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公告发出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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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对每个基金份额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基金份额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处理赎回和转让业务。(2)本基金自2022年6月8日起开放日常认购、转让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 业务日常赎回和转换的处理时间
投资者在开放日赎回、转换基金股份,但对于每个基金股份,只能从基金股份到期日(包括转换)业务,如果投资者多次认购(包括固定投资和转换)基金,每个基金股份赎回业务开放时间可能不同。赎回和转换的具体处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如果非香港证券交易所或香港证券交易所暂停交易,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份额认购、赎回等业务,并按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告),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者基金合同的规定暂停赎回的除外。
如果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的交易时间发生变化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根据情况调整上述开放日和开放时间,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如果投资者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申请赎回或转让,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其基金份额赎回价格为下一个开放日基金份额赎回价格。
由于各基金销售机构的系统和业务安排,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处理时间可能会有所不同,可以咨询各基金销售机构。
3 日常赎回业务
3.1 赎回股份限制
单次赎回的最低份额为10份基金份额。销售机构业务规则规定的最低单次赎回份额高于10份的,以销售机构规定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转让或者赎回/转让后在销售机构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应当在申请赎回/转换转让时申请赎回/转让,否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强制赎回剩余基金份额。
每个工作日,当投资者在单个交易账户中保留的基金基金份额余额小于10份时,如果基金份额减少业务(如赎回、转换等)同时确认,基金管理人有权一次性赎回投资者在该账户中保留的基金基金份额。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调整上述单次赎回最低股份和最低基金股份保留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将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3.2 赎回费率
本基金设定每个基金份额一年的最短持有期,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3.3 其他与赎回有关的事项
关于最短持有期限的规定,请参见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及其更新。股息再投资的基金份额按原基金份额锁定,即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原股份)获得的股息再投资份额的持有期限与原股份持有期限相同。
4 业务的日常转换
4.1 转换费率
4.1.1 基金转换(以下简称“转换”)是指基金股东申请将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基金股份转换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股份的行为。基金转换分为转换转入(以下简称“转入”)和转换转出(以下简称“转出”)。每次基金转换视为赎回和认购,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用和转出、转入基金的认购补差费用组成。
4.1.2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按照最新更新招股说明书和相关公告规定的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收取。赎回费按一定比例计入基金财产(收款标准遵循最新更新招股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其余用于支付注册费等相关手续费。
4.1.3 转出和转入基金的认购补差费
从不收取认购费用的基金或者认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为认购费用高的基金时,每次收取认购差额补充费;从认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为认购费用低的基金或者不收取认购费用的基金时,不收取认购差额补充费。原则上,认购补差费用按转让确认金额对应的转让基金与转让基金的认购费率差额进行补差。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差费率按转让确认金额进行分类。随着转让确认金额的分类减少,具体收款情况取决于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认购费率差额。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在线直销交易平台享受部分转换业务的转换率折扣。转换业务范围和转换率折扣的具体情况请参考基金经理的网站。
4.1.4 基金转换份额的计算公式
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转出确认金额×转出基金对应的赎回率
转让确认金额=转让确认金额-转让基金的赎回费
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差费=转让确认金额×相应的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差率/(1+相应的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差率)
(注: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补差费的,转出转入基金的认购补差费=固定金额的认购补差费)
净转入确认金额=转入确认金额-转入基金的认购补差费
转入基金确认股=净转入确认金额÷转换申请当天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入基金确认股份的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投资者将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份(以下简称“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转换为博道启航混合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股份(以下简称“博道启航混合A”),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赎回率为0%。假设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基金份额净值为1.028元,博道启航混合A基金份额净值为1.031元。博道盛兴一年持有期混合对应的认购率为1.5%,博道启航混合A对应的认购率为1.5%。则:
转出确认金额=10,000.00×1.028=10,280.00元
转出基金的赎回费=10,280.00×0%=0元
转入确认金额=10,280.00-0=10,280.00元
转让和转让基金的认购补差费=10、280.00×(1.5%-1.5%)/1+1.5%-1.5%=0元
净转入确认金额=10,280.00-0=10,280.00元
转入基金确认股份=10,280.00÷1.031=9,970.90份
4.1.5 适用基金
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基金和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开放式基金,已开放转换业务。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开放日申请基金和以下开放式基金的转换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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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同一基金的A、C类份额不能相互转换。(2)基金管理人的部分基金对每个基金股设定一定期限的最短持有期,基金股不在最短持有期内办理转让业务。最短持有期的规定见相关基金的招股说明书(更新)。(3)博道安源定期开放混合证券投资基金6个月,定期开放,封闭期内不办理认购、赎回、转换业务。开放期和封闭期的规定见基金招股说明书(更新)。(4)博道和瑞多元稳定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目前只开设其他基金转换业务。
4.1.6 基金转换的基本规则
(1)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后的两只基金必须由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经理管理,并在同一注册机构注册。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方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出方基金必须处于可认购状态。销售机构未销售基金管理人所有基金的,只办理本机构销售的基金管理人基金之间开通的转换业务。各销售机构参与基金转换的具体基金,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采用“未知价格”法,即基金转换价格以申请受理当日转出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
(3)转换后,转入基金股份的持有时间将重新计算,即转入基金股份的持有期将从转入基金股份确认之日起重新计算。
4.1.7 限制基金转换的数额
基金转换以份额为单位申请,转让申请份额的最低单位可保留至分,单次转让的基金份额不得少于10份。基金持有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为其他基金,单次转换申请不受转让基金最低认购限额的限制。
4.2 其他与转换有关的事项
4.2.1 暂停基金转换
基金转换视为转让基金赎回和转让基金认购,因此转让基金和转让基金暂停或拒绝认购、暂停赎回和公告一般适用于暂停基金转换,具体暂停或恢复基金转换相关业务请参见基金经理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基金股份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股份总额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股份总额后扣除申请股份总额和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股份总额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股份总额的10%,即认为发生了巨额赎回。当发生巨额赎回时,基金转让与基金赎回具有相同的优先级。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资产组合决定全部或部分转让,基金转让与基金赎回的比例相同;但是,如果转让申请得到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转让申请将自动取消,不再视为下一个开放日的基金转让申请。
5 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销售机构
5.1.1 直销机构
基金直销机构是基金经理的直销柜台和在线直销交易平台。其中,直销机构的固定投资业务只能通过基金经理的在线直销交易平台进行处理。
名称: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58号301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福山路500号城建国际中心1601室
法定代表人:莫泰山
成立时间:2017年6月12日
电话:021-80226288
传真:021-80226289
联系人:郭宇晴
400-085-2888客户服务电话
网址:www.bdfund.cn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在线直销交易平台(网站:www.bdfund.cn)申请开户、基金认购、赎回、转换、固定投资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请参考基金管理人网站。
5.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兴业银行有限公司、广发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华南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公司、国金证券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有限公司、海通证券有限公司、安信证券有限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基宇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京东肯特瑞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珠海盈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陆金所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腾安基金销售(深圳)有限公司、东方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宁波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华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招商银行有限公司。其中,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仅限于宁波银行同业易管家平台。如果宁波银行开通除同业易管家平台以外的其他渠道销售基金,以宁波银行的规定为准,公司将不再另行公告。
以上场外非直销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详见本基金最新更新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公示。
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营业场所或者以上述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办理认购、赎回、转换、固定投资等基金业务。各销售机构可办理的基金业务类型以各自的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以向各销售机构办理咨询组织。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5.2 现场销售机构
本基金暂不开设场内销售业务。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披露安排
自2022年6月8日起,基金管理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网站、销售机构等媒体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请注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监管规定予以公告。
(2)本基金参与销售机构利率优惠活动的具体规定,请注意销售机构的相关公告/提示。
(3)本基金的认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在2023年非港股通交易日暂停,上述业务将在非港股通交易日下一开放日恢复,请参阅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2月30日发布的《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基金在2023年非港股交易日暂停认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请尽快做好交易安排,避免非港股交易日带来的不便。
(4)本公告仅解释基金开放日常赎回和转让业务的相关事项。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也可以致电基金经理客户服务热线(400-085-2888)咨询相关信息。
(5)投资者在本基金销售机构办理相关基金业务,具体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守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6)本基金对每个基金股设定一年的最短持有期(股息再投资产生的基金股的最短持有期按照基金合同“基金收益与分配”章节的约定计算),基金股在最短持有期内不处理赎回和转让业务,最短持有期为持有期起始日(含)至持有期到期日(不含),赎回或转出申请可自持有期到期日(含当日)起提出。对于每个基金份额,持有日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份额)或基金份额认购申请确认日(认购份额)或基金份额转换确认日(转换份额),持有日是指基金份额持有日的前一个工作日。对于每个基金股份,持有日是指基金合同生效日(认购股份)或基金股份认购申请确认日(认购股份)或基金股份转换确认日(转换股份),持有日是指基金股份持有日第二年的前一个工作日。因此,基金股份持有人面临着在最短持有期内无法赎回基金股份的风险。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代表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请仔细阅读基金产品信息、招股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充分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的基础上,听取销售机构的适当性匹配意见,合理判断市场,认真做出投资决策。基金的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博道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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