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2022年12月30日,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2]3271号文件批准注册。中国证监会筹集的基金注册不表明其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基金没有风险。
2.本基金为合同开放式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注册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托管人为杭州银行有限公司。
4.本基金将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非直销机构)公开销售。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减基金非直销机构。
5.募集规模:基金管理人可限制本基金的募集规模。详见相关公告。
6.募集对象:募集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7.认购限制:
(1)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2)投资者认购时,应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支付。
(3)基金管理人可限制每个基金交易账户的认购金额。具体限制请参考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不允许撤销受理的认购申请。
(5)基金募集期间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规模无限制。但基金管理人有权对可能导致单个投资者持有基金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基金股份总数的20%,或变相避免上述20%集中的情况采取控制措施。
(6)投资者认购时,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或者非直销机构认购时,原则上第一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单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时,第一次认购的最低金额为100.00元,单笔额外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0元。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7)以上认购金额均含认购费。
8.投资者想要购买本基金,必须开立本公司的基金账户,不得非法使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认购,也不得非法融资或帮助他人非法认购。
9.投资者应保证认购资金来源合法,投资者有权自行控制,不存在法律、合同或其他障碍。
10.销售机构接受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以到销售机构查询最终交易确认和认购份额。
11.本公告仅说明了万家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如果投资者想了解本基金的详细信息,请阅读《万家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发表在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
12.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和本公告将同时在本公司网站上发布(www.wjasset.com)。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了解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3.请咨询各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开户、认购等细节。
14.未开设销售网点的投资者,请拨打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0800),万家基金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或通过其他渠道咨询购买事宜。
15.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筹款安排。
16.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由于证券市场波动,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征,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合理判断市场,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对认购(或认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承担基金投资中的各种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独特风险等风险。投资本基金可能遇到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独特风险等风险。本基金的具体经营特点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
本基金为指数基金,投资者投资于跟踪误差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指数准备机构停止服务、成分券违约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政策性金融债券,可能面临政策性银行重组后的信贷风险、政策性金融债券的流动性风险、投资集中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识别,不处理侧袋账户的认购和赎回。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的具体风险。
本基金的具体风险见招股说明书的“风险披露”部分。
本基金为债券基金,其长期平均风险和预期收益率理论上低于股票基金和混合基金,高于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成分券和替代成分券,具有与目标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
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此外,基金以1.00元的初始面值筹集。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单位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初始面值。
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基金投资者可能获得更高的回报或损失本金。投资是有风险的。在做出投资决策之前,请仔细阅读基金的招股说明书、基金合同和基金产品信息总结。
基金经理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基金经理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保证。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
万家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17818,C类:017819)。
2.基金的经营模式和类型
合同开放式、债券证券投资基金
3.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4.基金份额面值
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5.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情况调整销售机构,通过各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进行公开销售。
6.基金投资目标
密切跟踪目标指数,最大限度地减少跟踪偏差和跟踪误差。
7.募集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本基金的募集期限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不得超过3个月。
(2)本基金于2023年3月8日至2023年6月7日公开发售。认购期内,本基金同时向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出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认购情况适当调整募集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法定募集期限。同时,基金经理也可以根据认购和市场情况提前结束销售。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此外,在紧急情况下,上述基金募集期的安排也可以适当调整。
(3)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
(4)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二、认购方法及相关规定
1.认购方式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投资者认购时,应当按照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支付。
2.认购费率
(1)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时收取认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2)本基金可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电子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对投资者实行不同的费率优惠。
(3)本基金对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的特定投资者群体和其他投资者实行不同的认购率。
具体投资者群体是指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当地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和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具体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产品、职业年金计划、养老目标基金、个人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如果未来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更新招股说明书或发布临时公告时将其纳入特定投资者群体。
特定投资者群体可以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者增减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基金的销售机构,并按照规定予以公告。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特定投资者群体认购率如下:
■
其他投资者的认购率如下:
■
(4)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由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人承担。认购费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主要用于基金营销、销售、登记结算等募集期间发生的费用,不足部分列入基金管理人的经营成本。
(5)投资者多次认购时,应按单笔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分别计算认购费。
3.计算认购份额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认购股份包括与认购金额相对应的认购股份和以认购利息转换的基金股份。
净认购金额对应的基金份额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后两位后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认购利息转换的基金份额准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后两位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计算公式如下:
(1)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注: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固定认购费)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注:适用固定金额认购费的认购,认购费=固定认购费)
本金认购股份=净认购金额/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利息转换份额=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转换份额
例: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相应认购率为0.40%。如果募集期产生的利息是5.00元,可以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金额=10000.000元
净认购金额=10,000.00/(1+0.40%)=9,960.16元
认购费用=10,000.00-9,960.16=39.84元
本金认购股份=9,960.16/1.00=9,960.16份
利息转换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9,960.16+5.00=9,965.16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非特定投资者群体)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相应认购率为0.40%。如果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获得9.965.16份A类基金份额。
(2)认购C类基金份额的计算
本金认购股份=认购金额/基金股票的初始面值
利息转换份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认购份额=本金认购份额+利息转换份额
例:如果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股份,如果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则可认购C类基金股份为:
本金认购股份=10,000.00/1.00=10,000.00份
利息转换份额=5.00/1.00=5.00份
认购份额=10,000.00+5.00=10,005.00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C类基金份额,假设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00元,可获得1万5.00C类基金份额。
4.处理募集期利息的方法
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5.确认认购
投资者通常可以在T+2日后(包括当日)向基金销售机构查询当日(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申请的确认以登记机关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三、直销渠道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一)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业务处理时间
本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的业务处理时间为募集期内每个基金份额的销售日,募集期的最后一个销售日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的截止日期为当日17日:00。
2.开户和认购程序
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处理基金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请参考基金管理人的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站: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3.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公司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认购基金时,以“网上支付”的方式完成资金支付。
(二)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1.业务处理时间
业务处理时间:基金募集期内上午9:00至下午17:00(周六、周日、法定假日除外)接受投资者认购申请。
2.开户
办理开户手续的个人投资者需提供以下信息:
(1)有效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中国公民护照、户籍簿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中,使用未成年人身份证开户的,必须同时提交符合规定的代理人身份证材料;
(二)银行存折、借记卡等指定银行账户的原件及复印件;
(3)填写的《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4)风险承受能力测试(适用于自然人);
(5)签署确认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6)公司直销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2)项中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投资者应指定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本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何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机构投资者在办理开户手续时需提供以下信息:
(一)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加盖公章的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有);
(三)法人机构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四)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必须提供正反两面,并加盖公章);
(5)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不能保留原件的,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一式两份预留印鉴卡;
(7)签署一式两份《开放式基金传真交易服务协议》;
(8)填写《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
(9)填写的《风险承受能力测试(法人适用)》;
(10)加盖印章的《产品与风险等级匹配表》;
(11)公司直销中心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注:上述第(5)项中的“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公司直销中心认购的机构投资者应指定银行账户作为赎回、退款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本账户可为投资者在任何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名称一致。
3.缴款
投资者认购本基金的,应当在申请认购之日下午16日:30前,全额认购资金通过汇款汇入公司开立的下列直销资金账户,并注明用途为“万家CFETS0-3年期政策性金融债券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认购资金”。
(1)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03492300879001895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分行卢湾分行
(2)工商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00120291902580331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柜台
(3)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152031305600865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分行
(4)中国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330200001834600000858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上海分行营业部
(5)工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16250100100042564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上海静安支行
(6)交通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10066674018800030356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上海闵行支行
(7)平安银行
账户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9962019014532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郑州分行业务部
注: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的汇款人名称必须与认购申请人名称一致;
2)投资者汇款金额不得小于申请认购金额。
4.认购
机构投资者需要提供以下信息才能办理认购手续: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认购)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章;
(2)认购付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收据);
(三)机构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需要提供以下信息才能办理认购手续:
(1)填写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业务申请表》;
(二)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认购付款凭证(网银截图或银行柜台收据)。
5.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当日16日的资金:30日前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当日提交的申请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超过延期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受理日期(即有效申请日期)以资金到达日期为准。
(二)基金募集期结束,仍有下列情形的,视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转入资金,但未办理基金账户或基金账户开户不成功的;
2)投资者转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的;
3)投资者认购金额小于申请认购金额的;
4)募集截止日期16:30前资金未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账户的;
5)公司确认的其他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四、基金非直销机构开户认购程序
(一)注意事项
1.业务办理时间:以本基金各非直销机构规定为准。
2.投资者必须通过基金的非直销机构提前在基金的非直销机构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够的认购资金。
(二)通过基金非直销机构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本基金非直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流程见各非直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及相关说明。
五、清算交付
在基金募集过程中,所有认购资金将冻结在注册机构开立的基金募集账户中,任何人不得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使用。募集期内有效认购资金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利息转让股份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六、筹集费用
律师费、会计费、法定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出。基金募集失败的,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七、基金验资及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将基金募集期间募集的资金存入专门账户,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不得使用。
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同期增加银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果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八、本次募集的当事人和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成立时间:2002年8月23日
联系人:兰剑
联系电话:021-38909626
公司网站:www.wjasset.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杭州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行”)
住所:杭州银行大厦,杭州市庆春路46号
办公地址:杭州市庆春路46号杭州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宋剑斌
成立时间:1996 年9 月25 日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930,200,432元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号:中国证监会 [2014]337 号
托管部门联系人:吴:
电话:021-63799410
(三)基金销售机构
本基金目前通过直销机构和非直销机构销售,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增减或变更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P>
联系人:齐翡
电话:(021)38909777
传真:(021)38909798
400-888-08000客户服务热线
投资者可以通过基金经理的电子直销系统(网站、微交易)APP)处理基金开户、认购、认购、赎回等业务,具体交易规则请参考公司网站公告。
网上交易网站:https://trade.wjasset.com/
微交易:万家基金微理财(微信号:wjfund_e)
2.非直销机构
各非直销机构的名称及联系方式,请参见附件。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售基金。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办公地址:浦电路360号8层(名义楼层9层),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方一天
联系人:尹超
电话:(021)38909670
传真:(021)38909681
(五)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名称: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办公空间: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华夏银行大厦14楼
负责人:廖海
经办律师:刘佳、张雯倩
电话:(021)51150298
传真:(021)51150398
联系人:刘佳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办公地址:上海南京东路61号新黄浦金融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21-63391166
传真:021-63392558
联系人:徐东
注册会计师:王斌、徐东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4日
附件:非直销机构名单: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74
网址:www.nbcb.com.cn
2.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400-619-9059客服电话
网址:www.fundzone.cn
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赢通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https://fi.cmbchina.com/
4.其他代销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出售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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