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3-006
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2023年2月23日,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董事电子邮件、电话、书面通知董事。会议于2023年3月2日召开,专人送达。会议应出席7名董事(原董事、副董事长陶毅明于2022年6月13日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原董事沈志荣于2022年8月31日辞去董事职务),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曹继华主持。会议的召开、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开上市销售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详情(www.sse.com.cn)《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公开挂牌销售的公告》(编号:2023-007)。
投票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编号:2023-007
关于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
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开上市销售
股权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 交易概述: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转让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嘉丰”)34%的股权。上述事项计划通过嘉兴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转让。本次转让建议上市价格参照评估价格确定不低于309元、795.54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的实施没有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特殊风险提示:1、嘉兴产权公司履行必要程序后,必须确认本次交易的受让人和成交价格,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也可能存在无人退市、撤销上市等风险。2、股权转让仍需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请注意风险。
一、 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自身的发展计划,为了有效振兴公司的股权资产,公司计划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转让公司在杭州嘉丰持有的34%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2)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转让公司在杭州嘉丰持有的34%股权。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东大会审议和批准。该事项只有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才能实施。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是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转让的,交易对手尚不确定。
三、交易标的和标的涉及公司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对象的名称和类型:杭州嘉丰34%股权转让
2.交易对象的所有权:交易对象的所有权属于公司,无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妨碍所有权转让。
3、目标涉及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1330110MA2H1UDE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何忠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美都广场D座315室
注册资本:3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9年12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业纺织成品销售、纸制品销售、医务人员防护用品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机械设备销售、服装零售、鞋帽零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仓储服务;销售卫生用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除依法必须批准的项目外,依法凭营业执照独立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出版零售。
4、本次转让前公司的投资主体和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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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涉及公司最近一期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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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易目标的评估和定价
(1)定价及依据
杭州嘉丰委托嘉兴联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杭州嘉丰股东的所有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行走评估发布了嘉联评估〔2023〕第12号评估报告 2022年11月30日为基准日,杭州嘉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权益价值采用重置成本法评估 估值为911元,163.35元,增值率为3.95%。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转让的上市价格是根据杭州嘉丰的实际经营情况和主要资产的实际情况,参照资产评估价格确定的。定价依据和交易价格公平合理。
5.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通过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转让,建议上市价格不低于资产评估价格。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
交易合同或协议尚未签订。本次交易的协议将在嘉兴产权公司上市程序完成后与退市方签订。
六、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自身业务发展计划转让杭州嘉丰的股权,有利于有效振兴公司股票资产,提取资金。
(2)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杭州嘉丰的股权。由于转让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与杭州嘉丰无担保、委托理财等情况,杭州嘉丰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鉴于杭州嘉丰34%的股权出售必须履行国有资产备案程序和嘉兴产权公司公开上市程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符合国有资产和嘉兴产权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与转让有关的所有事项。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1、审计报告。
2、评估报告
证券代码:600235 证券简称:民丰特纸 公告编号:2023-005
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2日
(2)股东大会地点:浙江省嘉兴市鲁里街70号民丰特纸大楼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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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开,公司董事长曹继华先生主持。召集、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5人(原董事、副董事长陶毅明于2022年6月13日因个人退休辞去副董事长、董事职务;原董事沈志荣于2022年8月31日因个人退休辞去董事职务),独立董事彭金超、郑梦樵因公出差未能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姚明欢出席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全部出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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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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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一项议案,是一项特别决议,由出席股东大会的三分之二以上股东代表的股份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
律师:马正良 唐松华
2、律师见证结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民丰特种纸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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