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2 证券简称:傲成超声 公告编号:2023-008
上海骄成超声技术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验证意见和宣传说明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2023年2月24日,上海骄成超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及其总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公司内部公布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说明
1、2023年2月2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上海骄成超声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以及《上海骄成超声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2、公司于2023年2月25日至2023年3月6日在公司内公布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收到个别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询问,经向当事人解释,当事人不再提出其他询问。此外,没有其他员工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3、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法
公司监事会核实了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拟激励对象与公司或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或子公司的职位及其职位。
二、监事会核实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监事会、根据《激励计划》,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以下核实意见: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资格。
2、《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1)最近12个月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2)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在过去12个月内认定为不合适的候选人;
(三)近12月因重大违法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和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和外籍员工。
4、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是真实的,没有虚假、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作为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骄成超声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8日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