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祁豆豆 时娜
3月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分别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条件确认规则适用指引》第5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资产支持证券上市条件确认业务指引第4号——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相关要求(试行)》。将企业资产证券化经理的范围扩大到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业务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业务指南》的推出扩大了资产证券化(AB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业务实体有助于充分利用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丰富的投资、管理和运营经验,促进ABS和REITS业务的稳定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多层次债券市场的建设。进一步扩大资产证券化产品服务实体经济能力的重要措施。
《业务指南》明确规范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申请条件、申请程序、自律监督等关键事项:
一是明确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资产证券化业务的条件,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管理和资产管理能力。二是明确申请程序,规范申请流程、现场评估等相关要求,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经理参与资产证券化和REITS业务的,应当向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三是明确监管安排,明确监管协调机制和业务监督检查。
上海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在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领导下,坚持系统思维、市场理念、试点原则、高标准、稳定起步,充分激发市场参与者的积极性,畅通优质资产进入市场渠道,促进多层次REITS市场建设,进一步提高资产证券化和REITS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量和效率。
深圳证券交易所表示,下一步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坚持系统思维、市场理念、试点原则,继续完善制度机制,优化业务创新生态,积极支持合格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申请ABS和REITS业务,丰富交易所ABS和REITS市场参与者,更好地促进交易所债券市场的高质量发展。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