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4日,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在《上海证券报》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www.cmfchina.com)发布了《关于以通信方式召开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的公告》。为使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顺利召开,现就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发布第一次提示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于2022年5月11日成立,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1]2650号文件注册募集的招商质量试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基金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
1、会议召开方式:沟通方式。
2、自2023年3月13日起,会议投票的起止时间::2023年4月17日,00起:00止(表决时间以表决收件人收到表决时间为准)。
3、通讯表决票将送达基金管理人,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如下:
收件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投票处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
邮政编码:518040
联系电话:0755-83196291
基金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增加或调整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的投票方式,并在规定媒体上公布。
二、会议审议事项
基金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为《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详见附件一。
三、权益登记日
本次会议的权益登记日为2023年3月10日,即2023年3月10日在登记机构登记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均有权参加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四、纸质表决票的填写和交付方式
1、本次会议投票见附件4。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通过剪报、复印或登录基金经理网站(www.cmfchina.com)通过下载等方式获得表决票。
2、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按照表决票的要求填写有关内容,包括:
(一)个人投资者自行投票的,应当在表决票上签字,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的,应当在投票上加盖公章或者有关业务专用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书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等);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自行投票,表决票应加盖机构公章(如有)或授权代表在表决票上签字(如无公章),并提供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或授权代表有权代表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签署表决票的其他证明文件,以及加盖公章(如有)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的证书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授权其他个人或机构按照本公告“五”的规定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上投票。代理人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纸面授权代理投票的,代理人应当在投票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公告规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或者机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但下列第(4)项另有规定的除外;
(4)基金份额持有人使用基金经理邮寄的专项授权委托征集信函授权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机构投票的,接受有效委托的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或非直销机构应当在投票上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基金份额持有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在会议投票投票开始和结束时间内(自2023年3月13日起),将填写的表决票及相关文件:00起至2023年4月17日17:00点以基金管理人收到表决票的时间为准)通过专人交付或邮寄送达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24层)。并请在信封表面注明:“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表决专用”。
五、授权
1、授权纸面
(1)个人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代理人应当在投票上签字或者盖章,并提供被代理人的个人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见附件3)原件。代理人为个人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书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
(2)个人投资者使用基金经理邮寄的特殊授权信函授权,无需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明文件号码和具体表决意见,并返还给基金经理,特殊回复信视为有效授权,如客户签署的特殊回复信未表达具体表决意见,视为委托人授权基金管理人按照其意愿行使表决权。
(3)机构投资者授权他人投票的,代理人应当在投票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书或者登记证书复印件等),以及原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代理人为个人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书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委托他人投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代理人应当在投票上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提供加盖公章(如有)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书或其他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取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资格证书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原件。代理人为个人的,还应当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为机构的,还应当提供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共机构、社会团体或者其他单位可以使用加盖公章的公共机构法人证书、主管部门批准、开户证书或者登记证复印件等)。
2、短信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会议,基金经理可以开设短信授权,基金经理和部分销售机构可以通过短信平台预留手机号码基金份额持有人发送授权短信,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授权短信提示回复短信表示授权意见。
自2023年3月13日起,短信授权的起止时间为0:00起至2023年4月14日15:请注意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的短信接收时间为准)。
通过短信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暂不向机构投资者开放。
基金份额持有人原预留的手机号码已变更或不再实际使用的,可以选择其他授权方式。因投票短信渠道堵塞或通信故障等不可抗力或非基金经理人为因素,导致投票短信无法收到或逾期收到,短信投票无效,基金经理不承担责任,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选择基金经理认可的其他投票方式进行授权。
3、电话授权(仅适用于个人投资者)
为了方便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会议,基金经理可以开放录音电话授权,基金经理和部分销售机构可以通过各自的客户服务代表联系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回答问题核实基金份额持有人身份,客户服务代表根据客户的意愿完成授权记录。为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将记录整个通话过程。
自2023年3月13日起,电话授权的起止时间为0:00起至2023年4月14日15:请注意00止(授权时间以系统记录的电话授权时间为准)。
通过电话授权,基金份额持有人只适用于个人投资者,暂时不向机构投资者开放。
4、确定授权效力的原则
(1)直接投票优先规则
基金份额持有人授权委托,有直接投票的,以直接投票为有效表决,授权无效。
(2)最终授权优先规则
同一基金份额持有人在不同时间多次有效授权的,表决意见是否相同,以最后一次授权为准。最后一次收到多次授权的,不能确定最后一次授权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多次授权表决意见一致的,按表决意见计票;多次授权但授权意见不一致的,视为授权受托人投弃权票。
六、计票
1、本次通讯会议的计票方式为:基金管理人授权的两名监督员在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下进行计票,召集人在公证机关监督下,在通知的表决截止日期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有效表决,公证机关对其计票流程进行公证。基金托管人拒绝派代表监督表决意见的计票,不影响计票和表决结果。
2、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每个基金份额享有同等的表决权。
3、投票效力的认定规则如下:
(1)纸质投票由专人提交的,投票时间以实际提交时间为准;邮寄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地址,投票时间以收件人收到时间为准。2023年4月17日17日:00后送达收件人的纸面表决票无效。
(2)基金份额持有人重复发送纸面表决票的,表决票意思相同的,视为同一表决票;表决意思不同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1)送达时间不是同一天,以填写最终送达的有效表决票为准,先送达的表决票视为撤回。
2)送达时间为同一天的,视为在同一表决票上作出不同的表决意见,视为弃权表决,计入有效表决票。
3)送货时间按以下原则确定:专人送货以实际送货时间为准,邮寄以本公告所列收件人收到的时间为准。
(3)投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票无效,不视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参加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投票,也不包括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内。
1)基金份额持有人未签署或盖章或附上个人或机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2)委托代理人表决的,未同时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者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
3)纸面表决票上的签字或盖章不完整、不清楚。
4)截止日期前未送达指定地址或系统的。
(4)纸面投票有下列情形之一,但其他因素符合会议公告规定的,纸面投票视为弃权,计入有效投票;根据“弃权”计入相应的投票结果,所代表的基金份额计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投票的基金份额总数:
1)对同一议案表决超过一项意见或未表达意见的;
2)纸面表决票“表决意见”栏有变更、模糊或矛盾;
3)纸面表决票被污染或损坏,其表决意见无法识别。
七、决议生效条件
1、本人直接或委托授权代表出具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少于股权登记日基金份额总额的1/2(含1/2);
2、提交有效表决意见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含2/3)为有效;
3、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决议自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基金管理人自生效之日起,将决议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八、二次召集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及二次授权
根据《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需要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的基金份额占股权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50%以上(含50%)。如果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符合上述要求,不能成功召开,根据《基金法》,基金管理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时,除非授权文件另有规定,否则基金份额持有人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授权期间作出的各种授权仍然有效。但是,如果授权方式发生变化或基金份额持有人再次授权,以最新方式或最新授权为准,详细说明当时发布的重新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通知。
九、本次会议相关机构
1、召集人: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088号
联系人:赖思斯
联系电话:(0755)8319596
邮政编码:518040
网址:www.cmfchina.com
2、公证机关:北京市中信公证处
地址:万通金融中心4层,5层,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街2号
联系人:甄真
联系电话:(010)8113873
邮政编码:100032
3、见证律师:北京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
注册及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中心A栋8-10层
联系电话:(0755)332566
4、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号A座
联系人:马强
十、重要提示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邮寄表决票时,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并提前发送表决票。
2、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述基金股东大会的相关公告(www.cmfchina.com)投资者如有疑问,可致电400-887-9555咨询。
附件1:《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说明
附件3:授权委托书(样本)
附件4:投资质量试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份持有人大会投票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附件一:
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
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份持有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需求,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基金管理人决定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协议,提议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
终止基金合同的具体方案和程序见《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说明》。
请审议上述提案。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4日
附件二:
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说明
2022年5月11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了招商优质试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市场环境的变化,基金份额持有人大规模赎回基金份额,大大降低了基金规模。高基金运营成本严重侵蚀了基金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投资收益,降低了基金管理人的整体运营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为了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建议终止基金合同。具体方案如下:
一、方案要点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前的基金经营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并通过《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告前,基金仍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经营模式经营。
2、基金财产清算
(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投票通过之日起生效。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自生效之日起按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体上公布。
(2)自基金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本基金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财产清算。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不再接受投资者的认购(包括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换、转让托管等业务申请,基金停止收取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3)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中国证监会的监督下,组织基金财产清算小组进行基金清算。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可以聘请必要的人员。
(四)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1)基金合同终止时,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
2)清理确认基金财产和债权债务;
3)估值和实现基金财产;
4)制作清算报告;
5)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进行外部审计,聘请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6)将清算报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7)分配基金剩余财产。
(5)基金财产清算期限为6个月,但由于基金持有的证券流动性有限,不能及时实现的,清算期限相应延长。
(6)清算费用
清算费用是指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清算过程中发生的所有合理费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从保护基金股东利益的角度支付基金清算费用。
(7)基金财产清算剩余资产的分配
基金财产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1)支付清算费用(基金管理人支付基金清算费用);
2)缴纳所欠税款;
三、清偿基金债务;
4)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分配。
基金财产未按前款1)、2)、3)项目规定清偿前,不分配给基金份额持有人。
其中,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清算费用由基金财产清算小组优先从基金剩余财产中支付。考虑到基金清算的实际情况,基金管理人将从保护基金股东利益的角度支付基金清算费用。
3、基金财产清算完成后,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基金合同终止。
二、终止基金合同的可行性
1、法律层面
《基金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基金股东大会由全体基金股东组成,行使下列职权:(2)决定修改基金合同的重要内容或者提前终止基金合同”。第八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基金合同:(2)决定终止基金股东大会”。
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基金合同变更、终止和基金财产清算”“二、基金合同终止原因”,“有下列情形之一,履行相关程序后,基金合同终止:1、决定终止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根据《证券投资基金公开募集经营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基金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自投票通过之日起生效”。
因此,终止基金合同没有法律障碍。
2、准备工作有序进行
为确保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和后续清算工作的顺利召开,基金经理成立了专门的工作组,准备基金股东大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机构投资者和部分个人客户沟通,制定客户通过沟通参加基金股东大会,从而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顺利进行。
自基金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基金进入财产清算程序。根据《基金合同》中关于基金财产清算的规定,本基金将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基金财产清算小组成员由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注册会计师、律师和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人员组成,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基金财产清算组可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充分准备财产清算相关事宜,技术可行。清算报告由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外部审计,律师事务所应当出具法律意见,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公告。
三、终止基金合同的主要风险和准备措施
1、风险和准备措施被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否决
基金合同终止的主要风险是被基金股东大会否决的风险。
在提议终止基金合同并设计具体方案之前,基金管理人已与部分基金份额持有人进行了预沟通,并制定了综合考虑基金份额持有人要求的提案。提案公告后,基金管理人还将再次征求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意见,对终止基金合同的方案和程序进行适当的修订和重新公告。必要时,基金管理人可以预留足够的时间,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二次召集或推迟做好充分准备。
如果该法案未获得基金股东大会的批准,基金管理人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有关规定向基金股东大会提交终止基金合同的计划法案。
2、基金股份持有人集中赎回基金股份的流动性风险和准备措施
本基金关于通信召开基金股东大会的事项和《关于终止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的议案》公告后,部分基金股东可以选择提前赎回其持有的基金股份。
在基金进入清算程序之前,基金份额持有人仍需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方式申请赎回其持有的基金份额。如发生巨额赎回或基金合同约定可暂停赎回,基金管理人仍可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情况决定全额赎回、部分延期赎回或延期处理,或暂停接受基金赎回申请。同时,基金管理人也会提前做好流动性安排,实现资产,以应对可能的赎回。
在所有基金股份赎回的极端情况下,基金仍将在基金股东大会决议生效并公告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进入财产清算程序。基金进入清算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将支付所有清算费用,避免基金资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风险。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或 机构代表本人(或本机构)参加通信会议召开的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代表全权行使所有议案的表决权。表决意见以受托人(代理人)的表决意见为准。授权不得转让。如果同一议案在法定时间内重新召开招商引资质量试点混合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本授权继续有效,除本人(或本机构)重新授权外。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基金账号:
受托人(代理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登记号码或统一的社会信息用代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上述授权是基金份额持有人向受托人(代理人)授权其持有的基金全部份额。
2、授权委托书可以按照上述格式剪报、复印或自制,填写完毕并签字盖章后有效。
附件四: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股东大会表决投票
■
暂停投资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大额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
以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年3月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2023年3月6日暂停大额定期定额投资起点日:
定期定额投资限额:15000,000.00元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23年3月6日起暂停招商优势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大额认购(含定期定额投资)和转换转让业务,如单日单个基金账户或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500万元。本基金有权部分或全部拒绝。
本基金作为转出方的转换、赎回等业务,在上述交易日仍照常办理。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887-955(免费长途电话费)或登录网站www.cmfchina.com获取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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