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9 证券简称:华塑控股 公告号:2023-007号
华塑控股有限公司
第二十八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3日上午,华塑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日通过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应出席9名董事,实际出席9名董事。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进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公司管理职能,结合公司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聘请彭振华先生(简历附件)为公司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负责公司相关工作,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对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届临时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塑控股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四日
附:彭振华先生简历
彭振华,男,1968年出生,中共党员,公共管理硕士。曾任湖北省潜江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潜江市委办公室工会主任、纪检组长,潜江市民宗局党组书记、局长;2017年4月至2020年4月担任湖北宏泰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0年4月至2020年12月担任湖北省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1年1月至2022年1月担任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2022年1月至2022年6月担任公司党办主任;2022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运营总监;2021年1月至2023年2月担任公司员工监事。
彭振华先生未持有华塑控股股份,与华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华塑控股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一号-主板上市公司标准化运作第3.2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未届满,未受中国证监会等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非法信托信息披露查询平台或人民法院列入执行人员名单,中国证监会对涉嫌犯罪或者涉嫌违法行为进行调查没有明确的结论,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最高人民法院网络核实,彭振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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