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4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结合现场通讯表决。由于紧急情况,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特别召开了临时监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在会议召开当天以现场和通讯方式送达监事。会议应有3名监事和3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海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审议通过
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3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日,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结合现场通讯表决。由于紧急情况,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特别召开了临时董事会会议。会议通知已在会议召开当天以现场和通讯的形式送达董事。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应出席11名董事,实际出席11名董事。公司的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都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进行了论证分析,并制定了《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林隆华、刘恒等相关董事回避表决。
投票结果: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批准。
具体内容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审议结果,本议案不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先认可意见;
3、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股票简称:安孚科技 编号:2023-012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自2022年12月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共收到2032年984.56元的政府补贴。具体情况如下:
1、补贴的基本情况
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
■
二、补贴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6-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上述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总额为2032、984.56元,均为与收入有关的政府补贴,均计入公司当期损益。
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上述政府补贴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2022年和2023年的最终会计处理和损益的影响以会计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证券代码:603031 证券简称:安孚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1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2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塔1801,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潜山路888号百利中心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现场与网上投票相结合。公司董事长夏柱兵先生委托公司副董事长余斌先生主持会议,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
2、公司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任顺英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管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计划(2023年12025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提案1和提案2。福建南平大丰电器有限公司关联股东避免表决。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提案均为特别决议,已获得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律师:司慧,胡乃滴
2、律师见证结论:
安福科技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召集、召集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 网上公告文件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安徽安孚电池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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