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变更或否决议案;
2、上次股东大会的决议没有变化。
1.会议的召开和出席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3月7日14日:30。
网上投票时间: 2023年3月7日上午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3月7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426号中海油大厦9楼920会议室,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区石化大道。
3、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胡先念先生。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日
7、股东大会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
共有6名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参加现场会议和网上投票,代表7400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435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2人,代表66640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087%;4名股东通过网上投票,代表7、361、9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268%。
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外,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为1.2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53%。
一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或参加了现场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a股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通过。同意74002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2万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股%;反对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股%;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股%。
本议案是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持有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
投票结果:通过。同意74001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投票总数的99.986%;反对10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
中小投资者表决:同意1.6667股,占91.6667股的有效表决权总数%;反对100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8.3333%;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会议由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认为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投票程序、投票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证券代码:002986 简称:宇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湖南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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