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汇天富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许可[2022]2395号文件注册。中国证监会募集资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市场前景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障。
本基金的基金类型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模式为合同型开放式。
1、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注册机构为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本基金的募集期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本基金认购将通过公司直销中心、在线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进行公开销售。
3、本基金的销售对象为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4、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投资者购买本基金时,应使用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如果投资者已经开立了汇天府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则无需开立另一个基金账户,可以直接申请本基金账户的认购。未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可到公司直销中心和销售机构网点办理开立基金账户手续。公司同时开通网上开户功能,详情请登录公司网上直销系统查询。
5、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以同时完成,但如果开户无效,认购申请也无效。
6、投资者首次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最低金额为5万元(含认购费);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由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系统认购;本基金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通过其他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认购。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单个账户的最高认购金额没有限制。各销售机构对本基金的最低认购金额和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金额以单次认购金额对应的费率为基准。销售机构受理认购申请后,不予撤销。
如果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以对基金募集规模设定上限。具体募集上限、规模控制方案等募集安排的调整见公司当时发布的相关公告。基金设定募集规模上限的,除基金管理人有关公告另有规定外,基金合同生效后不受募集规模限制。
7、基金募集期间基金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资金的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8、销售机构(指公司直销中心、在线直销系统等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接受了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原认购网点打印认购交易确认证书或查询认购交易确认信息。
9、本公告仅说明本基金募集的相关事项和规定。如果投资者想了解基金的细节,请在2023年3月15日基金管理人网站上详细阅读和发布。(www.99fund.com)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基金合同上的基金、《招聘说明书》、托管协议和基金产品数据总结。
10、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了解基金募集的相关事宜。
11、如果投资者所在地没有开设销售网点,请致电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88-9918)或销售机构咨询电话查询认购事宜。
12、本公司可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募集安排。
13、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单一证券投资带来的个人风险。该基金不同于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如银行储蓄和债券。当投资者购买该基金时,他们不仅可以根据其持有的份额分享该基金投资产生的收益,还可以承担该基金投资造成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基金本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的独特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10%时,投资者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所持有的所有基金份额。
基金分为不同类型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等。投资者投资不同类型的基金会获得不同的收益预期,并承担不同程度的风险。一般来说,基金的收益预期越高,投资者承担的风险就越大。该基金属于股指增强基金,其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除了投资a股外,本基金还可以根据法律法规投资香港股票标的股票,并将面临投资环境、投资标的、市场体系和香港股票交易机制下交易规则差异带来的独特风险。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根据持有的基金份额享受基金收益,并承担相应的投资风险。在投资基金之前,基金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基金的产品特点,承担基金投资中的各种风险,包括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的影响,个别证券独特的非系统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流动性风险,本基金的具体风险等。
投资风险,投资者在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基金招股说明书和基金合同信息披露文件,根据自己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适应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基金的招股说明书由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筹集的基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和市场前景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意味着投资本基金没有风险。
投资者应通过本公司或代销机构购买和赎回本基金。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名单见本公司官方网站上公布的销售机构信息表。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按1.00元初始面值销售,不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按1.00元初始面值购买基金份额后,可能面临基金份额净值低于1.00元的风险,造成损失。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责任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过去的业绩及其净值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业绩。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投资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做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投资者对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负责。基金管理人建议投资者根据自身的风险收益偏好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并长期持有。
一、本次募集的基本情况
(1)基金名称及代码
汇天富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汇天富中证1000指数增强;A类股票基金代码:017953;C类股票基金代码:017954
(2)基金的类型和类别
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模式为合同型开放式基金
(三)基金存续期限
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
每个基金份额的初始面值为1.00元,按初始面值出售。
(五)募集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境外投资者,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是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机构投资者是指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投资证券投资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存续,或者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存续;合格境外投资者是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管理办法》(包括不时修订)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
(六)基金募集期及发售时间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限为自基金股份销售之日起至基金股份停止销售之日,最长不超过3个月。
本基金的销售时间为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同时销售给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终止或延迟发行时间,但最迟不得超过3个月的基金募集期。如遇紧急情况,可适当调整上述募集安排。
(七)基金备案及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并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第二天公布。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届满,基金不符合基金合同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将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将募集资金加计的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给基金投资者。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1)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的销售网点或以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提供的其他方式进行公开销售。投资者也可以登录基金经理的网站(www.99fund.com)办理开户、认购等业务,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查询网上交易开通流程和业务规则。
(二)认购受理: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6月23日(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销售网点受理投资者认购申请。
(3)资金支付:投资者在认购基金之前,必须将足额资金存入销售网点指定的账户。
(4)股份确认:投资者通常应在T+2日向销售机构查询当日(T日)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认购申请的受理结果。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申请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情况。
(5)认购方式:本基金采用金额认购方式,投资者可通过面对面委托、传真委托、网上交易认购。
(6)投资者认购资金在基金合同生效前形成的利息收入转换为基金认购股份,属于基金投资者。认购资金的利息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利息转换为基金认购股份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股份的限制。
三、认购费
1、本基金的认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和其他投资者实行差异化认购率。
具体投资群体是指国家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基金、职业年金基金、个人所得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等。基金管理人可以将可以投资基金享受税收优惠的个人养老账户和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型养老基金纳入特定投资群体。
特定的投资群体可以通过公司的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基金经理可以根据情况变更或增加或减少特定投资群体认购基金的销售机构。
1)特定投资群体的认购费
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率为每笔500元。未通过直销中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特定投资群体,认购率按其他投资者适用的A类基金份额认购率执行。
2)其他投资者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
其他投资者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率随认购金额的增加而降低。募集期内认购多次的,按单次认购申请单独计算适用费率。
A类基金份额其他投资者的认购率如下表所示:
■
3)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认购费不计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募集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如营销、销售、登记等。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推广计划,开展基金推广活动,而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在基金推广活动中,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降低基金认购率。
2、计算认购股份
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
(1)A类基金份额
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费适用比例费率:
净认购金额= 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 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股=(净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固定金额适用于认购费:
认购费用 = 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 = 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2)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 = (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3)上述认购股份(含利息转换股份)的计算结果保留在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2位的部分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1:投资者(其他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的销售面值为1.00元,如果募集期间认购基金的利息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
净认购金额 = 10,000 (1+1.00%)=9,900.99元
认购费用 = 10,000 –9,900.99 = 99.01元
认购份额 =(9,900.99 +3.00)/ 1.00 = 9,903.99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其他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如果募集期间认购资金的利息为3元,则可获得9903.99份A类基金份额。
例2: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投资10万元认购基金A类基金份额,认购费金额为500元。认购期间认购金额产生的利息为50元的,可获得的认购份额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100,000-500=99,500.00 元
认购份额=(99,500.00+50)/1.00=99,550.00 份
也就是说,如果特定投资群体通过直销中心投资10万元认购本基金的A类基金份额,假设募集期间认购资金的利息为50.00元,则可获得9950.500个A类基金份额。
例3: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基金C类基金份额。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的销售面值为1.00元,如果募集期间认购基金的利息为3.00元,则根据公式计算:
认购份额 =(10000+3.00)/ 1.00 = 10,003.00 份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如果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的利息为3.00元,则可获得10003.00C类基金份额。
四、直销中心开户认购流程
(一)注意事项
1、投资者应按照本基金招股说明书规定的程序办理相关事宜。
2、投资者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本票等主动付款方式认购付款。
3、通过直销中心开立基金和交易账户的基金投资者,应当指定银行账户作为其资金交付账户,以便结算认购、赎回、股息和无效认购(认购)资金的退款。资金交付账户的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开立的基金账户的名称一致。
4、营业时间:基金发售日9:00-17:00。
5、如果个人或机构投资者需要通过直销中心认购基金,请尽快向直销中心索取或从公司网站(www.99fund.com)下载开户、认购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6、直销中心不同于代理销售网点的申请表格式,投资者不得混用。
(二)开户及认购程序
1、开户
(1)投资者可到直销中心办理开户手续。开户信息的填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否则由此产生的客户信息发送等错误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选择在直销中心认购基金的投资者应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开户人员除外),投资者将在开立基金账户时获得基金交易账户。
(3)个人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和《风险提示函与自测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正反面复印件,双方应当填写 基金授权委托书。
(4)机构投资者:填写《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并提供以下材料:
1)加盖机构公章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
2)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基金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
4)加盖机构公章的预留印鉴卡;
5)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私章的传真交易协议;
6)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7)加盖公章的机构经理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8)预留银行账户开立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资者T日提交的开户申请,可通过T+2日起的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2、缴款
(1)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时,应首先将全额认购资金以银行认可的支付方式转入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资金专户:
账户一:
账户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卢湾支行
银行账号:98990153850000015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10290002900
账户二:
账户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徐家汇分行
银行账号:121902331810623
3082900031000人行支付系统行号
账户三:
账户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分行证券柜台
银行账号:1001202929025807250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行号:102290020294
账户四:
账户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6200100101516289
人行支付系统行号30929000107
(2)投资者在办理汇款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投资者在“汇款人”栏中填写其在直销网点开立基金账户时登记的姓名;
投资者应在“汇款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准确填写其在直销网点的交易账户,因未填写或填写错误而导致的认购失败或资金转让错误由投资者承担。
3、认购
已全额缴纳并完成开户申请的投资者,可办理认购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1)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2)投资者或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加盖银行受理印章的银行支付凭证。
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当日有效。认购款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的,视为无效申请。投资者需要提交额外的认购申请。
投资者T日提交的认购申请,可通过T+2日起的直销中心或客服热线(400-888-9918)查询申请结果。
五、销售网点的开户和认购流程
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开户及认购流程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
六、清算交付
在基金募集期间,所有认购资金将冻结在基金登记机构的基金认购账户中。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认购资金形成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转换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
本基金股份的权益登记由本基金登记机构在募集结束后完成。
七、筹集费用
基金募集过程中发生的法定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募集费从基金认购费中列出,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募集期结束时,基金仍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募集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
八、基金验资备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者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委托合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基金登记机构应当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基金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后,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不符合法定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并在募集期结束后30日内划出募集资金和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退还基金认购人。
九、本次募集的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外路728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998
网址:www.99fund.com
电子邮件:service@99fund.com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成立时间:2004年9月17日
客户服务电话:95533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93
传真:50199035或(021)50199036
联系人:陈卓英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9918(免长途电话费)
邮箱:guitai@htffund.com
网址:www.99fund.com
(2)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线直销系统
2、代销机构
■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基金,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基金销售机构名单。投资者在各代销机构办理基金认购业务,请遵循各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和操作流程。
(四)基金登记机构
名称:汇天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北京东路666H区(东座)6楼H686室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樱花路868号大唐国际广场A座7楼
法定代表人:李文
电话:(021)28932888
传真:(021)28932876
联系人:韩从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安永大楼17层,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
执行合伙人:毛鞍宁
电话:010-58153000
传真:010-85188298
业务联系人:许培晶
经办会计师:徐培晶、韩云
汇汇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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