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18 简称证券: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3-014
湖南丽臣实业有限公司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以及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信用和担保概述
湖南李晨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李晨实业”)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2月28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和担保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于2023年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13万元的综合信用额度。同时,湖南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臣奥威”)是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丽威达)、2023年,广东丽臣奥威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奥威”)向银行申请授信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总担保金额不超过9.3万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融资或其他日常业务;担保类型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等。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信用、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业务;担保类型包括担保、抵押、质押等。信用和外部担保金额的授权期限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信用期内,信用额度可以回收利用。具体内容见2023年2月11日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3年向银行申请信用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及公司于2023年3月1日在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更正后)》(公告号:2023-013)。
近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奥威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并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了1万元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名称:
2、成立日期:2009年11月3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山大道6388号
4、法定代表人:袁志武
5、注册资本:2000万元
6、经营范围:表面活性剂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详见安全生产许可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电设备安装维护(特种设备除外)。(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7、股权结构:公司持有上海奥威100.00%的股权
8、财务数据近年来一年又一年地出现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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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上海奥威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不诚实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贵行”)出具了《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1XY2023002959],《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主要内容如下:
1、担保人:湖南丽臣实业有限公司
2、鉴于贵行与上海奥威日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用申请人”)签订了121XY2023002959号的信用协议(适用于流动资金贷款无需另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情况),同意在信用协议约定的信用期内向信用申请人提供人民币(大写)总额1亿元的信用额度。
经授信申请人要求,本担保人同意出具本担保书,并自愿承担授信申请人在《授信协议》项下欠贵行的全部债务的连带担保责任。
3、担保范围: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范围为您向信用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和其他信用本金余额(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资本)1亿元),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延迟履行、保理费用、担保和债权实现费用等相关费用。
4、本担保书的最高担保书
5、担保方式:担保人确认信贷申请人在担保范围内的所有债务承担经济责任
法律上的连带责任。
6、担保责任期:本担保人的担保责任期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予”
信函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转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预付款的预付款日再增加三年。任何具体的信用延期,保证延期至延期届满后再增加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丽臣奥威、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广东奥威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信用额度为000万元。同时,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李晨奥威、上海奥威、上海丽威达、广东奥威向上述金融机构申请银行信用等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总担保额度不超过9.3万元,旨在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融资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加强公司担保行为的规划和合理性。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充分了解其业务状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充分了解其业务状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无逾期担保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事项不损害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公司提供担保的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提供担保或反担保。
五、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14,147.93万元,均为公司对丽臣奥威和广东奥威的担保,担保余额占公司最新经审计净资产的7.00%。
本公司无非法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出具的《最高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121XY2023002959]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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