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科瑞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科瑞思”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券监督管理许可证[2023]417号)。《珠海科瑞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其附件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巨潮信息网wwww.cninfo.com.cn;中证网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www.zqrb.cn;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wwwwwwwwww中国金融新闻网.financialnews.com.cn),并置于发行人、深圳证券交易所、民生证券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发起人(主承销商)”)的住所,供公众参考。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认购、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方面: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向网上投资者发行的方式(以下简称“网上发行”),不进行线下查询配售。发行量为1062.50万股,其中网上发行量为1062.50万股,占发行总量的100%。本次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新股,不转让旧股。本次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和锁定安排。
2、本次发行价格为63.78元/股,投资者在T日(2023年3月1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按市值在线认购。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10月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南(2012年修订)》的行业目录和分类原则,公司所在行业属于“C39计算机、通信等电子设备制造”(T-3日))。发行价格63.7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稀释后,市盈率为22.61倍,不超过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上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截至2023年3月14日)(T-3日))。
3、投资者在2023年3月17日(T日)进行网上认购时,无需支付认购资金。网上认购日为2023年3月17日(T日),网上认购时间为9日:15-11:30,13:00-15:00。
4、网上投资者应当独立表达认购意向,不得总结委托证券公司认购新股。
5、2023年3月21日,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标后,应根据(T+2日)珠海科瑞思科技有限公司公布的《珠海科瑞思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抽签结果公告》履行支付义务。网上投资者支付时,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2023年3月21日,中标投资者应确保其资本账户(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当网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数量低于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6、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累计三次未全额支付,自结算参与者最后一次放弃认购之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包括第二天)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认购。根据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计算放弃认购的次数。
7、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承诺,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不存在影响本次发行的重大事项。
股票发行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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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珠海科瑞思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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