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11
科大讯飞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
完成股票回购注销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体情况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1月16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议案。由于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一些员工因离职等原因失去了激励对象的资格,公司回购并取消了上述激励对象授予但尚未终止限制性股票的相应部分。
本次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68、450股,占公司总股本2、323、752、783股的0.028%。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总额为15、101、531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于2022年11月23日刊登。(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2-053)。
回购注销共涉及103人。其中,在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由于离职,57人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有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57人占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总数(1900人)的3.00%(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61%);在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中,有73人离职,1人死亡(非执行职务),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74人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所有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上述离职73人占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总数(2,240人)的3.26%(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为1.49%)。上述激励对象中有28名离职者是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1年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因此,回购和取消共涉及103名激励对象。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在促进公司稳定骨干团队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激励对象的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的平均水平;同时,公司在激烈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高端人才的稳定。
2023年1月17日,荣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荣成验字[2023] 验资报告230Z0015号。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2023年3月1日公司回购限制性股票注销。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323、752、783股改为2、323、084、333股。
本次回购注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股权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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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2023-012
科大讯飞有限公司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7月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的议案》。公司计划利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的形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有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总资金不得超过10亿元(含),不得低于5亿元(含),回购价格不得超过58.6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计划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03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9号》)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在回购期间每月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上月底的回购进度。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现公告如下:
1.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
截至2023年2月28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8、555、9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最高成交价为44.6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2.17元/股,资金总额为7.59372亿元。
二、其他说明
(1)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方式符合既定的回购计划和回购报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和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期限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的有关规定。
1、公司未在以下期间回购股份:
(一)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十个交易日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起或者决策过程中依法披露之日起;
(四)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股票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2022年7月5日)前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为115.52万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首次回购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量的25%(即286.38万股)。
3、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限制公司股票当日的交易涨幅;
(2)股份回购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和股价无涨跌限制的交易日内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将继续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内实施回购计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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