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经理: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1、明亚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于2022年11月15日获得证监会许可[2022]2917号文件批准。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意味着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推荐或保障。
2、本基金为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经营模式为合同型开放式。
3、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和登记机构均为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或“基金经理”),基金托管人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本基金向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公开出售。
5、基金自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4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公开销售。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认购情况提前终止或适当延长销售时间并及时公告,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直销机构和其他销售机构。直销机构是指公司直销中心和基金经理的在线直销渠道。其他销售机构请参见“七、基金募集方或中介机构”。
7、本基金的募集没有规模上限。本基金的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
8、如果投资者想认购基金,他们需要开立基金经理的开放式基金账户。如果公司已经开立了开放式基金账户,则无需再次办理开户手续。在募集期内,基金的销售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9、投资者需要开立“基金账户”和“交易账户”才能办理基金认购手续。投资者可以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开立交易账户,但每个投资者只允许开立一个基金账户。投资者在不同销售机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代销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的责任。投资者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基金股份的,需要在代销网点办理“增加交易账户”,然后认购基金股份。个人投资者必须亲自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投资者办理开户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
10、在开立基金账户时,可以办理基金份额认购申请手续。
11、本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不受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定高于或等于上述交易限额,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守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12、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单个账户的最高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是,如果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等方式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13、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14、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情况,并妥善行使其合法权利。
15、本公告仅解释了“明亚中国证券交易所10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相关事项和规定。投资者想了解“明亚中国证券交易所10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的详细信息,请阅读中国证监会网站上发布的《明亚中国证券交易所10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招股说明书》。
16、基金合同、招股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总结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上(www.mingyafunds.com)。投资者也可以通过公司网站下载基金业务申请表,了解基金股份销售的相关事宜。
17、在募集期内,基金可能会增加或调整销售机构。请注意公司和销售机构最近的公告或公告,或致电公司和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18、对于未开设基金销售网点的投资者,可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785-795(免费长途电话费)或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基金认购。
19、本公司可根据各种情况适当调整本基金份额的销售安排,并予以公告。
20、风险提示
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而波动。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充分了解基金的产品特点,合理判断市场,承担基金投资中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信用风险、经营技术风险、合规风险、提前终止风险、其他风险、税收负担增加风险、基金法律文件风险收益特征表达与销售机构基金风险评估可能不一致的风险和基金的独特风险(包括投资策略风险、流通有限证券投资风险、衍生品投资风险、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投资风险、可转换债券投资风险、基金参与融资转换证券贷款业务风险、存托凭证投资风险、跟踪目标指数风险、跟踪误差控制未达到约定目标的风险、指数准备机构停止服务风险、成分股停牌或违约风险)。
本基金为股票指数增强基金,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主要投资于目标指数成分股和替代成分股,具有与目标指数相似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者面临跟踪误差控制、指数准备机构停止服务、成分股停牌等潜在风险。
本基金的初始面值为1.00元。在市场波动因素的影响下,基金净值可能低于初始面值,基金投资者可能遭受损失。基金股份净值因转换、股息等行为而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回报。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认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聘说明书》、基金产品信息总结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回报特征,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判断基金是否适应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独立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独立做出投资决策,承担投资风险。
该基金过去的表现并不意味着其未来的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按照履行职责、诚实信用、谨慎勤奋的原则管理和使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的一定利润或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方自负”原则,基金经营状况和基金净值变化造成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存托凭证,如投资。除了其他只投资沪深股票的基金面临的共同风险外,基金还将面临与中国存托凭证发行机制相关的中国存托凭证价格波动甚至损失较大的风险。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包括科技创新委员会,如投资,将面临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股票相关的独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流动性风险、退市风险、集中投资风险、股价波动风险、科技创新委员会法律法规修订风险等。
当基金持有特定资产、存在或潜在的大规模赎回申请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启用侧袋机制,详见基金合同和招股说明书的相关章节。在侧袋机制实施过程中,基金管理人将对基金的缩写进行特殊识别,不处理侧袋账户的认购和赎回。请仔细阅读相关内容,并注意基金启动侧袋机制时的具体风险。
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不得达到或超过基金份额总额的50%,但在基金经营过程中因基金份额赎回而被动达到或超过50%的除外。法律、法规或者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出发。
一、基金募集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明亚中证1000指数增强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明亚中证1000指数增强
A类基金代码:017505,C类基金代码:017506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运作模式
合同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基金股份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六)筹集规模
本基金最低募集份额为2亿份。
本基金不设募集规模上限。在本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募集情况提前结束募集。
(七)销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的海外投资者、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八)销售方式
通过各销售机构基金销售网点的公开销售,具体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见“七、基金募集方或中介机构”。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九)发售时间安排与基金合同生效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基金的募集期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2、从2023年4月3日到2023年4月14日,本基金的募集期。
在此期间不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可以在募集期内继续销售。基金管理人也可以根据基金的销售情况,在募集期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的销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
(十)基金认购方式及费率
1、基金股份的销售面值为1.00元。
2、本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和全额支付的方式。
3、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在投资者认购时收取认购费,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认购费。投资者在认购A类基金份额时需要支付认购费,认购费率按认购金额降低。基金认购费主要用于本基金在营销、销售、登记等募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不包括在基金财产中。
如果投资者有多次认购,适用费率将单独计算。
A类基金股份的具体认购率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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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管理人和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可以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情况下,对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用实行一定的优惠。费率优惠的相关规则和程序见基金管理人或其他基金销售机构当时发布的相关公告或通知。
4、计算认购股份
本基金认购股份的计算如下:
(1)认购A类基金股份时,认购股份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率)
认购费=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固定金额适用于认购费: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期间的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2)认购C类基金股份时,认购股份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期间利息)/基金份额销售面值
认购费和净认购金额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在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后四舍五入。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A类基金股份,相应费率为1.00%。假设认购产生10元利息,可获得的认购股份为:
净认购金额=10,000/(1+1.00%)=900.99元
认购费=100000–9,900.99=99.01元
认购股份=(9900.99+10)/1.00=9,910.99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A类基金份额,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10元利息。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获得9.910.99份A类基金份额。
例: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C类基金股份,假设认购产生10元利息,其可获得的认购股份为:
认购股=(10000+10)/1.00=1000
也就是说,投资者投资1万元认购C类基金份额,募集期间认购资金产生利息10元。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者可获得10010.00C类基金份额。
二、销售方法及相关规定
1、投资者通过各销售机构的基金销售网点进行公开销售。具体销售机构及联系方式见“七、基金募集方或中介机构”的相关内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情况变更、增减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布。
2、认购的程序
(1)申请方式:书面申请或基金管理人公布的其他方式。
(2)认购资金支付:基金投资者认购时,采用全额支付方式。资金未全额到达的,认购不成立,基金管理人应当退还认购无效的资金。
(3)基金投资者可以在基金募集期内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按每份认购申请单独计算。认购一经受理,不得撤销。
3、认购的确认
销售机构接受认购申请并不意味着该申请一定成功,而只意味着销售机构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投资者应及时查询认购申请和认购股份的确认情况,并妥善行使其合法权利。
4、限制认购金额
本基金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为1元(含认购费),额外认购不受首次认购的最低限额(基金管理人直销及销售机构可根据业务情况设定高于或等于上述交易限额,以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公告为准,投资者在提交基金认购申请时应遵守基金管理人及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
在募集期间,投资者单个账户的最高认购金额没有限制。但是,如果本基金单个投资者累计认购的基金份额达到或超过基金总份额的50%,基金管理人可以通过比例确认等方式限制投资者的认购申请。如果基金管理人接受或某些认购申请可能导致投资者变相避免上述50%的要求,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全部或部分认购申请。投资者认购的基金份额以基金合同生效后登记机构确认为准。
5、认购期利息的处理方法
募集期间有效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一)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一17:00(交易所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休市日不营业)。
3、个人投资者在我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需要客户亲自到柜台办理。个人客户提供的开户材料如下:
(1)本人有效身份证(如身份证、军官证、户口簿、港澳居民通行证、台湾省 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等)原件
(2)我预留的银行卡(储蓄存折)原件
(三)《个人税务居民身份声明》(一式一份)
(4)《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一式两份)
(五)《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6)《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一式一份)
(7)《投资者风险匹配通知书》及《投资者确认书》(一式两份)
(8)《投资者信息通知函》
(9)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赎回、退款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名称一致。
4、申请认购本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应提供以下材料:
(1)《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出示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印章的资金转让凭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
(3)出示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加本人签字
(4)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分配
(1)个人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通过银行转账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永分行
银行账号:758873080229
104584002308年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机构号
(2)认购申请当天下午 17:00 在此之前,如果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没有全额到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认购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处理规则以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0755-23626555直销中心咨询电话;传真:0755-23626574
(二)通过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开户认购程序
1、接受开户和认购的时间
基金股份发售日每天24小时接受开户和认购业务(认购期首日认购的开始时间为 9:30),但工作日 17:00 法定节假日后的认购申请视为下一个工作日提交的认购申请。
2、开户和认购程序
(1)投资者可以登录公司网站(www.mingyafunds.com)办理开户、认购等相关业务;
(2)尚未开通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mingyafunds.com),根据页面提示开立直销交易账户。开户申请成功提交后,可通过明亚基金网上交易平台直接认购支付;
(3)已开通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请直接登录明亚基金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认购。
(三)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认购
个人投资者在代销机构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
(1)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程序如下:
1、公司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开户认购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 9:30一17:00(交易所公布的法定节假日和休市日不营业)。
3、在公司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时,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必须提交的材料:
(1)账户业务申请表(机构)(一式两份)或账户业务申请表(产品)(一式两份)
(2)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机构)(一式两份)
(3)机构客户预留印章卡(一式三份)
(4)《机构税务居民身份声明》(一式一份)(仅适用于机构投资者)
(5)《机构信息收集表》(一式一份)
(六)《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者权益须知》(一式一份)
(7)基金传真交易协议(一式两份)(适用于需要传真交易的机构投资者或产品投资者)
(8)《投资者风险评估问卷》(一式一份)
(9)《投资者信息通知书》(一式一份)
(10)《投资者风险匹配通知书》及《投资者确认书》(一式两份)
(1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加盖单位公章的登记证复印件(正本、副本) (一式一份)
(12)出示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13)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
(14)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账户开户申请表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复印件
(15)金融相关业务资格证书原件,加盖公章(一式一份)(仅适用于金融机构或产品投资者)
(16)金融产品托管账户证明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适用于产品投资者)
(17)已在相关监管机构备案的产品证明文件,应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仅适用于产品投资者)
(18)加盖公章的受益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一份)
(19)证明受益人身份的文件(如公司章程、产品合同、产品份额持有明细等)
(20)公司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在开户时保留的赎回和退款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投资者基金账户的账户名称一致。其他非法机构的投资者可以致电直销中心(0755-2362655)进行咨询。
4、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在申请认购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
(1)加盖预留印章和授权经办人签署的《交易业务申请表》(一式两份)
(2)加盖银行业务受理印章的资金转让凭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3)授权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一份)
(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民政部门或者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登记) 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
(5)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5、认购资金的分配
(1)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在办理认购前,应通过银行转账将全额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全称: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福永分行
银行账号:758873080229
104584002308年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机构号
(2)认购申请当天下午17日:在00之前,如果投资者的认购资金没有全额到达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则当天的申请无效。
6、具体业务处理规则以公司直销中心的规定为准。
0755-23626555直销中心咨询电话;传真:0755-23626574。
(二)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尚未开通机构投资者开户、交易等业务。
(三)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在代销机构开户认购
代销机构的机构投资者和产品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交付
1、投资者无效认购资金或者未经确认的认购资金,将在基金登记机构确认为无效后7个工作日内转入投资者指定账户。
2、募集过程中募集的资金应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在募集行为结束前使用。募集过程中产生的有效认购资金的利息将转换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利息转让的具体金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3、基金募集结束后,基金登记机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基金合同完成基金股东的权益登记。
六、基金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备案条件和基金合同生效
自基金股份发售之日起3个月内,基金募集股份总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基金认购人数不少于200人,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法律法规和招股说明书决定停止基金销售,并在10天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天内,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基金募集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合同自基金管理人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生效;否则,基金合同不生效。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收到中国证监会确认文件后的第二天公布基金合同的有效性。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募集资金期间募集资金资金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在基金募集结束前使用。
2、基金合同生效时募集资金的处理方法
募集期届满,不符合基金备案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一)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者支付的款项,并增加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基金募集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不得要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的一切费用,由各方承担。
3、基金股东数量和资产规模在基金存续期内
基金合同生效后,连续20个工作日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足200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连续6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并提出连续经营、转变经营模式、与其他基金合并或终止基金合同等解决方案,并在6个月内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法律、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出发。
七、本基金募集当事人或者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T1写字楼1804、1803B
法定代表人:丁越
设立日期:2019年2月27日
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会[2019]20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一亿零九百八万元人民币
持续期:持续经营
联系电话:0755-23626555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福华一路111号,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
法定代表人:霍达
成立时间:1993年8月1日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文字[2002]121号批准设立机关和批准设立文号
组织形式: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6.97亿元人民币
持续经营:持续经营
证监会[2014]78号基金托管资格批准及文号
(三)直销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T1办公楼1804、1803B
法定代表人:丁越
客户服务电话:0755-2362655,400-8785-795(免长途电话费)
联系人:袁颖珊
公司网址:www.mingyafunds.com
(四)代销机构
1)名称:招商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24楼
法定代表人:霍达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业清扬
客服电话:95565、4008888111
网址:www.newone.com.cn
2)名称:上海中正达广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1号楼1203、1204室
法定代表人:黄欣
电话:021-33768132
联系人:吴少文
客服电话:400-6767-523
网址:www.zhongzhengmoney.com
3)名称: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徐汇区万平南路88号东方财富大厦
法定代表人:实际上
电话:021-54509988
联系人:杨萌
客服电话:95021/400-1818-1888
网址:www.1234567.com.cn
4)名称:泛华普益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龙湖西辰国际B座12楼
法定代表人:杨远芬
电话:020-28381666
联系人:周旋
客服电话:400-080-3388
网址:www.puyifund.com
(五)登记机构
名称: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及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四期T1办公楼1804、1803B
法定代表人:丁越
联系人:袁颖珊
电话:0755-23626555
(六)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上海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韩炯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陆奇
联系人:陆奇
(七)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25 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 755号25 楼
法定代表人:张晓荣
注册会计师陈大愚、赵静文
电话:(021) 52920000
传真:(021) 52921369
联系人:杨伟平
明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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