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0 香丰华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22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了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投资者应仔细阅读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的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都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为中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没有盈利,目前没有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计划或公积金转股本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发现金红利,不发红股,不以公积金转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营业务及产品
公司主要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通过不断的产品和技术创新,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是国内先进的锂电池负极材料供应商。公司目前的产品主要是石墨负极材料,广泛应用于动力(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等电动交通工具)、锂电池领域,如3C消费电子和工业储能。
在发展战略方面,公司未来将紧紧围绕加强和扩大新碳材料行业的使命,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一流的碳基础元素,集研发和生产为一体的新碳材料制造商。目前,公司已涉及硅碳负极、B-二氧化钛、石墨烯等新碳材料领域,并具备工业化的基本条件。
2、主要的商业模式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锂电池负极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销售生产和直销,通过销售石墨负极材料获得收入和利润,商业模式成熟稳定。
(1)研发模式
公司设有R&D中心、R&D部、技术部,其中R&D中心分为粉体工程中心、粉体理化性能检测中心、粉体电性能检测中心和材料表征中心;R&D部分为R&D组(R&D石墨锂电池负极材料)、研发二组(开发非石墨锂电池负极材料)和研发三组(开发其他新碳材料);产品组和工艺组是技术部分。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工程、技术和研发团队,从事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和新碳材料的前沿技术跟踪,负责新产品、新工艺路线的测试、示范和测试,实现最新开发的产品产业化,制备小型试验和中试样品。
(2)采购模式
公司的主要原料是各种规格的主要石墨、焦炭原料等,辅助材料是沥青、炭黑或其他聚合物聚合物,所需的能源动力主要是电力。
公司主要采用“以产定采”的采购模式,采购部门每月根据生产部门发布的采购计划实施采购需求。所有生产所需的原材料由采购部门通过充分比较列入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单”的制造商进行选择。新供应商的发展必须经过技术、质量、采购、生产等相关部门的资格审查,才能进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每年,翔丰华从产品质量、供应速度、产品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对合格供应商进行持续评价、评分和分类,并在后续合作中对不同类别的供应商进行区别对待。
公司人造石墨生产的石墨化工艺部分通过外包处理完成。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形成了相对稳定的石墨合作单位。公司每年根据合格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对各合作伙伴的产品质量、交货期、价格等重要条款进行评价,确定优先合作伙伴。在外包加工和生产过程中,公司派专人跟踪整个过程,进行严格的质量测试,以确保质量达到标准。
(3)生产模式
公司采用“以订单生产为主,辅计划生产”的生产模式。生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销售部门预测的销售计划,结合实际成品库存、上月出货量和车间生产能力,制定下个月的生产计划。在当期实际操作中,生产部门根据具体订单合理调整生产计划,确保按时交货,满足客户需求。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具体流程为:销售人员访问目标客户,沟通了解具体需求,通过产品测试、业务条件谈判等推广合适的产品,最终实现销售。公司还提供售前、售中、售后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帮助客户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
公司的销售业务实行从开发、维护客户到产品交付控制、销售收款、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管理。根据市场形势的变化和客户自身的原因,采用了不同的信用评级。对于信用评级较差的客户,翔丰华将适当控制交货量和交货时间,并严格收取付款。
3、业务成果概述
2022年,受益于新能源汽车行业繁荣、电池需求增长、公司业务快速发展。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356.54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0.77%,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6063.2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0.89%。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要追溯调整或重复上一年度的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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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总数是否与公司披露的季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有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和股东的情况
(1) 恢复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和前10名股东的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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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否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和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内无优先股股东持股。
(3) 以方框图的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和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告日存在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并提议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了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符合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5月23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有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2022年6月10日,公司创业板以简单程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并收到《关于受理深圳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审〔2022〕17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市审计机构审查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并于2022年6月14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注册;
2022年7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同意深圳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登记的批复》(证监会许可证〔2022〕1335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股票于2022年7月18日上市。
以上详情请参见公司披露的公告。
2、2022年8月3日,深圳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计划与蓬溪县政府签署的》〈追加投资协议〉暨外商投资公告(公告号:2022-68)。2022年10月31日,公司在巨超信息网披露了公司与蓬溪县政府的签署情况〈追加投资协议〉暨进展公告(公告号:2022-93)。
证券代码:300890 香丰华是证券的简称 公告编号:2023-30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翔丰华”或“公司”)定于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次数:2022年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4月3日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会议时间:2023年4月27日15日:00
(2)网上投票:
2023年4月27日上午9月27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投票: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023年4月27日上午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5至下午15:在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上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委托他人通过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
(2)网上投票: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上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上投票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4月21日下午收盘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所有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并表决。因某种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表决(委托书格式附件),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四)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
二、会议审议事项
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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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披露:上述提案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指定网站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的要求,公司将对所有提案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其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共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他股东)。
2.上述议案已于2023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在上述提案中,提案11.00为逐项表决提案;提案11-19为特别表决提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持有的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涉及8.00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和独立性仍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后方可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书、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登记;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登记: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股东应仔细填写《股东会议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请于2023年4月25日17日发送信件、电子邮件或传真:00前送达、发送或传真到公司;
(4)本次会议不得通过电话登记。
2.注册时间:2023年4月24日(星期一)至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7日:00止。
3.注册地点: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清祥路1号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
4.注意事项:
(1)登记时可出示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或复印件,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必须出示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2)的原件;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参与现场投票的股东应自行承担住宿和交通费用;
(4)联系人:高易珍;
(5)联系电话:0755-27289999;
(6)联系地址:宝能科技园9栋C座20楼J单元,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清祥路1号;
(7)传真:0755-27289066;
(8)邮箱:public@xfhinc.com。
四、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6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50890”的投票简称“翔丰投票”。
2.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写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计投票提案,填写投票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各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股东投票超过选举票数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候选人数的,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你不同意一个候选人,你可以投0票给候选人。
累计投票制度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写清单
■
各提案组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5,等额选举,候选人3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拥有3张选举票 任意分配给独立董事候选人,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如表1提案10,选举差额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表决权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 监事候选人随意分配选举票数,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选举票数,投票人数不得超过2人。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其他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
当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再对总提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投票总提案,再投票具体提案的,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本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于2023年4月27日(现场会议当天)开始投票: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数字证书”或“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委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本单位/本人按照下列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并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文件。本单位/本人未对本次会议表决作出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代表其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由本单位承担。
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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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个提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目中画出“√累计投票提案请填写投票数;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只能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同样的意见。股东重复投票总提案和具体提案时,以具体提案为准;
3、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必须签字;
4、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客户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客户证券账户号: 委托人的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备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3、按上述格式复印或自制授权委托书有效。
附件3:
深圳市翔丰华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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