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
一是落实新证券法的要求,修订和完善有关规定。《草案》取消和调整了部分行政许可事项,大大提高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增加了违法成本。
同时,草案规定了审慎监管的要求,包括中国证监会可以对证券公司提出风险提示和监管建议;进一步完善日常行政监管措施的类型和适用对象;加强对证券公司风险的早期干预措施,加强早期风险响应的法律手段,实现风险处置通行证。
二是加强渗透监管,规范公司治理。具体包括:规定中国证监会加强对证券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监督,规范和引导资本依法有序投资证券公司;明确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义务和底线要求;对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隐瞒关系,规避责任,扩大对主要股东的实际控制人的底线要求,并相应补充和完善监管验证手段;要求证券公司及其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承诺。
第三,引导行业回归原产地,集约经营,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草案强调,上市证券公司应完善投资回报机制,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建立长期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培育“合规、诚信、专业、稳定”的行业文化。
四是补充业务规则,增加证券承销保荐、做市交易、场外业务三个部分,完善相关业务规范。以场外业务为例,草案规定证券公司在交易场所外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要求证券公司履行信息提交义务,加强数据统计监控;加强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名制度和适当性管理、绩效保证机制、风险限额管理等关键环节的控制。
第五,加强合规风险控制,完善内外约束机制。草案明确了合规、风险控制和内部控制的全面覆盖要求,加强综合风险管理,要求证券公司按规定制定恢复处置计划,加强国内外子公司和分支机构的控制,巩固证券公司利益冲突防治、相关交易管理和异常交易监控责任,系统规定信息技术体系,要求证券公司确保信息技术投资。
第六,优化监管方法,提高监管效率。例如,明确差异化监管原则,对证券公司实施分类监管;完善法律责任,增加违法成本。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根据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基本要求,充分吸收各行各业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国务院法律机构做好后续工作。
未经数字化报网授权,严禁转载或镜像,违者必究。
特别提醒:如内容、图片、视频出现侵权问题,请发送邮箱:tousu_ts@sina.com。
风险提示:数字化报网呈现的所有信息仅作为学习分享,不构成投资建议,一切投资操作信息不能作为投资依据。本网站所报道的文章资料、图片、数据等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仅供参考使用,相关侵权责任由信息来源第三方承担。
Copyright © 2013-2023 数字化报(数字化报商业报告)
数字化报并非新闻媒体,不提供新闻信息服务,提供商业信息服务
浙ICP备2023000407号数字化报网(杭州)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浙公网安备 3301270200046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