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6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和
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341,000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可以归属于1.191、000股,第一个归属期可以归属于1.5万股)
● 股票来源: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向激励对象发行
1.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准和实施
(一)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履行程序
1、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金额:500.0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42.00万股,部分预留授予50.00万股,其余预留授予28.00万股。
(3)授予价格(调整后):19.91元/股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96人,部分预留授予5人,剩余预留授予11人
(5)具体归属安排如下: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所有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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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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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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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任职期限及绩效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所有权的任职期限要求:
在所有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之前,激励对象必须达到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级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2023年会计年度对公司绩效指标进行年度评估,以达到绩效评估目标作为当年激励对象的所有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绩效评估目标和所有权比例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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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净利润”是指上市公司股东审计的净利润,但不包括本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价值作为计算依据;
2、上述绩效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绩效预测和实质性承诺。
在归属期内,公司为满足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股票归属登记。在各所有权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评估指标的触发值,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取消所有权,无效;公司当期业绩水平达到上述业绩评估指标的触发值的,公司级别的所有权比为业绩完成度对应的所有权比例(X),当期未归属于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无效。
③业务单位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在这个激励计划中 2021 年-2023 在年度会计年度,除公司层面的绩效目标外,还对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进行年度考核,以实现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目标为激励对象当年的所有权条件之一。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应的所有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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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激励对象所在经营单位的考核结果是“优秀”、“合格”、“一般”,激励对象可归属于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无效;激励对象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差”的,激励对象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无效。
④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分为 S2、S1、A、B、C、D 六个等级,相应的可归属情况如下:
■
当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和经营单位业绩考核结果达到可归属条件时,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当年个人计划归属的数量×属于公司层面的比例×经营单位层次归属比例的比例×属于个人层面的比例。
因考核原因,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或者完全归属的,无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21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时,公司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202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实现,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部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以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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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激励对象各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未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对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功的审议
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联董事吴锦图、周松华、欧阳毅刚刚回避表决。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可归属数量为1.341.000股(其中第一归属期可归属1.191.000股,第一归属期可归属1.5万股)。本公司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80名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所有权相关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表,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和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所有权期为“自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1月16日,因此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首次授予日为2022年11月16日至2023年11月15日。
部分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至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2021年12月21日为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日,因此本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为2022年12月21日至2023年12月20日。
2、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分批处理归属事项之前,需要满足以下归属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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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授予96名激励对象,其中5人离职,3人业务单位绩效考核结果“差”,13人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当期所有权,76400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无效;
部分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有5人,5人的业务单位绩效考核和个人考核结果均达到标准,部分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无效。
综上所述,2021年公司董事会决定作废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6400股。公司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理部分不符合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综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共有75个激励对象可归属于1.191、000股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共有5个激励对象可归属于1.5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一个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同意80个激励对象属于1、341、000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80个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为1.341.000股。归属安排和审查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在所有权期间实施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登记。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年11月16日
2021年12月21日,部分预留授予日
(2)归属数:1.341、000股(首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于1.191、000股,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于1.5万股)
(3)归属人数:80人(第一个归属期75人,第一个归属期5人部分预留)
(4)授予价格(调整后):19.91元/股(公司2021年股权分配方案已实施,授予价格由20.06元/股调整为19.91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定向激励对象发行。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所有权
1、第一次授予部分的第一个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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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李正先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万股。李正先生自愿放弃当期所有权,董事会将无效3万股。
2、2022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聘请肖燕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10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聘请黄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2、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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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审核了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的归属名单,并发表了以下验证意见: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01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96个,部分预留授予5个),3个激励对象业务单位级考核不合格,5个激励对象离职,13个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其余80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75人,部分预留授予5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属于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实现了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条件。同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名单。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所有权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份所有权及相关所有权股份登记手续,确定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股份变更登记手续的当日为所有权日。
经公司自查,在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激励对象吴金图先生、周松华先生、梁云翔女士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买卖了公司股票。为避免短期交易,公司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规定允许的时间内办理梁云翔女士的股份所有权及相关股份登记手续。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和说明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1号一股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授予日后,无需重新评估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最新获得的人数变化、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在授予日至归属日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修订预计可归属于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2、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在相应等待期内按照会计准则摊销限制性股票的相关费用,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限制性股票的所有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所有权和无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所有权期,并取得了所有权条件。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数量、无效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八、网上公告文件
(一)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的验证意见;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条件和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效事项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7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尔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I.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1)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公司的议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出具了核实意见。
(2)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包强先生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了2021年第四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7日,公司内部公布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位。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年11月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
(4)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关于公司的议案》及其摘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同时,公司在《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对公司股票买卖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使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况。2021年11月1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1年11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议案》和《关于首次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实现,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6)2021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部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7)2022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期符合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核实了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8)2023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无效原因
1、因激励对象离职而被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票全部作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共有5名激励对象离职,上述人员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相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效。
2、由于激励对象在2021年经营单位层面考核不符合规定的归属标准,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三个激励对象的经营单位考核不符合标准,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差”,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作废。
3、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当期拟归属限制性股票
由于个人原因,13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当期拟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当期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董事会作废。
(二)作废数量
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6400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无效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离职人员不涉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影响公司技术团队和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影响激励计划的持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授予公司作废部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五、独立董事意见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所有权和无效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所有权期,并取得了所有权条件。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和数量、无效的原因和数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技创新委员会上市公司自律监督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3月8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2日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由董事长范小平先生主持。会议应由9名董事和9名实际董事出席。
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000股(第一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于1.191.00股,第一次授予的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于1.5万股)。同意公司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为80名合格的激励对象办理归属事宜。
投票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吴锦图、周松华、欧阳毅等相关董事刚刚回避投票。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条件和部分限制性股票无效事项的法律意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5人离职,3人经营单位绩效考核结果为“差”
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条件和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证券代码:688683 证券简称:莱尔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和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依法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3月2日,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全体监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会议于2023年3月8日举行。会议应由3名监事和3名实际监事参加。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实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的归属名单的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符合所有权条件的80名激励对象属于1、341、000只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投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归属期和部分预留授予第一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公告号:2023-006)。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技创新板股票上市规则》、《科技创新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公司的无效部分已被授予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投票: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上述披露的《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号:2023-007)。
特此公告。
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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