人,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靖霄先生出席了会议;
4、其他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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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永久补充营运资金并取消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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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结束许昌筹资项目,永久补充营运资金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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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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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上述提案均为普通提案,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表决权的一半以上批准,并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律师:郑树淋、李清蓉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所律师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三达膜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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