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号:HBP2023-021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023年2月24日,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书面和电子邮件发出通知,并于2023年3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307B会议室举行。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9名董事应出席会议。超过一半的董事共同推荐潘青女士主持会议,公司监事出席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第一,审议并通过了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潘青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潘青女士的简历附在后面。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设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评价和管理水平,董事会制定战略和可持续发展(ESG)根据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设立如下: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成员由潘青、李松柏、董秀成、宋东升组成,其中董秀成、宋东升为独立董事,潘青担任战略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主席。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唐光明、董秀成、宋东升组成,其中董秀成、宋东升为独立董事,董秀成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工资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曹前、宋东升、崔松鹤组成,其中宋东升、崔松鹤为独立董事,宋东升为工资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文斌、崔松鹤、董秀成组成,其中崔松鹤、董秀为独立董事,崔松鹤为会计专业人士,崔松鹤为审计委员会主席。
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的任期一致。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改的》〈公司章程〉并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修改惠博普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变更为董事长。取消执行副总经理和高级副总经理(执行副总裁和高级副总裁),统一称为副总经理(副总裁)。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见本公告附件二。
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惠博普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将变更为新董事长潘青。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在巨潮信息网上发布(www.cninfo.com.cn)。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任议案》。
经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李松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经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请张中伟先生、何玉龙先生、周学深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何玉龙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张中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人员简历附后。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张中伟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82809807 传真:010-82809807-811
电子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请李静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附后的李静女士。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并通过修订〈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同意修订后的公司战略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具体内容。修订后的战略和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如销售和采购产品/服务。预计2023年上述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万元。
本议案涉及相关交易。相关董事潘青、曹倩、唐光明、文斌避免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独立董事事事前予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
详见证券时报2023年3月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投票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董事会计划于2023年3月20日下午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召开股东大会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证券时报》2023年3月2日刊登的议案内容、《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一 董事长简历第五届:
潘青女士: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高级政治工程师。1990年至1991年在浏阳磷矿工作;1991年至2000年在长沙市路桥通行费征收管理处工作,历任干部、收费所副所长、政工科科长、组织人事科科长;2000年至2003年在长沙市环路建设开发总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3年至2019年,在长沙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市场二部经理、湘江吴家岭路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总经理助理、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2年,在长沙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工作,历任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党委书记、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潘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董事长,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附件2:修订前后对照表: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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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李松柏先生:中国国籍,1972年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学家。1995年至2011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第二工程公司工作,历任干事、组织部部长、副总经理;2011年至2016年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工作,先后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新疆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至2019年在贵州天然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执行副总经理;2019年3月至2021年9月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惠博普自2021年9月起担任董事、执行副总经理。
李松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者证券交易所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2、张中伟先生:中国国籍,1976年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学家。曾在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职工大学、中国石化有限公司河南油田分公司石油工程技术研究所、安东石油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工作,2008年在北京华油汇博科技有限公司(汇博科技有限公司前身)工作,2009年9月担任华油汇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09年11月起担任惠博普副总经理,2016年11月至2019年9月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19年9月至2021年9月担任执行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9月至今担任董事、董事会秘书、执行副总经理。
张中伟先生持有公司306、829股股份,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侦查,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3、何玉龙先生:中国国籍,1989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国际会计师协会全权会员(AAIA),拥有国际审计签字权。2012年5月至2013年5月担任东兴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项目经理;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担任上海大智慧有限公司投资顾问;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担任滨海金融控制投资总监;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投资总监,自2021年1月起担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集团监事。2019年8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非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担任惠博普董事、执行副总裁;2021年3月至今担任惠博普董事、执行副总裁、财务总监。
何玉龙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监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4、周学深先生:中国国籍,1971年出生,博士学位,地面建设和油气储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顾问(投资)。1993年7月至2004年8月,先后担任工艺室工程师、办公室主任、助理、副总工程师;2004年9月至2015年5月,在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有限公司天津设计院担任副总裁、总工程师;2015年6月至2017年3月担任杰瑞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自2017年3月以来,现任惠博普高级副总经理,在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工作。
周学深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39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周学深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四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简历:
李静女士:中国国籍,1975年出生,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自我评估师在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内部控制(CCSA)。2004年1月至2006年4月,在华为科技有限公司欧洲事业部华为德国分公司担任海外财务经理;2006年5月至2014年5月,在泰国亿王亚哥集团担任国际内审部中国内审经理;2014年5月至2015年6月在三人行广告服务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2017年3月至2019年3月在中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担任审计监督部门主任;2019年12月至今,任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监督部主任审计师。
李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无关联,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没有规定,中国证监会没有采取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也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批评三次以上,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核实,李静女士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号:HBP2023-022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2月24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书面传真、电子邮件发布。
2、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天辰东路7号国家会议中心307B会议室举行。
3、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
4、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荐孙鹏程先生主持,监事杨辉先生、王品先生亲自出席会议。
5、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第五届监事会主席选举的议案。
经会议审议,孙鹏程先生同意选举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孙鹏程先生的简历附在后面。
投票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根据日常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如销售和采购产品/服务。预计2023年上述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万元。
详见证券时报2023年3月2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关联监事孙鹏程先生回避了对该提案的表决。
投票情况: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简历
孙鹏程先生:中国国籍,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学家。曾在长沙矿业冶炼研究院、湖南联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担任外贸人员、商务助理;2007年至2010年,在长沙水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作,先后担任投资管理部、办公秘书、办公副主任;自2011年以来,曾任长沙水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湖南水协会秘书长、办公室主任、股权改革办公室执行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法律部长、长沙兴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南华云发展有限公司执行监事、长沙华云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南华云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沙湘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现任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自2019年9月起担任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孙鹏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调查或涉嫌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没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第一主板上市公司的标准化经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不得提名为监事,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号:HBP2023-023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子公司预计将于2023年与控股股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水业集团”)及其控制的子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如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等。预计2023年上述日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3万元。2022年实际关联交易总额约为3647万元。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已获得独立董事的认可,并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符合法律规定和有关审议程序。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查相关交易的相关信息后,一致同意该提案,并发表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由于预期的相关交易金额不符合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该提案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相关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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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2022年,公司及其子公司与长沙水业集团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实际关联交易总额为3647万元,不超过预期总额。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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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沙市天心区人民中路6号1号
法定代表人:潘青
注册资本:人民币275,668.5609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10077005294x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企业总部管理、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工业投资、工业投资、能源投资、外包工程服务(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9月30日,长沙水业集团总资产2831,468.19万元,净资产700,472.72万元;2022年1月至9月营业收入396,971.35万元,净利润35,981.26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长沙水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30.22%的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第三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二)绩效能力分析
长沙水业集团及其下属公司依法存在,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无正常履行合同的风险。经查询,长沙水业集团及其下属与公司进行相关交易的企业不属于不诚实责任主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定价。获取市场价格的方法是通过市场调研了解其他方的采购或销售价格;如果当地无与伦比的市场价格,价格将根据实际成本和合理收益确定,价格与第三方的销售/采购或价格相同,以确保相关交易的公平性。
(二)签署关联交易协议
根据双方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根据双方平等协商的进展,及时签订公司关联交易的具体合同。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平合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高公司效率和专业能力,巩固和扩大公司市场份额和影响力,确保公司市场份额和经营业绩,也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依赖或控制关联方。
五、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的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获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相关议案时,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联交易,并对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的预期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期金额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客观、公平,交易价格遵循市场定价原则,反映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通过上述关联交易转移利益,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
在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公司董事会回避表决,也没有代表其 董事行使表决权,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2023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2023年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23-024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召集人公司董事会认为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日期、时间:
2023年3月20日下午14日,现场会议召开时间:00。
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
(1)2023年3月20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为: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1)股东大会将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2)投票方式:公司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中选择一种投票方式。同一投票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在线投票包括两种投票方式: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同一投票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3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注册的全体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得为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金澳国际大厦12层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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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公司2023年3月2日指定的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必须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二)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有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件登记(相关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上述材料应在登记截止日期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注册时间:2023年3月14日(9):00-17:00)。
3、注册地点: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写字楼16层。
信函登记地址: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金澳国际办公楼16层,邮编:10088。请在信中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媛媛、肖雪
联系电话:010-62071047
联系传真:010-82809807-1110
联系邮箱:securities@china-hbp.com
联系地址:金澳国际大厦16层,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17号。
邮政编码:100088
5、股东大会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费。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三年三月二日
附件1:网上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4”,投票简称“惠博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股东重复投票总议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0日上午9点:15一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在线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在线服务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作为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554)的股东,本公司/本人授权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2023年3月20日,代表公司/我出席华油惠博普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我在会上持有的股份数量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没有明确表决的,受托人可以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公司/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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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客户可以“同意”、在“反对”或“弃权”的框架内画“反对”或“弃权”√做出投票指示。填写其他标记、遗漏或重复无效。
2、本委托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股东大会结束。
3、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4、按上述格式复印或自制授权委托书有效。
客户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客户持有的性质和数量:
客户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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