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香农核创 公告编号:2023-027
香农新创科技有限公司关于为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主体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19.21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2023年3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至6.9156元计算。不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5%。
2、除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和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请注意风险防范。
一、担保审议概述
2023年2月6日、2月23日,香农新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并于2023年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主体为控股孙公司深圳新联芯存储科技有限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联合创泰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份,以下简称“新联芯”。新联芯正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变更完成后,新联芯将成为公司直接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3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新担保(包括反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担保、连带担保等。持有新联芯49%股权的少数股东林永军先生同意在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向公司提供反担保,上述反担保不收取费用。《证券时报》2023年2月8日、2月24日详见公司、《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号:2023-013)、《2023年首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3-025)。
二、本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自2023年以来,电子元器件与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中心”)根据与新联芯签订的《购销合同》和《购销合同》生成的生效采购订单(以下简称“购销合同”及相关生效采购订单为“主合同”),通过预付款向新联芯采购产品/服务。基于上述交易背景,经友好协商,公司近日向电子交易中心出具了主合同约定的新联芯交付义务担保函,同意根据主合同不可撤销的义务,无条件向电子交易中心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承诺担保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3.8亿元。近日,持有新联芯49%股权的少数股东林永军先生向公司出具了《反担保承诺书》。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公司的担保事项。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91440300MA5HM7U5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住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听海大道5059号前海鸿荣源中心大厦B座3101
法定代表人:尹可非
注册资本:2128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年12月30日
营业期限:2022-12-30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 一般经营项目为: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互联网销售(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外);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信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销售、集成电路设计、光电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半导体分离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部件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仪器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通信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企业管理咨询、广告生产、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要批准的项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装卸;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数字内容制作服务(不含出版);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咨询规划服务、标准化服务、认证咨询、数字技术服务、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会议展览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贸易经纪人、大数据服务、业务培训(不包括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除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外,许可经营项目为: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二级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保税仓库运营、出口监督仓库运营、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
电子交易中心的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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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交易中心不是公司的关联方。
四、担保函的主要内容
1、接收人:电子元器件与集成电路国际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市新联芯存储技术有限公司
担保人:香农核创科技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范围:新联芯在主合同下应承担的交付义务
4、最高担保债务金额为3.8亿元
5、保证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五、反担保承诺书的主要内容
1、接受人:香农核创科技有限公司
反担保保证人:林永俊:
2、反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反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862亿元(注:相应反担保限额按林永俊先生持股比例49%计算)
4、反担保的范围包括:公司根据主合同和担保函向电子交易中心支付的所有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电子交易中心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保险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公司自履行担保责任赔偿债务之日起10天后。以及公司为实现债权而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财产保全或证据保全费、强制执行费、差旅费、保管费、转让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公告费等)。
5、反担保期限为:自公司签署担保函之日起至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偿还债务之日起三年。
6、公司按担保函承担相应的支付责任后,反担保担保人(即本人)承诺:在公司按担保函承担担保责任后,反担保人(即本人)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支付相应的款项。
7、本次反担保不收费。
六、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
截至本公告之日,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担保合同金额为19.21亿元(美元合同汇率按2023年3月7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授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1美元至6.9156元计算。不包括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同一债务提供的复合担保只计算一次),占公司2021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23.35%。除合并报表范围外,公司和子公司没有对外担保,也没有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出具的担保函;
2、林永俊出具的新联芯少数股东反担保承诺书。
特此公告。
香农芯创新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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