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6
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补贴的基本情况
2023年1月至3月,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共收到地方政府补贴409.1万元。具体细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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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类型及其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收到2023年1月至3月政府补贴资金409、100.00元。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贴的有关规定,符合结转条件的补贴金额为409、100.00元,计入公司2023年当期损益。政府补贴的核算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稀释即期
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修订稿)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国务院发[2013]110号,以下简称《保护意见》)和中国证监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稀释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或“公司”)对稀释即期回报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补充回报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填写回报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发行稀释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为分析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假设如下: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3年11月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158、441、886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8、910、329.08元,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总额仅用于计算,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的发行方案为准);
(3)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产业发展等方面没有重大变化;
(4)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5)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基于528、139、623股,只考虑对特定对象发行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股本的变化;
(6)公司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520.75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为5.136.74万元;
(7)按假设1: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2年持平计算;假设2: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2022年增加20%(损失减少20%);假设3: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比2022年减少20%(损失增加20%)。
(二)计算结果
基于上述假设的前提,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的计算披露》等相关规定,公司计算了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股东即期回报稀释的影响。具体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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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将在一定程度上稀释。上述假设和公司发行前后的每股收益只是为了计算对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稀释的即期回报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并不意味着判断公司未来的经营状况和趋势,不构成公司的利润预测,投资者不应做出投资决策,投资者因投资决策造成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布稀释即期收益风险的特别提示
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筹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鉴于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所带来的经济效益需要一定的周期才能完全释放,公司的净利润可能无法在短期内与股本和净资产保持同步增长,因此,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每股收益将被稀释,净资产收益率将下降。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稀释即期回报的风险。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财务实力,满足公司的资本需求,减少公司的债务规模,控制公司的债务风险,提高公司的可持续经营能力和风险抵御能力,为公司未来的业务发展提供保障和动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对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请参见《广东新会美达尼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募集资金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公司将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有助于满足公司的资本需求,降低公司债务规模,控制公司债务偿还风险,提高公司经营能力,优化资本结构,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盈利能力和可持续经营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公司的业务范围保持不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涉及具体建设项目和公司在相关项目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
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布稀释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稀释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计划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积极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快主营业务发展,提高盈利能力,不断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加强投资者回报机制,提高资产质量,增加营业收入,增加未来收入,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继续推进业务发展,积极拓展业务机会
未来,公司将进一步控制成本,开发差异化产品,提高产品的市场适用性和附加值。通过合理调整和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科技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能力,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同时,在发展现有业务的基础上,公司继续关注行业发展趋势,不断扩大业务机会,探索新的利润增长点,赢得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机遇。
(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上市公司管理使用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内容,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指定投资项目,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募集资金的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的使用风险。
(三)股东回报政策保持稳定
2023年3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计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公司高度重视股东权益的保护,将继续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股东创造长期价值。
未来,如果上述制度与适用的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不一致,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内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修订公司的相关制度。
(四)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权利,做出科学、快速、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六、承诺向特定对象稀释即期回报,并采取填补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和公众投资者在向特定对象发行后的利益,确保公司填写回报措施能够有效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分别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稀释即期回报填写措施,具体如下:
(1)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发行前后的承诺
1、公司/本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犯上市公司的利益。
2、承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填充回报相关措施和公司/本人对填充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司/本人违反承诺,给上市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本人愿意依法对上市公司或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至上市公司交易实施之日起,如果中国证监会对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作出新的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公司/本人承诺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我承诺不免费或以不公平的条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传递利益,也不以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我承诺严格遵守公司的预算管理,我的任何消费行为都将发生在履行职责的必要范围内,并严格接受公司的监督管理。
3、我承诺不使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和消费活动。
4、我承诺支持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补偿措施的实施有关。
5、我承诺,如果公司未来实施股权激励政策,将积极促进股权激励计划的行使条件与公司填写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关。
6、我承诺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发布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的措施,有效实施上述公司填写的回报措施;
7、如果我未能履行上述承诺,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重新履行上述承诺,有效实施公司填写的回报措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上公开解释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公共投资者道歉。未履行上述承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七、本次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承诺事项的审查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发行稀释即期回报的分析、稀释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得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4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的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披露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4日,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的议案》。2023年4月4日,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及相关文件在合格信息披露网站上超潮信息网(www.cninfo.com.cn)请注意上述披露。
本计划修订草案披露不代表审批机关对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对特定对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需要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登记决定,请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预案修订说明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17日,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内容。本计划修订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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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调整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其他事项没有变化。
详见超潮信息网公司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 )上述披露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次数: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6日14日:00开始。
2023年4月26日,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15-2023年4月26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网上投票。除现场会议外,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还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在线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上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公司股东应选择一种现场投票、在线投票或其他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的全体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盘时;
(二)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其他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我公司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整。
2. 会议审议事项:
(1)美达2022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听取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报告(无需审议);
(2)美达股份2022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美达股份财务决算报告;
(4)2022年美达股份利润分配方案;
(5)2022年美达股份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预计2023年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7)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
(8)关于开展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9)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 披露: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见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美达股份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三、提案编码
股东大会议编码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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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或者股票账户卡;代表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2)法定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出示身份证、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2)和持股凭证。
(3)为方便会议组织,请于2023年4月24日前将出席股东大会的书面确认回复(见附件3)和所需登记文件扫描件以传真或邮件形式送达董事会办公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4月26日13日:30一13:55。
3.登记地点:公司股东大会会场
4.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江会路浅口
邮编:529100
电话:07506103091、07506107981
传真:07506103091
邮箱:liu00782@163.com
联系人:李晓楠
五、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上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网站)://wltp.cninfo.com.cn)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换担保证券账户、约定回购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账户持有人的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上投票实施细则》等规定进行。网上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见股东大会通知的附件1。
六、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1: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收据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附件1:
参与网上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上投票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0782”。
2. 投票简称“美达投票”。
3. 填写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写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计投票议案外的所有其他议案表达同样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和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再对总议案投票的,以已投票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先对总议案投票,再对总议案投票的,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26日的交易时间,即2023年4月26日的9日: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登录证券公司的交易客户端进行投票。
三.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023年4月26日上午9月26日,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2023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日)下午35日结束: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上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上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南》(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查阅cn规则指导栏。
3.股东可以根据获得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新会美达尼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我单位(本人)按以下权限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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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户: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附件3:
出席股东大会的确认收据
致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本人:
证券账户卡号: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我是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6日举行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份A股注册持有人确认愿意(或委托代理人代为)。
股东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1.请填写以您名义注册的股份数。
2.2023年4月24日下午,填写并签署此回执7:00:00前,传真、邮件等方式送达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冈州大道东11号美达董事会办公室。现场登记无需填写本收据。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1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4日,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本议案仍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91110108061301173Y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执行合伙人王增明:
成立时间:2013年1月18日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商业大厦20层2206
经营范围:审核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企业合并、分立、清算审计业务,出具相关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簿记、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市场实体依法独立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需要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按照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性项目的经营活动。)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能够独立审计公司财务状况,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要求;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相关审计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截至2022年底,亚太地区共有64名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人数:419人;157名注册会计师签署了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具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验,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表审计的要求。
3.业务规模
2021年亚太经审计业务总收入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8520.88万元。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38家,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7家。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费323.93万元,上市公司审计费2529.56万元。
4.保护投资者的能力
2022年底,亚太职业风险基金计提金额6486.45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4万元。职业风险基金的计提和职业保险的理赔金额可以覆盖审计失败造成的民事赔偿责任。
5.记录独立性和诚信
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要求。近三年(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和当年)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和自律监督措施如下:
在过去的三年里,他们因执业行为受到了0次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和6次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督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近三年来,15名员工因执业行为受到了0次刑事处罚、1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和1次自律监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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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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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李元梅于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4月在亚太执业,2010年从事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从事上市公司和上市公司质量控制审查;近三年审查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3份,新三板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0份;2021年,作为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审查员。
拟签署的项目合作伙伴:陈刚,注册会计师,自2007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为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有限公司、华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京智农时代有限公司、深圳海明润超硬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年度审计、专项审计等专项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和自律监督措施的纪律处分。联系方式 13590336455。
注册会计师:江娟,注册会计师, 自2015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参与了深圳凯中精密技术有限公司、深圳京基智农时代有限公司、荣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年度报告审计、专项审计等专业服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督措施、自律监督措施和纪律处分。联系方式:13424179289。
2.上述相关人员可保持审计独立,无失信记录。
(三)审计费
本期审计费100万元,其中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8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办理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了亚太地区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和独立性,认为它满足了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要求,具有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向董事会续签2023年的审计机构。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中审亚太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三)独立董事事事前的认可和独立意见
事先认可意见:亚太地区可以履行职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专业标准,出具的报告可以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更好地履行双方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我们同意续聘2023年中审亚太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独立意见:亚太地区诚信良好,符合《证券法》规定的执业资格,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查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我们同意,亚太地区是公司2023年的审计机构,聘用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为一年,并同意将该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报告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事务所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先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六)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告的其他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0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从关联方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申远新材料”)采购原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3.5万元,2022年实际金额为28251.69万元。
2、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向关联方福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逸特化工”)采购原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同等价值美元),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为4000万元,987.95万元。
3、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向关联方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邦特化工”)采购原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采购金额不超过5600万元,2022年无实际金额。
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将切片产品销售给福建恒申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新材料”),预计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销售额不超过15500万元,2022年实际销售额为225.40万元。
2023年3月1日,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签订了《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附有条件有效的股票认购协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建龙先生。根据《公司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福建申远新材料、福逸特化工、福邦特化工、环宇新材料均为陈建龙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自2023年3月1日起与上市公司形成关联关系,上述采购也成为日常关联交易。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
*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
■
*上述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福建申远新材料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连江县可门工业园区松岐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潘德标
注册资本:1685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03-12
2013-03-12-2063-03-11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自来水生产供应、港口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一般工程: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化学品制造);生产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销售化工产品(不含许可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热生产供应、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煤炭及产品销售、金属链等金属产品销售、特种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租赁);污水处理及其回收利用;装卸和搬运。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37、984.33万元,净资产为776、555.30万元,净利润为59、121.46万元,总收入为1.424、488.67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2、基本情况一福逸特化工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富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住所:富特北路南楼526室,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法定代表人:宋满均
注册资本:15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03-09-24
营业期限:2003-09-24 至 2033-09-23
经营范围: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贸易、区内贸易代理;区内简单的商业加工和商品展示;通过国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代理和非自贸区企业从事贸易业务;区内贸易咨询服务;化学反应设备租赁;煤炭、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见许可证,除监测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竹、易制毒化学品外)、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配套业务的石油制品(危险品除外)。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0,944.41万元,净资产为5,768.66万元,净利润为1,412.60万元,总收入为338,226.68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3、福邦特化工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大厂西厂门街1号
法定代表人:叶晓东
注册资本:152355.1万元
成立日期:2002-09-30
营业期为2002-09-30-2052-09-29
经营范围:自产产品生产自己的内酰胺及其相关副产品和延迟产品;从事研发活动;提供技术服务。一般项目:销售金属链等金属产品。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372、861.50万元,净资产为133、946.33万元,净利润为-23、836.0万元,总收入为451、031.38万元。
4、一环宇新材料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福建恒申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坑园镇红下村松岐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陈忠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2-05-31
营业期限:2022-05-31至无固定期限
业务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财务状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758.34万元,净资产-303.44万元,净利润-303.44万元,总收入13.261.00万元。(数据未经审计)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2023年3月1日,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签订了《广东新会美达尼龙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附有条件有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约定力恒投资计划以158、441、886股现金全额认购上市公司拟公开发行的股票(最终认购数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计划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力恒投资,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陈建龙先生。
根据《公司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作为陈建龙先生控制的法人主体,福建申远新材料、福逸特化工、福邦特化工、环宇新材料自2023年3月1日起与上市公司形成关联关系,上述采购销售也形成日常关联交易。
(三)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申远新材料、富逸特化工、福邦特化工、环宇新材料不是不诚实的执行人。
(四)绩效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在的企业法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本次交易的履行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与福建申远新材料合作框架签订合同
作为买方,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与福建申源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1)买方应根据双方达成的年度销售合同总额和月度采购进度购买液体己内酰胺;
(2)定价按中石化月度结算价格结合数量折扣的方式进行,按月度要求以付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2.签署与富逸特化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作为买方,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与富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年销售协议。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1)买方应根据双方达成的年度销售协议购买固体己内酰胺,并以双方每月确认的预测数和订单数为准;
(2)双方同意,买方应在每季度开始前至少一个半月提供对产品和数量的约束性预测,并在考虑到未来三个季度的约束性但非常全面后进行预测。
(3)定价以双方当月协商为准。双方同意使用买方以卖方为受益人出具的90天不可撤销信用证的付款条件,信用证以美元结算。
3.签署与福邦特化工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作为买方,公司于2022年12月18日与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签订了2023年化工产品年度销售合同。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1)买方应根据双方达成的年度销售合同总额和月度采购进度购买固体自内酰胺;
(2)定价按中石化月度结算价格结合数量折扣的方式进行,按月度要求以付款到发货的方式进行结算。
4.签署与环宇新材料合作框架协议的主要条款
作为卖方,公司于2023年1月1日与买方福建恒申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了《长期供需合作框架协议》。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主要条款:
(1)双方达成年度协议,买方同意从卖方购买聚酰胺6树脂产品,卖方同意按照协议提供产品,买方每月20日提交后续三个月的订单计划,并由双方确认;
(2)定价方式采用中石化月度自内酰胺价格加不同采购量的相应加工费;买方在月底结算货款进行交易。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福建申远新材料、富义特化工、福邦特化工采购合作和全球新材料产品销售合作,由于2023年3月公司与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有效股票认购协议,上述合作形成日常相关交易,日常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并按市场公允价格进行。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守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提前认可
我们仔细审查了董事会提供的交易信息,认为日常相关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业务发展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不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承认此事,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与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福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恒申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保持日常交易合作,有利于公司采购渠道的稳定和生产经营的可持续性。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范围,满足公司正常业务的实际需要;基于业务的初步判断,难以实现准确的预期,可能与实际情况不同;合理的交易安排、公平的定价原则、公平、公平的原则,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不存在利益转移和损害的情况。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日常相关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确保公司原材料采购渠道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相关交易定价公平,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与福建申远新材料有限公司、福逸特(上海)化工有限公司、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福建恒申环宇新材料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期,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事事前批准的交易
4.日常相关交易年度采购合同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4月4日,公司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举行。公司现任监事3人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批准:
1.《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明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有必要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相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标准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报告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提案。详见超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计划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明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计划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提案。详见超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明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有必要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认真分析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编制修订了《广东新会美达尼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监事会同意通过该议案。详见具体内容。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同意续签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2023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详见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提案必须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5.《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需报公司2022年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4日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4月4日召开,会议通过沟通投票进行。公司现任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出席会议。会议的召开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通过记名投票:
1.《关于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有必要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的相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标准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及发行报告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计划(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此事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的独立意见(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修订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计划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应内容,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计划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事先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同日巨潮信息网公司。(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的具体金额和原因,需要修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相应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登记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及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报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安排,认真分析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编制修订了《广东新会美达尼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信息网的具体内容(www.cninfo.com.cn)上述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期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预测了2023年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金额,并确认了去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发生情况。独立董事就此事发表了事先的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详见超潮信息网站:www.cninfo.com.cn。提案必须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继续保持客户关系的建议,同意续签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独立董事提前发表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超级信息网络,网址:www.cninfo.com.cn。提案必须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详见巨潮信息网,网站: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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