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陕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能源”、“发行人”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主板上市的申请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计委员会委员批准,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已同意注册(证监会许可证)〔2023〕587号)。
本次发行采用线下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线下发行”)和线上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线下发行”),结合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公众投资者。
发行人与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中信证券”、“西部证券”以下简称“联合主承销商”)协商确定7.5万股公开发行股份,发行价格为9.60元/股。线上线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线下初始发行量为52500.00万股,占公开发行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量为225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量的30.00%。
根据《陕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认购倍数为1.256.6888倍,高于100倍,将公开发行股票的40%(即3万股)从线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线下最终发行数量为22500.00万股,占公开发行数量的30.00%;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52500.00万股,占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00%。回拨后,网上发行的中奖率为0.185673109%,认购率为538.58095倍。
请关注本次发行的付款环节,并于2023年3月31日(T+2日)及时履行付款义务。具体内容如下:
1、2023年3月31日,线下投资者应根据本公告(T+2日)16:00前,根据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认购资金应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达。未在规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上述情况发生在同一天发行多只新股时,配售对象均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享银行账户的,认购资金不足的,共享银行账户配售对象获得的所有新股均无效。如果线下投资者每天获得多只新股,请分别支付每只新股。
联合主承销商承销线下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
2、在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没有流通限制和限售期安排,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流通。
线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的方式,线下投资者应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之日起6个月限售股份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也就是说,在每个配售对象获得的股票中,90%的股票无限售期可以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流通;10%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
线下投资者在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和线下认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被视为接受本公告披露的线下限售期安排。
3、当线下和线上投资者认购的股份总数低于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将暂停发行新股,并披露暂停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
4、提供有效报价的线下投资者未参与认购或取得初步配售的线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支付认购款的,视为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联合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合并计算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板块线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的违规次数。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线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管理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股票市场各部门的线下查询和配售业务。
5、本公告一经发布,视为向已参与线下认购的线下投资者发出支付通知。
一、线下发行认购及初步配售结果
(一)线下发行认购情况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208])、《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登记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0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线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2023〕110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8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等文件的要求,联合主承销商对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资格进行了验证和确认。联合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线下发行电子平台最终收到的有效认购结果,做出以下统计:
线下认购已于2023年3月29日(T日)结束。经核实,《发行公告》披露的492名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63名有效报价配售对象均按《发行公告》要求进行线下认购,认购金额为5、878、680万股。
联合主承销商发布《发行公告》后,进一步核实有效报价投资者和管理的配售对象是否有禁止性,经核实确认,参与线下认购的投资者中,有一名投资者管理的8个配售对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线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国证券协会发行)〔2023〕19号)、《陕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以下简称《初步查询推广公告》)、禁止在发行公告中参与配售。
联合主承销商将无效处理上述禁止账户的认购,不予配售。其他492家线下投资者管理的7455个有效报价配售对象的认购为有效认购,初步配售的有效认购数量为58722280万股。
(二)线下初步配售结果
根据《初步查询推广公告》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和计算方法,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对线下发行股份进行了初步配售。各类线下投资者的有效认购和初步配售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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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配售结果符合《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其中85股按照《初步查询推广公告》中公布的线下配售原则分配给同泰汇盈混合证券投资基金,由同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各配售对象的配置详见“附表:线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
三、联合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果上述线下投资者对本公告公布的线下初步配售结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本发行的联合主承销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股票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10-6083 3640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联系电话:021-5093 6115
发行人:陕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中信证券有限公司
联合保荐人(联合主承销商):西部证券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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