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彩蝶实业”)、“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900万股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2023]82号文件批准。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以下简称“线上发行”)。
发行人与发起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2900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740万股,60.00%,160万股,40.00%。根据回拨情况确定网上和线下最终发行的数量。
本次发行价格为19.85元/股。
2023年3月7日(T日),彩蝶实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定价发行a股1160万股。
2023年3月9日,请关注本次发行的支付环节(T+2日)及时履行支付义务:
1、2023年3月9日,线下配置投资者(T+2日)披露的《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线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应于2023年3月9日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T+2日)16:00前到账。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务必按每只新股单独支付。在同一天获得多只新股的情况下,如果只汇总金额,合并支付将导致入账失败,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按照《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9日(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因线下、线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认购资金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2、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取得配售后,应当按时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有效报价线下投资者未参与线下认购或未全额认购,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未全额支付,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放弃购买申报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一、网上认购和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的有效认购户数为10、697、731户,有效认购股数为75、082、802、000股。网上发行初步中标率为0.0154961%。总数为75、082、802个,号码范围为1000、000、0001100、075、082、801个。
二、实施回拨机制、发行结构、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
根据《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调整线下和线上发行规模,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50%(1,450万股)从线下回拨到线上。
回拨机制启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29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10%;网上最终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610万股,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90%。回拨机制启动后,网上发行最终中奖率为0.03476162%。
三、网上抽签抽签
2023年3月8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1日上午,在上海浦东新区东路778号紫金山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网上认购抽签,2023年3月9日(T+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抽签结果。
发行人:浙江彩蝶实业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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