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1%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变动属于履行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改变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权益变动后, 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和”)、泰州硕科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科”)、泰州硕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州硕信”)总股本比例将从2.4565%降至1.4565%。
公司于2023年3月2日接到上述三位股东的通知,上述三位股东于2023年1月31日至2023年3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586、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已按照有关规定披露了减持股份计划、减持股份超过一半和减持股份的进展公告。2022年12月31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2-035)及2023年2月14日披露的《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数量超过一半及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公告号:2023-003)。现将其相关权益变动报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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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泰州硕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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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泰州硕信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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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股权变更所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无表决权委托或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权利。
2、本次变更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业务规则及其相关承诺。
二、二。股权变更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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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表中的数据尾差均为数据四舍五入加和造成的。
注:本次权益变更后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无表决权委托 或者限制或者限制任何权利的转让。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股权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涉及资金来源。
2、减持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无违规行为。
3、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4、股东权益变更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更报告。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将继续关注其股份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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