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公告编号:2023-020
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关于受理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213)。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认为申请文件齐全,决定受理。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登记的决定。最终能否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中国证监会同意登记的决定及其时间仍不确定。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3 月6 日
证券代码:002385 证券简称:大北农 编号:2023-021
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6日14日: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6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3月6日上午9日,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2、 会议地点:公司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27号1901A)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举行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邵根伙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68名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代表公司113股、768股、6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8978股%。其中:
(1)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6名股东代表,1、014、873、82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5095。%。
(2)网上投票
62名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有效投票,代表98、894、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883%。
66名中小股东参加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99、014、7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3912股%。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了《关于继续授权子公司为客户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103、062、1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0387%;反对10、706、5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9613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88、308、283股89.1870%;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0.8130股反对10、706、504股%;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2、审议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和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本议案有关的股东已回避表决。
同意1、103、070、00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0394%;反对10股、698股、6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9606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投票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88、316、1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89.1949股份%;10.8051反对10、698、60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股份%;弃权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0.0万股份。%。
3、《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方案论证分析报告议案》审议;
同意1、112、315、1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股份的99.8695%;反对1、444、2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97%;弃权9.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8%。
投票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同意持有97、561、287股98.5320股%;反对1.444、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586%;弃权9.3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94%。
4、审议了《关于提交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意1、112、334、31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99.8712股份%;反对1、422、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77%;弃权12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未投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持有的0.0011%。
投票结果: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
同意97、580、48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98.514股%;反对1、422、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持有的1.4365股份%;弃权12000股(其中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21%。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姓名:王莹、曾祥娜
公司聘请的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指派王英律师、曾祥娜律师参加股东大会,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认为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于2023年举行;
2、北京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大北农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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