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96 简称证券: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06
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
终止协议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1.股份转让协议概述
2022年9月26日,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于家庭资产规划的需要,曲江亭女士与王胜宇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计划通过协议转让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4、720、000份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4%)以4.91元/股的价格转让给王胜宇先生,总转让价为72、275、200.00元(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8日披露的《日播时尚关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和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公告号:2022-056)。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双方未在有效期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相关股份转让。
二、终止股份转让事项的原因
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双方未在协议有效期内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相关股份转让转让申请。现在曲江亭女士和王胜宇先生达成协议,同意终止股份转让。2023年3月8日,曲江亭女士与王胜宇先生签署了协议《〈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协议。
三、《〈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曲江亭
乙方:王盛羽
1、经双方友好协商,本协议签订之日起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2、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后,乙方不需要向甲方支付任何股份转让价格,甲方也不需要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
3、股份转让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基于股份转让协议产生的权利义务终止。双方不承担股份转让协议项下的违约责任,也不承担股份转让协议未结算的债权债务。双方同意对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和执行过程中各自形式的损失(如有)负责,双方不再以任何形式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
四、终止股份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终止股份转让协议是双方共同审慎研究、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结果。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改变,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其他事项说明
股权转让终止不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没有因终止股权转让而违反仍在履行的承诺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03196 简称证券:日播时尚 公告编号:2023-007
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内部转让和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3年3月8日,由于家庭资产规划的需要,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曲江亭女士与王胜宇先生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14%)转让给王胜宇先生;
● 股权变动属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总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向市场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
● 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
● 股权变更仍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转让转让登记手续。相关事项不确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曲江亭女士和王盛宇先生的通知。由于家庭资产规划的需要,曲江亭女士和王盛宇先生(王卫东和曲江亭夫妇的儿子)于2023年3月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曲江亭女士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持有公司股份。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14%)转让给王胜宇先生。参照本协议签署日前一天,即2023年3月7日,日播时尚股收盘价为8.28元/股 ,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为上述收盘价的90%,即7.46元/股 ,总转让价为109元,811元,200.00元。
股权变动属于股份在一致行动人之间的内部转让,其总持股比例和数量未发生变化,不涉及减少市场持股,不涉及要约收购。
股权变动后,上海日播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播控股”)持有公司126、515、000股,占总股本的52.79%,为公司控股股东。王卫东和曲江亭通过日播控股控制公司52.79%的股权,王卫东直接持有公司11.63%的股权,王卫东和曲江亭共控制公司64.42%的股权。其共同子女王盛宇是一致行动人,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变更。股权结构的变化不会对公司的经营和可持续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股权变更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变更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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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表数据尾差为四舍五入造成的。
注2:本次转让的股份均为无限销售条件流通股,涉及的股份均享有表决权,无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
二是双方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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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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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双方中,王胜宇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卫东和曲江亭的儿子。协议转让前后,日常控股、王卫东、曲江亭、王胜宇形成了一致的行动关系。变更前后的股权结构关系如下图所示:
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前 股权转让协议变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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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转让方):曲江亭
乙方(受让人):王晟羽
(一)股份转让相关事宜
双方同意,甲方按照本协议将甲方持有的拟转让股份转让给乙方,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转让甲方持有的拟转让股份。
经双方协商同意,参照本协议签署前一天(即2023年3月7日)的日播时尚股收盘价为8.28元/股,本协议转让价为上述收盘价的90%,即7.46元/股。拟转让股份的转让总价为109元、811元、200.00元(大写: 一亿零九百八拾一万一千二百元,以下简称“股份转让价”)。双方同意,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向甲方支付全部股份转让价。
双方同意, 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按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的规定完成拟转让股份转让给乙方的转让登记手续, 在办理相关手续时,双方应相互配合。
在履行本协议的过程中, 甲乙双方应按照有关证券管理法规、证券登记或交易主管部门的规定办理,并督促日播时尚办理相关信息披露事宜, 并且, 甲乙双方应无条件提交履行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书面材料。
(2)转让人的担保和承诺
甲方向乙方保证并承诺:
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系其真实意义的表达;
不违反对甲方有约束力或影响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3)受让人的担保和承诺
乙方向甲方保证并承诺:
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乙方签署并履行本协议:
系其真实意义的表达;
不违反对乙方有约束力或有影响力的法律或合同的限制。
(四)税费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 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登记或者交易主管部门在本协议项下转让股份所涉及的税费, 甲乙双方应当依法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有关政府部门、证券登记或者交易主管部门现行明确的有关规定。
(五)违约责任
本协议一方违约,本协议未履行或不能充分履行的, 违约造成的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双方均违约的, 双方应各自承担违约造成的部分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诺、担保等相应义务的, 甲方应向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承诺、担保等相应义务的, 乙方应向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在执行本协议的过程中,双方应配合申报材料的准备、盖章等事项, 双方应合理积极配合, 不得拖延, 相反,造成他方损失的, 赔偿责任应当承担。
本协议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本协议(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否则,它将被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四、股份转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变更,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本协议的转让不影响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的独立性,也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5.后续事项涉及的后续事项
本协议股份转让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合规性审查确认后,方可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转让相关手续。本协议股份转让的最终实施仍不确定。
股权变更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曲江亭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受让人信息披露义务人王胜宇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已履行权益变更报告义务。详见当天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投资者应关注披露的《日播时尚简式权益变更报告》。
特此公告。
日播时尚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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