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13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公司股份
预披露公告
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文斌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文斌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04、8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
深圳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最近收到了公司执行副总经理陈文斌先生的股份减持计划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的具体安排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个人资金需求:
2、减持方式: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减持期: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6个月内(窗口期不得减持)。
4、价格范围: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5、减持股份的来源
陈文斌先生拟减持的股份来源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份已解除限制性股份、二级市场增持的股份以及因送股或转股本增加的上述股份。
6、减持的数量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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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如果公司在此期间发生股份交付、配股、资本公积金转换为股本等股份变动,则应相应调整上述减持数量。
(2)履行相关承诺
1、陈文斌先生作为公司执行副总经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或者任期届满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上述限制性规定。截至本公告日,陈文斌先生已严格履行有关规定和承诺,拟减持股份不违反承诺。
2、陈文斌先生承诺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减持计划:
(1)公司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天内因特殊原因延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前30天起计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测、业绩快报公告前十天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起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限。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减持计划的实施是不确定的。陈文斌先生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和公司股价决定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是否按减持计划完成。
2、减持股份期间,陈文斌先生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3、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可持续经营,也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公司将继续关注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股份减持计划通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3-014
债券代码:128036 债券简称:金农转债
深圳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农转债” 第五年利息按面值支付,每10张“金农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18.00元(含税);
2、可转债代码:128036
3、2023年3月8日,付息债权登记日
4、付息日:2023年3月9日
5、除息日:2023年3月9日
6、“金农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0.4%、第二年0.6%、第三年1.0%、第四年1.5%、第五年1.8%、第六年2.0%。
7、2023年3月8日,所有在2023年3月8日(含)前购买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享受本次分配的利息;2023年3月8日出售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受本次分配的利息。
8、2023年3月9日,下一个付息期起息日
9、下一次付息期间的利率为2.0%
2018年3月9日,深圳市金鑫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了6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金农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128036)。根据《深圳市金鑫农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每年在“金农可转换债券”计息期内支付一次利息,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金农转债”期间的付息事项公告如下:
一、“金农转债”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金农可转换债券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8036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5000万元(65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65000万元(65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8年4月2日
7、2018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
8、2018年9月17日至2024年3月9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B×i;
I:指年利息;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付息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额;i:指当年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利息计算的开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第一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获得的利息收入的应付税款,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第一天起每满一年的日期。如果当天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延期至下一个工作日,延期期间不支付额外利息。每两个相邻的付息日之间是一个计息年。
③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年度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为年度利息支付日的前一个交易日。在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包括利息支付债权登记日)转换为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持有人支付本利息计算年度及以后利息计算年度的利息。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1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东兴证券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等级及信用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为大公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公国际”)。
根据2022年6月24日发布的《深圳市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主体及相关债务2022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确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评级为A-,评级前景保持负面,公司发行的“金农可转换债券”信用评级为A-。
二、本次付息计划
根据《募集说明书》,本期为2022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8日的“金农可转债”第五年付息,票面利率为1.8%,每10张“金农可转债” (面值1000元)分配利息18元(含税)。对于持有“金农可转换债券”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和其他支付和分销机构按20%的税率代扣代缴。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分配利息为每10张14.40元;对于持有“金农可转换债券”的合格海外投资者(QFII和RQFII),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和《关于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延续境外机构投资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号),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分配利息为18元;其他债券持有人持有“金农可转换债券”,公司不扣除所得税,实际分配利息为18元,其他债券持有人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3年3月8日(周三)
2、除息日:2023年3月9日(星期四)
3、付息日:2023年3月9日(星期四)
四、付息对象
利息对象为:截至2023年3月8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盘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金农可转换债券”持有人。
五、债券支付方式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支付利息。公司将全额将债券利息转移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本结算系统将“金农可转换债券”利息转移到相应的利息支付网点(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本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其他有关税收法规和文件,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税率为利息金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当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自2018年11月7日至2021年11月6日,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34日),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政策实施期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人的债券利息所得税应当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翟卫兵、唐丽娜
咨询电话:0755-27166108
传真:0755-27166396
邮箱:jxntech@kingsino.cn
特此公告。
深圳金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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