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号:2023-010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届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宁波杉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宁波杉杉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2月25日书面发布会议通知。
(三)2023年3月2日,董事会会议通过通讯表决举行。
(4)董事会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主持,10名董事应出席,10名董事实际出席会议,无缺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郑驹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选举董事项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郑 驹:男,中国国籍,1991年出生,无海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现任杉杉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杉杉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为子公司提供新担保额度的议案;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上海杉杉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杉杉锂”)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10亿元的担保额度(货币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限额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文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公司负材料业务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融资需要,计划在上述担保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金额,即公司计划为上海杉杉锂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金额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行权第二行权的股票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董事会计划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订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董事会拟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如下议案:
1、为子公司提供新担保额度的议案;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选举郑驹先生的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号:临2023-011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关于
公告为子公司提供新的担保额度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提示重要内容
● 被担保人的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上海杉杉锂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上述公司均在宁波杉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属于相关担保。
● 本担保金额及已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拟提供的新担保金额为20亿元(货币为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为925、397.55万元。
● 这次是否有反担保:没有。
● 逾期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无。
●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50%。请注意相关风险。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概述
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额度范围内签署具体担保文件。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根据公司负材料业务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融资需要,计划在上述担保金额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20亿元的担保金额,即公司计划为上海杉杉锂及其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30亿元的担保金额,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在金额范围内签署具体的担保文件,期限为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新增担保额度,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注:担保人为上海杉杉锂电池及其子公司(包括新成立的子公司)。公司持有上海杉杉锂电池87.077%的股份,其他7名法定股东持有剩余股份。
(二)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说明:尾数差异是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的;2021年数据经审计,2022年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被担保人的信用和财务状况。目前,被担保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公司为相关子公司提供的新担保额度旨在满足相关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融资需求,有利于相关子公司高效顺利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
被担保人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和财务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担保风险可控范围内为负材料业务相关子公司提供新的担保额度,综合考虑相关子公司的实际经营和融资需求,有利于相关子公司有效顺利地筹集资金,提高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提供担保金额。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和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为1、531、668.1万元,其中合并范围内的公司担保总额为1、478、668.11万元,参股公司担保总额为5.3万元,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80.92%、78.12%和2.80%。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号:临2023-012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
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宁波杉杉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第三行权第二行权的股票登记已经完成,公司董事会计划修订《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订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证券代码:600884 证券简称:杉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23日,股东大会召开日期
● 股东大会采用的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及次次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3)投票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的投票方式是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现场会议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日期:2023年3月23日 13点 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会议室
(五)网上投票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上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系统
自2023年3月23日起,网上投票的起止时间
至2023年3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当天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股东大会当天9日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15-15:00。
(6)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转让融资、约定回购业务账户和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融资业务、约定回购业务相关账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的投票,应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一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股东大会不涉及股东投票权的公开征集。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和投票股东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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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提案披露的时间和媒体披露的时间
有关本议案的董事会审议,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发表的http://www.sse.com.cn公告P>
本次会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司拟披露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在线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投资者首次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时,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请参阅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的具体操作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表决权的总数是其名下所有股东账户持有的同类普通股和同品种优先股的总数。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网上投票系统参加股东大会网上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何股东账户参加。投票结束后,同一类别的普通股和同一品种的优先股被视为股东账户下的所有股东分别投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表决的,其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普通股和同一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以各类股和品种股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
(4)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只有在表决完所有议案后才能提交。
(六)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详见附件2。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股权登记日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详见下表),并可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出席会议和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全球存托凭证的存托人(以下简称“存托人”)作为全球存托凭证所代表的基础证券a股股票的名义持有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一名或以上人士出席会议,并根据全球存托凭证实际持有人的意愿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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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式
1、想参加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2023年3月15日(星期三)至2023年3月22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00前往公司证券事务部,持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及委托书(如适用)及委托代表身份证明(如适用)。远离公司的异地股东或当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有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应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明和受托人身份证明。
出席现场会议的法定股东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法人营业执照、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受托人身份证明。
存托人或者代理人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的人在股东大会上担任其代表。一名以上人员获得授权的,授权书应当载明本授权所涉及的股份的数量和类型,授权书由存托人授权人签署。授权人员可以代表存托人(或其代理人)出席会议。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777号杉杉大厦28层
联系部:证券事务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4-88208337
传 真:0574-88208375
邮政编码:315100
2、 承担会议费用
会议期限预计为半天,与会股东自行承担交通、住宿等费用。
特此公告。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杉杉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贵公司2023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单位(或本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有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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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户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客户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选择“反对”或“弃权”意向中的一个并打√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附件2: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说明
1、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编号。投资者应在每个议案组下投票给每个候选人。
二、二。申报的股票数量代表选举的投票数量。对于每个提案小组,股东持有与提案小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同的投票总数。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的,股东大会选出董事10人,董事候选人12人,股东选出董事会提案小组选出1000股。
第三,股东应当以各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投票,不仅可以将选举票数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投票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每个提案分别累计计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计投票制度对董事会、监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人,董事候选人6人;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候选人3人;监事2人,监事候选人3人。需要投票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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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公司100股,采用累计投票制度。他(她)在议案4.00“选举董事议案”中有500票表决权,在议案5.00“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在议案6.00“选举监事议案”中有200票表决权。
投资者可以限制500票,并根据自己的意愿对提案4.00进行投票。他(她)不仅可以将500票集中在候选人身上,还可以根据任何组合分散给任何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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