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3-019
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
公告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回购审批及回购方案内容
2022年12月26日,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25次会议,2023年1月11日召开的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通过自有资金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所有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当的时间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得超过256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含),不得超过15000万元(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见2022年12月27日和2023年1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号:2022-126)和《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公告号:2023-006)。
二、回购实施情况
(一)公司于2023年2月7日首次实施股份回购,并于2023年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www.sse.com.cn)《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号:2023-009)。
(2)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回购756、214股,占公司总股本154、470、010股的0.4896%。回购交易最高价为202.04元/股,最低价为192.45元/股,平均回购价为198.12元/股,累计资金总额为149元、821元、075.40元(不含交易佣金、转让费等交易费用)。
(3)公司实际回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份买入合法合规。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和使用资金总额符合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批准的回购计划。回购计划的实际实施与原披露的回购计划没有区别,公司已按照披露的计划完成回购。
(4)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回购不会改变公司的控制权。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配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
2022年12月27日,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详见《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集中竞价交易回购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号:2022-126)。经公司自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计划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天不买卖公司股份。
四、回购股份的处理安排
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前后,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股份回购计划实施后,公司无限售股份包括756、214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本次公司累计回购756、214股,将在未来适当的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上述回购股份存放在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股本、认购新股、配股、质押等权利。如果公司未能在发布本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目的并转让,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的股份将被取消,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随后,公司将使用已回购未注销的股份,并按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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