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宋薇萍
“统一、规范、高效的产权市场建设任务艰巨,任重道远,需要统一思想,凝聚共识,稳步推进,长期做出贡献。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林一斌认为,产权市场作为非标准资本市场,是我国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年的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会议上,他建议加快建设全国统一、标准化、高效的产权交易市场,特别是加强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
经过30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中国产权市场经历了从零开始、从小到大的发展过程,在服务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促进资本流动标准化、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与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和全国统一的大市场要求相比,产权市场在整合水平、标准化程度和服务能力方面仍存在较大差距。林一斌分析说,在监管主体方面,国家产权市场监管主体不明确,地方产权市场监管责任也存在差异,有的落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的落在发改委,有的落在财政厅。
在市场规则体系方面,从国家层面来看,中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来规范产权市场。”目前,只有一些相关的部门法规,包括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措施、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措施等。但这些部门法规主要是为了规范国有资产的股权交易行为,缺乏对市场的基本规范。”林一斌说。
从地方层面来看,一些地方政府或其授权的有关部门制定了产权交易市场管理措施,但制度水平较低,在登记、交易组织、收费标准、结算服务、中介管理和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存在制度缺失或标准不一致。
在市场布局方面,林一斌认为,目前我国产权市场主要按照行政区域布局,存在抑制跨区域资本流动、交易机构数量多、服务能力弱的情况。部分交易机构为公司法人(包括国有独资企业和混合所有制),部分为事业单位;部分交易机构采用会员代理制,部分自营组织交易;产权市场的覆盖范围尚未明确规定。
“由于上述问题的存在,我国产权市场分布较多,规模较小,项目推广能力和价格发现能力较弱,规范经营和风险防范能力较弱,市场配置资源水平亟待提高。”林一斌说。
林益彬基于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主体。在国家层面,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中国证监会等部门应当建立产权市场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制定国家产权市场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国家产权市场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公室作为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决定和日常工作。考虑到产权市场的历史演变,目前产权市场主要承担服务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任务,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为国有产权交易的行业主管部门,建议联席会议的日常办事处设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是完善市场规则体系。在法律、法规层面建立产权市场体系。推进产权市场相关立法进程,启动制定产权市场监督管理规定,为全国统一产权市场建设提供基本规范。同时,加快制定全国统一产权市场的制度规则,为统一产权市场奠定制度基础。
三是优化市场布局结构。逐步推进全国产权市场一体化进程。现阶段,建议国家发改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加强长三角产权市场一体化建设,积累其他中心市场建设经验。稳步有序推进现有产权交易机构重组整合,逐步形成以北京、上海、深圳、重庆为中心的东西南北四个区域中心市场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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