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慜
3月3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联合信贷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引导银行金融机构进一步加强信贷管理,改善银企关系,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此举也旨在抑制银行机构多头融资、过度融资、“大户”等行为,有效防范和解决金融风险。
完善联合信贷机制是支持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效防范重大金融风险的制度安排。2018年,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银行金融机构联合信贷管理办法(试行)》,以试点方式开展联合信贷工作。
“早期的试点工作已经取得了很多经验。”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总结道,联合信贷机制的良好运行在提高银行信用风险控制水平、加强信息共享、改善企业融资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联合信贷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些地区和银行没有严格执行政策要求。为此,本通知要求及时确定企业名单,支持银行金融机构尽可能与列入名单的所有企业建立联合信贷机制,并努力建设所有企业。
招聘联合会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联合授信有利于避免企业长期融资、过度融资等问题,减少企业债务规模扩大和杠杆率过高造成的严重信用风险,更好地防范金融风险。
联合信贷机制的建立取决于信息共享。根据通知,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共享信息,在审慎评估实际需求的基础上,合理提供融资,避免过度信贷。
据报道,中国银行业协会将推进信息系统建设。通知明确,中国银行业协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快建设联合信贷相关信息系统,支持省级银行业协会独立开发信息系统,鼓励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助参与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
董希淼认为,完善联合信贷机制,促进信息共享,有助于提高银行信贷工作效率,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在风险防控方面,《通知》进一步要求银行金融机构:不得盲目依赖其他银行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标准,不得放松客户的风险管理要求,坚决避免过度竞争、“搭便车”、“大家庭”等行为。
上海金融与发展实验室主任曾刚认为,建立联合信贷风险管理机制的核心是巩固领导银行的责任。目前,贷款需求相对有限,银行对大客户的信贷竞争越来越激烈。《通知》的发布对规范银行行为、控制风险、控制合理杠杆具有积极意义。
中国银行业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深化联合信贷试点工作,努力建立中长期银行企业关系,不断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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