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1212 简称证券:白银有色 2023-临019号公告号
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重组进展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和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和连带责任。
一、重组进度
2022年1月1日,白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白银有色”或“公司”) 2月8日,2月19日,4月20日,6月3日 日、7月27日、8月11日、9月10日、12月3日、12月29日、12月30日,2023年1月11日、1月20日、2月11日、2月21日、3月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关于公司股东申请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披露、法院裁定受理公司股东重组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由法院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合并重组申请的公告》、《关于法院裁定公司股东实质合并重组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关于召开公司股东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首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拟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再次表决结果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公告》、《关于公司股东重组计划获得法院批准和重组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实质性合并重组进展的公告》、《关于公司股东免要约收购的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东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号分别为:2021-临076号,2022-009、013、017、027、037、039、050、060、063、063、064、2023-002、005、006、009、010、012)、《简式权益变更报告》和《收购报告》。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反执二审决定〔2023〕158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不进一步审查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的部分业务案件。您的公司可以从现在开始集中精力。
本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以外的其他事项,依照有关法律处理。”
二、风险提示
1.截至公告披露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甘肃省新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甘肃省财政厅共持有公司2.479、920、05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3.49%。根据《重组投资协议》的相关安排,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集团”)重组投资者和收购人中信集团将通过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白银有色2.2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0.39%;共持有白银有色2.45、671、2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03%。公司最大股东国安集团将不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新国安集团(即中信国安实业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最大股东。当白银有色仍然没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时,公司最大的股东可能会发生变化。
2.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批准重组计划并终止重组程序。有关各方将按照重组计划开展工作。国安集团重组计划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国安集团的重组尚未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将继续关注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相关信息均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以上公告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有色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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