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1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签署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鹰建设”)与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水泥”)签订的《华润水泥与宝鹰集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仅为框架协议。具体实施内容和操作细节以单独签订的具体项目合作协议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只反映了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和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协议签署概况
近日,宝鹰建设与华润水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本合作不涉及具体的交易目标和金额,公司不承担终止合作的违约责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双方未来签署相关合作协议的基本文件。具体项目应另行签署相关正式合作协议,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查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7851929Y
3、法定代表人:纪友红
4、注册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老围社区罗湖区深南东路5016号蔡屋围京基100大厦A座3001
5、注册资本:106,677.03万(美元)
6、成立日期:2004年7月18日
7、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8、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为:(1)依法在国家外商投资领域投资;(2)受投资企业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同意),向投资企业提供以下服务:1、协助或代理企业从国内外购买机械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部件和部件;2、在国内外销售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并提供销售服务;3.、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4、为投资企业提供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5、协助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和担保;(3)在中国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和高新技术的研发,转让其研发成果,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4)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相关的市场信息和投资政策;(5)承担母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服务外包业务。(6)从事水泥、石膏、粉煤灰、包装袋、耐火材料、耐磨材料、建筑材料的批发和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有贸易管理商品、配额许可证管理和专项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煤炭批发进口业务;润滑油、润滑脂批发业务;熟料、水泥、矿粉、粉煤灰等普通货物的仓储服务(不包括许可证批准或备案的货物仓储);水泥配制、包装及销售(不涉及水泥生产,涉及行业许可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及物流方案设计。(上述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的特殊准入管理措施,涉及行政许可的,必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
9、关联:与公司无关联。
10、履约能力:华润水泥是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的国内投融资平台;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是中央企业华润集团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股份代码:1313.HK);华润水泥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依法存在,经营正常。
11、类似交易:公司近三年未与华润水泥发生类似交易。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深圳宝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华润水泥投资有限公司
(二)合作原则及主要内容
根据长期共同发展的需要,经友好协商,双方决定在原合作的基础上,在水泥建材贸易、物流配送合作、绿色金融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就战略合作达成以下框架协议:
1、合作原则
以“长期、互利、双赢合作、共同发展”为原则,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开展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合作,充分发展各自的能力和资源优势,提供高质量、高效、方便的服务。
本协议涉及的具体业务,应当单独签订业务合同,并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双方业务审批条件和程序的前提下进行。本协议约定的事项与业务合同不一致的,以业务合同为准;本协议适用于业务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
2、合作的主要内容
甲乙双方在大宗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业务和股权合作,实现平台相互排水,为未来进一步深化合作奠定基础。
(三)合作方式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0日内,双方应成立联合工作组,并指定具体的对接负责人,负责项目合作的初步准备和规划。双方应共同制定标准化的业务流程,明确材料采购、销售等环节的控制要素,促进合作事项的实施和日常沟通。
2、为确保双方长期合作的正常运行,双方应根据需要建立高层沟通机制,不定期举办高层互访和沟通活动,促进双方有效沟通。
3、本协议是双方进行战略合作的框架文件,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根据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业务合同执行。每个合作项目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不同的合作形式。
(4)协议的有效期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或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或终止的,应当达成书面协议。
2、因不可抗力导致的合作中断,双方不承担责任,双方协商确定协议内容的变更或终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1、经友好协商,双方在水泥建材贸易、物流配送合作、绿色金融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大宗电子商务平台交易、物流服务、金融服务等领域开展业务和股权合作。本协议的签署旨在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实现多层次、多渠道、多模式的业务合作。
2、本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2023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应根据具体项目的推广和实施情况确定。
3、本协议的签署和后续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反映了双方的合作意向或原则。具体项目的实施仍需另行签署相关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以后续签署的具体协议为准。受市场环境变化或不可抗力的影响,后续的具体合作内容和实施过程仍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或意向协议的主要情况如下:
(1)2021年12月23日,公司与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签署了《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共同推进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综合合作达成协议,协议正在正常实施中。详见2021年12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号:2021-112)。
(2)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市特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澳马集团有限公司、广珠铁路物流发展有限公司、360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与各方就建筑装饰工程、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合作等业务领域的深入战略合作达成协议,目前正在正常实施中。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1月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01)。
(3)2022年1月24日,公司与易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深圳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易晶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分布式光伏电站、地面光伏电站或储能等新能源项目的合作开发、建设或推广应用达成协议。目前,该协议正在正常实施中。具体内容见《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2022年1月25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06)。
(4)2022年9月20日,公司与广东广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资本运营平台、新能源、新材料、智慧城市等项目合作开发、建设、推广应用达成协议,协议正常实施。详见2022年9月21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号:2022-079)。
3、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持股变动及未来三个月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2022年12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日报》、《超级信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关于提前终止持股5%以上股东被动减持计划、预披露后续被动减持计划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1%以上的公告》(公告号:2022-09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深圳宝贤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5%以上股东的股份发生变化,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2023年2月17日,公司控股股东航空城集团与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横琴集团”)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和表决权委托协议。323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46%)协议转让给大横琴集团。截至目前,相关国有股非交易转让正在有序推进。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控股股东、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等拟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七、备查文件
1、华润水泥与宝鹰集团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宝鹰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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