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62 新中港证券简称:新中港 公告编号:2023-008
浙江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网上中签率及线下配售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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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浙江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163号],“发行人”或“新中港”)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证券发行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44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8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承销业务指南第2号)。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简称“新港可转债”,债券代码为“111013”。
请仔细阅读本公告。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认购、支付、投资者弃购等方面的重要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换债券后,应按照《浙江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3年3月10日(T+2日)日终有足够的认购资金,中标后可以认购几倍的可转换债券。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低单位为一手。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和网上投资者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本次发行总数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数量和网上投资者实际支付认购的可转换债券总数低于本次发行总数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告。暂停发行的,应当在批准有效期内公布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重新启动发行。
本次认购金额不足36、913.5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包销基数为36、913.50万元。发起人(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到达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原则上,发起人(主承销商)的包销比例不得超过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1074.05。当包销比例超过发行总额的30%时,发起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在与发行人协商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暂停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暂停发行的,公告暂停发行的原因,并在批准有效期内选择重启发行的机会。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未全额支付3次,自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收到放弃购买申报之日起6个月内(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认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债券和可交换债券的次数计算。
2023年3月8日(T日),新中港公开发行36、913.5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原股东优先配售和网上认购工作结束。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所有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发送配置信息。新港可转换债券发行认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新港可转换债券发行36913.50万元,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共3691350张(369135手)。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认购日为2023年3月8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新港可转换债券发行总额为36913.50万元,优先配售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原股东,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包括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线向公众投资者销售,最终发行结果如下:
1、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优先配售给发行人原股东的新港可转换债券为326、559、000元(326、559手),占发行总额的88.47%。
2、公众投资者的网上认购结果和中奖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的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的新港转债为42、576、000元(42、576手),占本次发行总额的11.53%,网上中奖率为0.0041324%。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网上认购数据,网上有效认购数量为10、347、458户,有效认购数量为10、303、021、641、641手,即10、303、021、641、000元,总数为10、303、021、641个,起止号为10、303、021、641个。
2023年3月9日,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T+1日)组织抽签仪式,抽签结果将于2023年3月10日举行(T+2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申请人根据中标号确认可转换债券的数量,每个中标号只能购买一手新港可转换债券(1万元)。
3、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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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港转债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布。
四、备查文件
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参考2023年3月6日(T-2日)《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浙江新中港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表在《上海证券报》上,投资者也可以去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五、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
1、发行人:浙江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山湖街罗东路28号
联系电话:0575-83122637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平安金融中心B座2-25层,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5023号
联系电话:0755-81917430
特此公告。
浙江新中港热电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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