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605 简称:珀莱雅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13634 简称:珀莱转债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珀莱转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8日起触发了“珀莱可转换债券”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不行使“珀莱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也不提前赎回“珀莱可转换债券”。
● 未来12个月(即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如果“珀莱可转换债券”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根据2024年3月8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果“珀莱可转换债券”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珀莱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21年12月8日公开发行7、517、13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75、171.30万元,按面值发行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2021]503号文件批准,公司发行的751.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2年1月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简称“珀莱可转换债券”,债券代码为“113634”。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2021年12月8日至2027年12月7日,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
根据有关规定和《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珀莱可转换债券》自2022年6月14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换期为2022年6月14日至2027年12月7日,初始转换价为195.98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138.92元/股。以往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1、自2022年5月30日起,由于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权益分配方案,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39.37元/股,具体内容见2022年5月24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股权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29)。
2、自2022年9月9日起,珀莱转债转股价格调整为138.92元/股,因公司2022年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已完成。具体内容见2022年9月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关于授予限制性股票增发股份调整“珀莱可转换债券”转换价格的公告》(公告号:2022-052)。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有关规定,“珀莱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如下:
在转股期间,公司有权决定以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间,公司股票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得低于当期转股价的130%(含130%);
②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债券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如下: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赎回可转债票面总额;
i:指可转换债券当年的票面利率;
t: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如果在上述30个交易日内发生股票转换价格调整,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股票转换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
自2023年2月14日至2023年3月8日起,公司股票已达到连续30个交易日至少15个交易日收盘价的130%(即不低于180.60元/股),已触发“珀莱可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珀莱转债”的决定
公司于2023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珀莱可转换债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目前的市场情况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不行使“珀莱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也不提前赎回“珀莱可转换债券”。未来12个月(即2023年3月9日至2024年3月8日),如果“珀莱转债”触发赎回条款,公司将不行使提前赎回的权利。根据2024年3月8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如果“珀莱可转换债券”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珀莱可转换债券”的提前赎回权。
四、有关主体减持可转债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珀莱可转债”赎回条件前六个月内无交易“珀莱可转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未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来六个月减持“珀莱可转换债券”的计划。上述主体未来计划减持“珀莱可转换债券”的,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减持,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不行使“珀莱可转换债券”提前赎回权,已经董事会审议,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措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12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说明书的要求。发起人对公司不提前赎回“珀莱可转换债券”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珀莱雅化妆品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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