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安徽汇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否决议案;
2、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股东大会以前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2023年3月6日(星期一)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50。
网上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6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6日9日:15-9:25、9:30-11:30、13:00-15:00;2023年3月6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7日
(3)会议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和网上投票的方式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议案由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外,不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共有226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会议,代表497、228、91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53.5062%。其中,共有39名股东和股东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代表400、516、013 股票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90%;网上投票股东187人,代表96、712、901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072%。
217名股东和股东代表通过现场和网上投票出席会议,代表125、824、014股,占公司表决权总数的13.5398%。
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股东认真审议,会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上投票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公司向关联方购买资产的关联交易议案》。
总表决:同意69、786、273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808%;反对65、411、371股,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412%;弃权4、149、782股(其中默认弃权4、149、782股),2.9780股份占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总数%。
中小股东总表决:同意56、262、8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44.715股份%;51.9864反对65、411、37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4、149、782股(其中默认弃权4、149、78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2981%。
安徽辉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刘贵华先生回避投票。
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一半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杨军律师见证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召集、程序、资格、提案、投票程序、投票结果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全文详见超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字页。
特此公告。
安徽汇隆农资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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