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7日发布公告日期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基金管理人在满足相关基金股息条件的前提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入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不足3个月的,不得进行收入分配;
(2)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得低于面值,即基金份额净值减去各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不得低于面值。
2 其他与股息相关的信息
■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提示
由于股息导致基金份额净值调整到面值或面值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份额净值仍可能低于面值。
(2)咨询方法
1)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tfund.com;
2)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688(免长途话费)、021-31089000;
3)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销售机构的相关网点。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三月七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