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收购背景、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甬顺安增持千港物流股权主要系提升公司宁波舟山港港区服务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运力,增强公司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本次收购系交易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合转让背景以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收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④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关系,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5、收购宁波迅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0%股权
①交易情况介绍
甬顺安以现金1,100.00万元增持交易对手方梅建勋持有的宁波迅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0%股权直至持股60%,取得危化品运输车队。2023年1月6日,宁波迅远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完毕。
②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主要标的资产为危化品运输车队:拥有危险品运输车44辆。截至2022年9月末,标的公司总资产2,484.23万元,负债1,782.98万元,净资产701.25万元;2022年度1-9月,营业收入3,881.75万元,利润总额404.22万元。参考坤元评估以2022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相结合的评估方式,对甬顺安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出具的评估报告。
③收购背景、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甬顺安增持宁波迅远股权主要系提升公司宁波舟山港港区服务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运力,增强公司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本次收购系交易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合转让背景以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收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④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关系,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6、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①交易情况介绍
公司以现金5,000.00万元收购交易对手方倪律、赵燕持有的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取得危化品仓库用地。
②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主要标的资产为危化品仓库用地: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面积26,666.00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末,标的公司总资产3,322.35万元,负债1,804.88万元,净资产1,517.4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81.88万元。中联评估以2023年1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采用资产基础法,对绍兴长润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评估值为3,038.32万元,评估增值1,690.87万元,增值率125.49%。经各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的最终交易价格为人民币5,000万元。
③收购背景、原因及定价公允性
该标的资产区位优势明显,能够满足公司跨境化工物流服务对仓储资源的迫切需求,并具有较强的稀缺性,资源价值显著,符合公司长期战略规划,根据评估结果,结合行业对成熟危化品标的资源的作价情况,经协商,本次交易最终价格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此外,为控制本次股权收购的交易风险,公司将建设项目资质审批情况作为分期支付收购价款的先决条件。本次收购系交易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合转让背景以及相关资产评估报告确认收购价格具备公允性。
④是否构成关联关系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关系,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二)结合标的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与公司的协同效应等方面详细说明收购相关标的资产的原因及必要性。
1、收购天津汉诺威
相较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公司的仓储和运输资源主要集中在华东地区,尚未覆盖国内全部主要港口,尚未形成全国性布局。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全国性的产业布局,填补公司在环渤海地区稀缺的危化品仓储资源空缺,提升公司在环渤海地区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能力,快速抢占行业稀缺资源,公司拟收购天津瀚诺威100%股权,取得其土地及仓储堆存资源。
本次收购标的地处天津港腹地,拥有资质齐备的甲、乙、丙类危险品仓库,能有效辐射京、津、冀等环渤海地区化工产业流转环节的仓储需求,加强公司在华北地区化工物流资源覆盖能力。自收购完成后,公司依托自身在化工物流行业的品牌效应、行业地位等资源优势,已对该公司进行了业务、人员等方面整合,协同效应在逐步体现。
2、收购浙江嘉州供应链有限公司
本次收购取得了嘉州供应链在嘉兴综合保税区内的土地和厂房,嘉兴综合保税区区位交通条件优越,距离嘉兴港2.5公里,是浙江北部唯一的出海口和海上对外贸易口岸,是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同时,嘉兴港能够共享上海洋山港和宁波舟山港国际干线200多条,内贸航线丰富。
考虑到制冷剂、农药生产型企业是公司的主要客户类型之一,如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统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宁化集团有限公司等,将收购标的打造成制冷剂分装、农药等其它化工产品调配基地,有助于公司更好地服务现有制冷剂、农药客户,提升新客户开发能力,提升公司在华东地区整体供应链服务能力,符合公司全国性战略布局。
3、收购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浙江千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迅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
危险品道路运输是公司开展全链条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基础且核心的一环。公司收购甬顺安100%股权,同时甬顺安继续追加收购千港物流20%、宁波迅远30%股权后,甬顺安分别持有千港物流100%股权、宁波建运物流有限公司60%股权和宁波迅远60%股权,其中千港物流拥有危险品运输车10辆,建运物流拥有危险品运输车辆50辆和普通运输车7辆,宁波迅远拥有危险品运输车44辆。通过多轮收购,甬顺安、千港物流、建运物流、宁波迅远均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在宁波舟山港区域的道路运输服务实力大大增强,有利于公司整合宁波舟山港港区服务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运力。
4、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
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详见本公告之“问题二”之“第(3)问”之“(一)收购绍兴长润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综上所述,上述收购标的所处地理位置交通条件优越,拥有齐备的危化品经营资质以及稀缺的基础物流运输资源,核心竞争实力较强。公司作为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上述收购整合环渤海、长三角区域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运力资源,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供应链布局,提升公司供应链服务各个环节的协同效应,助力公司快速形成高效联动的全国性战略布局。综上,上述收购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结合业务开展情况、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充足性等说明公司频繁收购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会对业务持续稳定性、财务报表可比性造成较大影响。
①公司频繁收购子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致力于不断整合线下自有的国际化工物流服务团队、危化品仓库、危化品运输车队、园区化综合物流服务基地等内部服务资源和国际海运、关务服务、第三方仓储及车队等外部合作资源,开展上述收购的原因及合理性如下:
一方面,公司为扩大整体经营规模,上市前后多次实施并完成了优质标的收购,取得了资质齐备的稀缺危化品仓储资源、运力资源和发展用地。具体如下所示:
■
通过一系列并购整合,公司完成了在宁波、嘉兴、上海、青岛、天津等国内主要化学品进出港口的物流服务网络布局,形成了以长三角地区为核心基地,覆盖华东、华北、华中等国内主要化工产业集群的全国性发展格局,以自主可控的行业优质稀缺危化品仓储、运力资源,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综合物流服务,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效应不断增强。
另一方面,鉴于近年来国家对于化工物流、特别是危化品物流行业的监管不断趋严,新增符合危化品监管要求的仓储、运输资质审批难度大、周期长,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来迅速获取现存优质稀缺资源(公司通过收购获取的优质稀缺资源详见本公告之“问题三”之“第(1)问”之“(一)逐项列式并说明上市以来公司收购相关公司股权的主要情况”)、快速抢占市场份额,成为行业内头部企业采用的主要扩张方式之一,如同行业上市公司密尔克卫(603713)于2018年7月发行上市,已先后完成镇江宝华82%股权、上海振义100%股权、天津东旭100%股权、湖南湘隆92.51%股权、密尔克卫(烟台)100%股权、大正信100%股权、赣州华亿通100%股权、马龙国华工贸95.65%股权、上海市化运公司100%股权、上海港口物流100%股权、张家港环科公司100%股权等收购,营收规模由2018年的17.84亿元扩张到2022年的90.93亿元(前三季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宏川智慧(002930)于2018年3月发行上市,已先后完成港丰能源34%股权、嘉信化工100%股权、常熟华润 100%股权、常州华润56.91%股权、长江石化30.40%股权、嘉会物流90%股权收购。
此外,从欧美成熟的物流服务业发展历史来看,企业主要通过兼并收购等方式实现了规模和品牌的快速扩张,迅速建立起全球化物流网络,形成了如德迅、DHL、Schenker等国际性综合物流服务公司。目前,国内现代物流业仍处于发展阶段,物流市场规范化、专业化不够,行业集中度有待提升。作为行业头部企业的上市公司因本身具备较强的管理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等,在经营发展中为快速实现全球化布局,对行业内优质资源也具有较强的整合诉求。
②上述收购不会对业务持续稳定性、财务报表可比性造成较大影响
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7,511.59万元,较2021年全年14,571.24万元增加20.18%;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48,153.96万元,交易性金融资产36,845.65万元(为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同时公司取得银行授信1.95亿元,剩余未使用额度1.08亿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1.12%,资产负债水平相对较低,尚有较大的债务融资空间;而收购前述标的需支付的现金合计为31,484.70万元。由此可见,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营运资金充足,前述收购对公司维持正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根据既定发展战略,紧贴市场动态,在资金充足的前提下,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提升资金效益的同时进一步完善了公司全国性产业布局,填补了公司在环渤海地区稀缺的危化品仓储资源空缺,增强了在长三角地区危化品仓储堆存和道路运输实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综合竞争实力和品牌效应。公司的收购标的主要为危化品基础物流资源,需要将其逐步整合至自身业务链条之中,相关效益的体现需要随着公司整体业务规模的扩张逐步实现,因此上述收购不会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水平、盈利水平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财务报表可比性造成较大影响。
综上所述,公司收购子公司主要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不断整合优质的仓储、道路运输等危化品稀缺资源,符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不会对业务持续稳定性、财务报表可比性造成较大影响。
(3)结合相关交易金额及具体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对前述交易及时、充分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
1、收购天津瀚诺威100%股权
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100%股权的成交金额和评估值的孰高值为18,374.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3%,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重大交易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但未达到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考虑到本次收购资金主要来源募集资金,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9月9日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天津瀚诺威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2、收购浙江嘉州供应链有限公司51%股权
公司于2022年10月完成了郑欢、张国强合计持有的浙江嘉州供应链有限公司51%股权收购,成交金额和评估值的孰高值为5,966.0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0%,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重大交易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故无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3、收购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收购甬顺安100%股权的成交金额和评估值的孰高值为3,210.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25%;公司十二个月内累计购买资产涉及的金额(含本次交易)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15%,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重大交易披露的标准。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宁波甬顺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
4、收购浙江千港物流有限公司20%股权和宁波迅远危险品运输有限公司30%股权
甬顺安于2023年1月分别以自有资金195.00万元追加收购千港物流20%股权,自有资金1,100.00万元追加收购宁波讯远30%股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甬顺安分别持有千港物流100%股权、宁波讯远60%股权),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6%和1.46%,合计1.72%,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重大交易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故无需经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该事项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5、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司收购绍兴长润100%股权的成交金额和评估值的孰高值为5,000.00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62%;公司收购甬顺安已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公司累计购买资产涉及的金额(含本次交易)达到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关于重大交易董事会审议并披露的标准。但考虑到本次使用收购资金均来源募集资金,基于谨慎性原则,经董事会审议及信息披露。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收购绍兴长润化工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综上所述,公司对前述交易及时、充分的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及审议程序,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作为一家主营跨境化工物流供应链服务的现代服务企业,通过不断整合环渤海、长三角区域优质的危化品仓储资源、运力资源,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供应链布局,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需要,上述收购具备合理性和必要性。
(2)公司收购相关标的主要系根据公司主营业务及发展战略需要,不断整合优质的仓储、道路运输等危化品基础物流资源,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实施,符合公司目前所处的发展阶段,亦符合行业发展情况,不会对业务持续稳定性、财务报表可比性造成较大影响。
(3)公司已对相关收购交易及时的履行了相应的审议及信息披露程序,符合证监会、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问题四 请说明你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并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说明你公司是否计划继续推进相关项目,是否存在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的可能;并在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说明你公司前期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审慎、合规。
【回复】
一、公司说明
(一)请说明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合理性
1、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6,281.26万元,计划建设期为12个月,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密克。本项目为运力提升项目,项目建设不需新增用地,不涉及新建房产,拟使用永港物流现有土地、房产作为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于2020年5月完成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备案号为2020-330206-54-03-132574。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进行投入,主要原因系新购置危化品运输车辆需经相关政府监管部门的审批后方可实施,由于去年以来监管政策持续趋严,监管部门对危化品运力指标的审批速度放缓,因此进展缓慢,但公司仍在积极推动有关运力指标的获取事项。为满足公司对道路运输能力提升的迫切需求,公司已通过收购将甬顺安、千港物流、建运物流、宁波迅远纳入合并范围,快速解决了公司现有道路运输运力不足的问题,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宁波舟山港港区服务的危险品道路运输运力,以自主可控的基础物流服务资源更好地服务客户,为客户提供全链条跨境化工物流服务。
综上所述,该项目进度缓慢主要受监管环境收紧影响,原因具备合理性。
2、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该项目尚未进行投入,主要原因系自上市以来海运市场景气度出现较大下滑,项目实现效益不及预期,公司结合主营业务需求、发展战略规划、资金使用效益等因素及时把握市场机会,暂缓了原项目的投入,并合理变更了募投项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待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以香港永泰为主体,加快项目实施。关于该项目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详见本公告之“问题一”之“(一)“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情况介绍”。
(二)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说明公司是否计划继续推进相关项目,是否存在无法按照原定计划完成的可能
1、“物流运力提升项目”
随着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持续扩大,现有车辆、人员仍将无法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运输需求;同时公司以“构建覆盖全球的化工供应链网络”为战略目标和长期愿景,为客户提供更加全面、多元化的供应链服务也是公司未来发展的方向之一,物流运力是公司实现网络布局的核心资源之一。因此,无论从近期业务发展需求还是公司长期发展规划来看,未来公司都将继续推进物流运力提升项目的实施。目前,受监管环境收紧影响,该项目尚未进行投入,未来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获得危化品车辆运力指标,按照既定计划推进项目实施。
2、“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该项目有助于公司化工物流供应链业务的开展,可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物流服务能力。目前,公司计划拟将资金全部用于罐式集装箱采购,并将项目实施主体变更为香港永泰,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原定计划尽快予以实施。
(三)在前述问题的基础上说明公司前期项目立项论证是否充分、审慎、合规。
“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项目在立项时都已结合市场环境、公司发展现状等因素,系公司在上市前发展阶段做出的审慎决策。立项前,公司组织业务部门、财务部门结合经营需要,对前述项目进行了可行性研究,对相关设备的采购进行了初步的询比价,同时咨询了相关政府部门以及行业专家,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聘请咨询机构出具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发改委备案。公司董事会以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均对前述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审慎的讨论。综上所述,公司前期项目立项论证充分、审慎、合规。
上市以来前述项目进展相对缓慢,主要系相较于项目立项时,国际物流市场、监管环境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了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对天津港、宁波港地区的危化品仓储资源的战略布局,及时把握市场机会,公司经审慎决策,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对相关标的的收购。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进展缓慢,主要综合考虑物流市场变化、监管环境变化、资金使用效率等多方面因素,具备合理性。
(2)公司募投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以及变更后的“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购买罐式集装箱仍具有相应的经济效益,公司计划继续推进两个项目的实施。
(3)公司前期项目均已履行了相应的立项以及审议程序,立项论证充分、审慎、合规。
问题五 请你公司自查募集资金的使用是否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情形。
一、公司说明
就募集资金的使用,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募集资金使用的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要求。现就公司自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全部围绕公司跨境化工供应链服务主业进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永港物流、凯密克开设了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永港物流、凯密克关于“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物流运力提升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实质障碍。
(二)变更募投项目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2次,募投项目变更主要涉及“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和“宁波物流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等2个项目。具体情况详见本公告之“问题一”。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4月2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092.9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2022年4月26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5510号),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程序合法合规。
(四)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公司于2022年5月9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以及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并后续及时披露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程序合法合规。
(五)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情况
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公司于2022年8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公司就该事项及时进行了信息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用于补流的闲置募集资金尚未归还,公司后续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涉及的变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和置换、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补流等事项,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募集资金使用制度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经自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情形。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日
(上接9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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