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18 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公告编号:2023-022
曲美家居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决议案:没有决议案: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23年3月6日
(二)股东大会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公司B会议室
(三)普通股股东出席会议并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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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主持会议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开。董事长赵瑞海因出差不能出席会议,半数以上董事选举董事赵瑞宾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5)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2人。董事长赵瑞海先生、董事赵瑞杰先生、吴娜妮女士、谢文斌先生、饶水源先生、独立董事何法涧先生、刘松先生、傅江女士、陈燕生因工作安排未能出席。
2、公司监事3人,出席1人,监事杨敏女士、王近女士因工作安排未出席。
3、董事会秘书孙晓阳先生未能出差,授权证券事务代表刘琼女士出席。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法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发行境外债券和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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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名称:为境外子公司发行境外债券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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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案名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境外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提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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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表决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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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相关说明
三项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不涉及股东回避表决的事项。提案1、2、三是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特别决议和议案。上述议案已获得2/3以上有效表决权股份的批准。
三、律师见证情况
1、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伟、国薇
2、律师见证结论:
上海金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 网上公告文件
经核实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
● 报备文件
股东大会决议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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