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号:2023-022号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日,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3月6日通过通讯表决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召集主持,董事9人,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适应融资环境的变化,规范公司对外担保管理,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制度修正案》。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与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平性和合理性,确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公司章程》等业务规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制度修正案》。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修订》〈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系统完善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科学、规范、透明的决策,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制度修正案》。
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企业投资人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与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理解和认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共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与投资者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诚信自律,规范经营,提升公司内在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维护信息披露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金科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内部重大信息报告系统〉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明确公司重大信息的收集和管理,确保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同意修订《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提高房地产项目公司信用调查,满足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根据公司持股比例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例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其他股东或房地产项目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提供反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新担保总额不超过1470万元,自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同日发布的《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增加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提案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批准。
投票: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刘静对提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1、公司本身经营困难,不应提供外部担保;2、我对参股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可能的风险缺乏了解,无法判断。”
公司说明: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的有关规定,合理预测参与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并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本公司计划在未来12个月内为部分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融资担保,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股东义务,根据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要求,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资本需求或融资延期需求提供担保。
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3月23日(周四)16: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3月16日(周四)。
投票: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投票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2023-023号公告号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新净资产的100%、控股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新净资产的50%,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新净资产的30%,要求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审议通过的控股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的担保金额为预期担保金额,并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原则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他股东按照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公司持股比例向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其他股东或房地产项目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提供反担保。到目前为止,预期的担保还没有发生,担保协议也没有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担保概述
为提高房地产项目公司信用调查,满足金融机构风险控制要求,履行股东义务,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科”)原则上根据合资合作协议,根据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比例提供担保。例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其他股东或房地产项目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提供反担保。
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计划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的新担保总额不超过1470万元,自股东大会批准后12个月内有效。详见预期的新担保金额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金额的前提下,股东大会应当授权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应当进一步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房地产项目公司因融资等事项提供担保、调整和签署所需法律文件的具体事项。
3、在满足下列条件的同时,公司可以在担保对象之间调整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金额:
(1)调整发生时,调整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公司;
(2)被调剂人的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3)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只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4)调整发生时,被调整方未逾期偿还债务;
(5)公司按出资比例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对被调剂方、被调剂方或其他主体提供担保。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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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担保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
注:上表中拟提供担保或反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重庆金科。具体的担保方式和担保公司以金融机构在担保事项实际发生时的要求为准。
上述事项已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投票结果为:8票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投票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重庆景焕金房地产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西永大道28-2号SOHO楼601-D11
法定代表:陈国柱
注册资本:2000万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49%的权益,成都景庆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其51%的权益。公司与其他股东无关。
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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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底,公司总资产59,960.29万元,总负债63,983.83万元,净资产-4,023.54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21.74万元,利润-4,881.38万元,净利润-4,523.53万元。
截至2022年9月底,公司总资产68,379.84万元,总负债73,533.67万元,净资产-5,153.83万元,2022年1-9月营业收入21.75万元,总利润-4,881.39万元,净利润-4,523.54万元。
该公司尚未办理房地产项目交付结算。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批准的股份制公司的担保金额为预期担保金额,并根据其经营和融资情况决定是否实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担保事项,也没有签署担保协议。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经过仔细审议和判断,公司董事会担保对象为公司参与房地产项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需要为上述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或提供反担保,以满足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要求,支持房地产项目公司的业务发展,有利于房地产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
原则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其他股东按公司持股比例向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例如,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超过公司持股比例的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其他股东或房地产项目公司在提供担保后将提供反担保,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房地产项目公司安排专人参与经营管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对参股公司进行担保,不违反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交易和对外担保监管要求。
五、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3年1月底,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3.71亿元,对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35.16亿元,总担保余额为648.87亿元,占上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6.73%,占总资产的17.47%。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逾期担保见公司2023年2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公司债务的公告》(公告号:2023-13号)。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2023-024号公告号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次数: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四)会议时间:
1、2023年3月23日(周四)现场会议召开:会期半天。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
其中,2023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2023年3月2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委托他人通过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
(7)出席对象: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6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4.、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八)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号金科中心27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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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上述提案中,提案4是一项特别决议,需要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
2、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引》第1号的要求,上述提案4是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应单独投票,单独投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3、上述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于2023年3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上公布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应持有身份证和深圳证券账户卡,受托人还应持有受托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法定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资格及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件或传真登记。
2、2023年3月20日至2023年3月21日工作时间
3、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号金科中心22楼,邮编:401121
4、会议联系电话(传真):(023)63023656
联系人:石诚、袁曹
5、会议费:参加会议的股东自行承担食宿和交通费用。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与投票,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本通知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科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三年三月七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656;投票简称金科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3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当天)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股东可以登录网站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样本)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2023年金科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本人(单位)已充分了解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和全部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字(委托单位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委托单位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单位)股东账号:
委托人(单位)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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