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7日上午,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的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发布。会议由董事长张华农先生主持,应出席9名董事和9名董事。监事和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通过记名投票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合同》〈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鉴于公司于2023年2月8日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为10.5亿元(包括生产设备、厂房建设装修、土地等)。5GWh锂电池生产线主要建设。锂电池等新能源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储能市场、5G通信、IDC数据中心市场等领域。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和贸易利润,提高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如套期保值、长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交换、货币交换、利率交换、利率期权等。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何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同价值不得超过2亿美元,任何时间点的金额(包括上述交易收入的相关金额)不得超过上述金额;上述金额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金额可在有效期内回收;单笔交易的期限超过授权期限的,授权期自动延长至单笔交易终止。
该议案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上述议案,会议决定于2023年3月23日下午14日(星期四):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大会议室召开。
审议议案:
1、关于拟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署的协议〈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的议案》;
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议案》。
投票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5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京山市人民政府拟与京山市人民政府合作
签订《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重大风险和重大不确定性: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合同只有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才能生效,合同的生效仍不确定。
(2)本合同涉及的项目的建设用地不确定最终投标是否成功,项目能否顺利进行;建设项目可能受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宏观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不能满足预期的投资要求。本合同涉及项目的实施,仍需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环评审批、施工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预审批工作,如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备案等实施条件因素,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暂停或终止的风险。
(3)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由于政府政策的变化,仍有修改和取消合同的风险。本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目标、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价值均为计划数或估计数。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2、对上市公司当前业绩的影响:预计本次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概况
1、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京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京山市政府”)签订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以下简称“合同”)。鉴于公司于2023年2月8日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了《投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拟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约为10.5亿元(包括生产设备、厂房建设装修、土地等)。5GWh锂电池生产线主要建设。锂电池等新能源产品主要用于新能源储能市场、5G通信、IDC数据中心市场等领域。
2、公司于2023年3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京山市人民政府签订合同》〈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提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事项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本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介绍合同对手
1、公司名称:京山市人民政府
2、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关联关系:京山市人民政府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甲方:京山市人民政府:
乙方: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1、项目名称及内容
雄涛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主要生产锂电池等新能源产品,应用于新能源储能市场、5G通信、IDC数据中心市场等领域。
2、项目选址
本项目位于永兴街,位于盘堰路以东、轻机大道以南、金英新材料项目以北、达权公司以西。规划用地面积约150亩,总建筑面积约10万平方米(具体建设规模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位置和土地面积以京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土地红线图和上市面积为准。
3、项目规模
本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约10.5亿元(包括生产设备、厂房建设装修、土地等)。主要建设5GWH锂电池生产线。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高效利用的实施意见》(湖北省政府发展〔2020〕执行23号)文件的相关规定。
4、项目建设进度
乙方项目计划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计划于10月底完成10万平方米的厂房建设,其中新厂房5.5万平方米,原厂房改造4.5万平方米(以测量面积为准);计划在11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试生产。如果项目整体交付延误,生产时间延误。
5、甲方提供的项目支持
(1)协助乙方争取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对本项目的支持资金和政策。
(2)基础设施建设补贴支持。乙方依法取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缴纳土地出让金,主体项目达到正负零后30天内,甲方按6.4万元/亩标准一次性给予乙方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补贴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3)固定资产建设补贴支持。乙方投资建设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设备投资),经第三方评估后予以支持。支持标准为:甲方按照乙方项目固定资产(不含土地、设备投资)评估后总额的一定比例分期给予补贴支持,资金用于项目建设。
(4)振兴原厂房改造升级支持。支持乙方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回购原4栋厂房(约4.5万平方米,以测量面积为准),回购以与甲方平台公司签订的厂房回购合同为准。回购厂房改造升级补贴支持,支持标准为200元/平方米,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5)支持新购成套智能设备的补贴。乙方应根据采购价格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对总价值不低于1亿元、产权独立的智能成套设备(凭税务机关认定的设备增值税发票)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支持。
(6)项目营运资金贴息支持。给予乙方京山项目营运资金贴息支持,即乙方项目每投资建设1GWH,甲方给予乙方1.7亿元营运资金贴息支持。贴息标准按一年期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实施,贴息支持期限为5年。
(7)乙方项目在企业设立和项目建设期间免收京山市同级行政费用,办理相关审批和许可证手续时只收取工程费。
6、乙方对本项目的承诺
(1)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投资项目享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无诉讼、争议或权利限制,在项目领域具有技术优势,以确保本合同项下的销售和税收合同目的的实现。
(2)乙方在京山注册成立新公司,向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后,新公司自然成为本合同的主体,继承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和义务,并在新公司注册成立后10天内签署本合同。乙方应对新公司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启动建设项目相关申请、项目审批、规划、环境评价等程序,并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审批程序,确保项目完成后满足区域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等相关要求。
(4)乙方转让土地后,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土地的使用,不得擅自租赁或转让项目土地。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的所有土地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7、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1甲方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交付项目用地的,视甲方违约,乙方可顺延履行时间。
1.2乙方有条件享受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政策支持。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争议处理方法提出解决方案,要求甲方履行相关协议,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在评估后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乙方违约责任
2.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施工,或施工内容、容积率、施工系数、绿地率等指标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条件,不享受本合同约定的补贴或奖励;形成闲置土地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甲方有权解除未经甲方同意租赁、转让或改变项目土地使用的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生产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土地,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可以终止本合同,部分或全部取消乙方项目的支持政策,有权收回乙方在享受支持政策中获得的奖励资金、补贴等经济收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投资合同的签订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对公司长期经营的影响取决于后续具体业务合作的推广和实施。本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充分挖掘和提高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的资源优势和经营能力,实现有效的资源整合和互补优势,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的独立性。本合同的签订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有影响经营业绩的影响取决于具体项目的推进和实施情况。
五、重大风险提示
1、鉴于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的具体合作安排,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预计本次合作短期内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相应人员将根据具体合作进展配备;具体计划仍需报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合作仍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3、本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项目目标、投资强度、产值、税收等价值均为计划数或估算数。不确定性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也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
该公司目前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的所有公告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关注公司的后续公告和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雄涛5GWH锂电池生产项目投资合同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6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汇率波动风险,锁定项目和贸易利润,提高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及其子公司计划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长期外汇结算、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交换、货币交换、利率交换、利率期权等外汇衍生品。
2、交易限额: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何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同价值不得超过2亿美元,在任何时间点(包括上述交易收入)不得超过上述限额;上述限额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交易限额可在有效期内回收;单笔交易的期限超过授权期限的,授权期自动延长至单笔交易终止。
3、审查程序:公司及其子公司在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仍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风险提示:公司以签订有效合同、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符合现货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但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和绩效风险。请注意投资风险。
1.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海外业务占公司总业务的很大比例,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结算。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如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以有效应对汇率波动引起的汇率风险,锁定项目和贸易利润,提高财务稳定性,满足公司稳定经营的要求。公司必须在签订有效合同和正常进出口业务的基础上,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并与现货品种、规模、方向和期限相匹配,禁止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
2、交易金额: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在任何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同价值不得超过2亿美元,在任何时间点(包括上述交易收入)不得超过上述金额。
3、交易方式:公司计划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长期外汇结算、外汇转让、外汇期权、利率交换、货币交换、利率交换、利率期权等衍生产品业务。所有业务均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构。
4、交易期限:本次交易金额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回收。单笔交易的期限超过授权期限的,授权期限自动延长至单笔交易终止。
5、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需要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才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董事会要求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代表签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协议和文件。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合同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每个会计期间重估损益,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价值等于交易损益。
2、操作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强。如果操作人员在进行交易时未能按照规定的程序操作或充分了解衍生品信息,将带来操作风险。
3、流动性风险:公司根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出口合同回收预测贸易资金。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业主和客户可能会调整项目进度和订单,导致远期外汇交付违约风险。
4、履约风险: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对手为信用良好、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较低。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明确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产品的交易原则,均以正常经营活动为基础,不从事投机性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防止汇率波动风险。
2、公司配备业务运营、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负责汇率风险管理、市场分析、产品研究等具体工作。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和分析,及时调整交易计划。
3、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控制制度,制定了严格的决策程序、报告机制和监控措施,明确了工作职责、审批权限、操作要点和信息披露的具体要求。公司在开展远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时,将严格按照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执行。
4、公司高度重视项目和贸易业务应收账款的管理,防止长期结售汇延期交付。
5、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和风险控制。公司审计风险控制部每六个月至少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实施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一次审计,重点关注业务体系的健全性和实施有效性,会计核算的真实性等。
6、公司财务部将继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和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及时报告异常情况,提示风险,实施应急措施。
五、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会计处理
公司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和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和指南。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业务,有利于利用套期保值工具降低汇率波动的汇率风险,锁定项目和贸易利润,控制业务风险;公司制定了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明确了审批程序、管理和操作规定、风险管理、监督检查和信息披露,有利于降低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制定了《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充分详细说明了业务背景、基本情况、必要性和可行性、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投资者全面了解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审议、表决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会议对该议案的投票结果,并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股票代码:002733 股票简称:雄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7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2023年股东大会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2023年3月23日(星期四)下午14日召开现场会议:30;
(2)网上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2023年3月23日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2023年3月23日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2023年3月23日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在线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在线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在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在现场或网上投票中选择一种。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东或其代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雄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二、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1、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已于2023年3月8日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发布、《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2、提案1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持有的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提案2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需要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2023年3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4、对于股东大会提案,公司将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一)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应当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必须持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登记上述相关证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必须在2023年3月22日16日注册:30前送达公司。
通过信件登记的,请发送至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雄涛股份大会议室。邮编:518120,请注明“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信函”字样。
2、注册时间:2023年3月22日(上午9日):00~11:30,下午13:30~16:30)。
3、注册地点:雄涛股份证券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伟健
联系电话:0755-66851118-8245
联系传真:0755-66850678-8245
联系邮箱:linwj@vision-batt.com
联系地点:雄涛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科技生态园7栋B座7楼9-12室 邮政编码:518120。
5、其他: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承担交通、食品、住房费用;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登记方式的要求携带有关文件参加会议。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地址)://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通知!
深圳雄涛电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8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及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73”,投票称为“雄韬投票”。
2、本公司无优先股,因此无优先股投票。
3、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写非累积投票提案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同一提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3日9日: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2023年3月23日9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15至2023年3月23日15:在任何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全权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委托人姓名及签名(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书的剪报、复印或者按照上述格式自制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以“同意”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反对”、“弃权”栏内相应的地方打“”√以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为准的,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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