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南京通达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海”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2]2675号)。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认购,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制性销售 A 股份和非限制性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线下查询和配售。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量为1.1.5万股,其中网上发行量为1.1.5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股份全部为新股,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2023年3月3日(T日),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通达海”股1.1.5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网上发行的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网上定价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9、666、975户,有效认购股数为80、175、854、000股,配号总数为160、351、708个,起始号为00000001,截止号为000160351708。网上定价发行的中奖率为0.0143434705%,网上投资者有效认购率为6.971.81339倍。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2023年3月6日(T+1日上午,本次网上认购抽签将于2023年3月7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圳工业中心311室进行。(T+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抽签结果。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3月7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1、2023年3月7日,投资者申购新股中奖后,应(T+2日)《南京通达海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7日公布(T+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
2、网上发行的股票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无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
3、当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
发行人:南京通达海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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