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519 简称证券:南亚新材料 公告编号:2023-009
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董事、监事集中竞价减持股份结果及未减持公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董事、监事、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减持计划实施前,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深圳恒邦兆丰私募股权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恒邦企成1号私募股权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恒邦企成1号”)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30、27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5.303%。占最新总股本的5.295%(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9月,公司总股本由2340万股改为2340万股);
董事张东先生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955、500股(四舍五入取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940、129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3.795%,占最新总股本的3.789%。;
董事郑晓远先生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654、144股(四舍五入取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413、91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4.72%,占最新总股本的4.715%。;
耿洪斌先生董事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116、716股(四舍五入取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7、62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771%,占最新总股本的2.766%;
董事崔荣华先生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86、245股(四舍五入取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86、76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756%,占最新总股本的0.755%;
上述董事股份来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直接持有的股份已于2022年2月18日终止限售并上市流通。
监事金建忠先生通过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4、620、589股(四舍五入取整),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81、75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2.433%,占最新总股本的2.429%。;
监事陈晓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39509股,间接持有上海南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475股(四舍五入取整),共持有公司224284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96%,占最新总股本的0.096%;
上述监事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直接持有的股份已于2021年8月18日终止限售并上市流通。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2022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了《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及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号:2022-070)。减持计划涉及7名股东,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禁止减持的除外)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恒邦企成1号减持股份不超过1.5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640%,连续90天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张东先生减持股份不超过485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207%;郑晓远先生减持股份不超过6万股,当时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超过0.256%;耿洪斌先生减持股份不超过3万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128%;崔荣华先生减持的股份不超过966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41%;金建中先生减持股份不超过2.6万股,当时公司总股本不超过0.11%;陈晓东先生减持股份不超过9800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0.004%。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恒邦企成1号通过集中竞价减持7656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0.033%;张东先生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公司股份264、464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0.113%,其余股东、董事、监事均未减持。减持计划已经实施。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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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2022年9月,公司总股本由2340万股改为2345.16万股,占变更后总股本的比例。
上述减持主体没有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一)大股东、董监高因下列事项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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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际减持情况是否与之前披露的减持计划和承诺一致 □是 √否
2022年9月17日,公司董事张东先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非法减持公司股份264、464股。详见公司董事张东先生的股份。(www.sse.com.cn)《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关于非法减持并向公司股东道歉的公告》(2022-080)。
(三)减持时间间隔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4)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减持计划是否提前终止 □是 √否
特此公告。
南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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