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2023年3月16日,深圳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申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议批准。〔2023〕584号文件注册。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发行人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起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发行股份数量为189、975、024股。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132、982、524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7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56、992、500股,约占本次发行量的30%。发行价为11.88元/股。
根据《深圳市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4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75、990股。500股)从线下回拨到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6、992、024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32、983、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量为56、992、024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量为132、983、000股,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0.00%。回拨后,网上发行中奖率为0.065392911%,有效认购率为1.530.47268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3月30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3月30日,线下获配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新股认购资金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11.88元/股及初步配售金额及时足额缴纳。
网上投资者中标后,应按照《深圳市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彩票中标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付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于2022年3月30日完成(T+2日)新股认购资金充足,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的资金转移应当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有关规定。保荐人(主承销商)承销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即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份中,90%的股份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不足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将暂停新股发行,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者未足额认购或者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按时足额支付认购资金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发起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中,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合并计算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在限制名单期间,线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已向参与线下认购并获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8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有关规定,发起人(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3月28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407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58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有效认购数量为29、676、800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深圳中电港技术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发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发起人(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票进行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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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初步配售比例=此类投资者初步获得的总股数/此类投资者有效认购的股数。如果总数与每个子项值之和尾数不一致,则为四舍五入造成。
上述配售安排和结果符合《初步询价及推广公告》公布的配售原则。最终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疑问,请联系发起人(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89620587/010-896205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深圳中电港科技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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